招标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莲都经开区高溪安置小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桩基工程2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莲都经开区高溪安置小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桩基工程2标施工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HJ-HHGS-GXXM-(2023)-004号) 一、招标条件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莲都经开区高溪安置小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桩基工程2标是由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丽水莲都经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招标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拟规划总用地面积455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143.6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90951.87平方米(包括公寓楼87884.19平方米(为17F高层住宅用房,共12栋,816户)、社区配套用房1143.87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192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285.61平方米,包括车位、夹层等。 3.标段划分:根据项目特点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共1 个包件,包含钻孔桩施工、钢筋笼制安、桩头凿除、试桩桩帽施工及破除等工作。 4.招标项目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莲都经开区高溪安置小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桩基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 5.工程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高溪区块工业路北侧S222省道西侧。 6.招标范围:桩基工程,计划工期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8日,共计30天。 7.工作内容: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内容:工作面平整、钢板铺垫(自备)、成孔机械装拆、工作平台搭设、测量定位、桩机移位、护筒埋设(护筒自备)、打拔,旋挖钻机成孔(含空桩)、清孔,导管安装、混凝土灌注、养护,空桩处理(回填)、声测管截断、封头、套管制作、焊接,定位、固定,运输后期的检测及配合、钢筋笼制作、运输、吊装、安装、地面破除碴土规整、现场统一临时堆放、桩头钢筋保护、材料的来料卸货及场地内倒运、场地内清理;钢筋试件、混凝土试块制作,地下障碍物处理(地下6m范围)、施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除甲供料外)、机械使用费(施工过程中钢筋笼机械运输转场费及所有施工所需的机械进出场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管理费、利润等,并考虑风险因素导致的增加费用,浇筑记录、工序资料的编写上报等以及按照设计图纸规定及按业主、监理、甲方指示为完成钻孔桩工程进行的所有项目,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缺陷修复等,现场文明施工和建筑垃圾清运掩埋、施工完成后场地的清理、整平。以及冬、雨季、夜间施工、文明施工、设计变更、二次搬运,窝工、赶工、原始资料的记录及工序资料的上报等所有工作内容。 (2)施工设备: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需用的一切设备,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所使用设备保证使用年限为5年内且性能良好,满足业主要求。乙方机械必须为自有,施工过程中乙方需根据甲方施工要求安排增减机械设备。乙方进场前上报进场计划,如乙方实际进场设备型号、状态、施工能力等与计划不符或不满足甲方施工生产需要,乙方立即进行设备更换直至满足甲方要求为止。具体施工内容、工程量、建设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规范》等资料。 8.工期:本工程暂定总工期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8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照齐全有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自然人或出现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队伍名录》中的单位参与报名。 3.本次分包采购优先录用股份公司A级、集团公司B级分包企业以及集团公司战略合作伙伴成员单位或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施工的分包企业,信用评价良好、有施工能力的分包企业优先考虑。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同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合伙人、股东等投标代表人不得以子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自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鲁班商务网( http://www.crecgec.com )注册,并同步参与网上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投标人须登录网站→“劳务招标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3.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10日,在中铁鲁班商务网对本项目进行“响应”。在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后,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上下载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提供叁拾 万元整(¥:300000.00)的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自正式合同签订后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单位账户: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华海事业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580031400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5 日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高溪区块工业路北侧S222省道西侧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莲都经开区高溪安置小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商务管理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电子版投标文件:本次谈判除了递交纸质版外,还需在中铁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和网上报价。采购组织单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向响应供应商发送相关操作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 http://www.crecgec.com )发布。 七、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资格后审。 八、联系方 招标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莲都经开区高溪安置小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500号。 邮政邮编:201100 联系人:赵金涛 联系电话:17355263169 公告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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