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有人/无人机协同飞行仿真模型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0.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40stczb2588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010-82339232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安乐010-62688251
中标公司北京神州四达科技有限公司3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有人/无人机协同飞行仿真模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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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有人/无人机协同飞行仿真模型
项目编号:2240STCZB2588
采购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第一章响应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文本
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第五章评审标准
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响应邀请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邀请
项目概况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有人/无人机协同飞行仿真模型采购项
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40STCZB2588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有人/无人机协同飞行仿真
模型
预算金额:3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交货地点 | 简要技术需求 |
01 | 有人/无人机协同飞行仿真模型 | 1套 | 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建设一套有人/无人机协同飞行仿真模型,具有模拟有人/无人机之间通信以及编队伴飞的能力。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②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③若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则供应商须具有所报进口产品生产厂家对供应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商的授权文件或唯一授权文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④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
⑤法律、行政法规、采购文件关于“合格供应商(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
方式:(1)注册登录:请供应商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供应商请
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
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
依据供应商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供应商取得联系。供应商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
可在平台注册多个不同账户。(2)文件获取:请供应商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获
取并下载电子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
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竞价文件。
纸质文件可与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
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会时间和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比选会时间:2022年9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比选会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柏彦大厦东附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历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网(zbcg.buaa.edu.cn)。
2.本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
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脱贫攻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10-82339232
采购人业务监督联系人:陈老师、孙老师
联系方式:010-82317861,010-82314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010-62688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乐、刘健、张静、陈俊
电话:010-62688254(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6386(项目问询)、
liujian5@sstc20.com(项目问询)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14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2.1 | 资金来源:已落实。 | 资金来源:已落实。 | 资金来源:已落实。 | 资金来源:已落实。 | 资金来源:已落实。 |
2.2 | 采购范围(货物类):响应产品的供货、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响应产品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集成、验收、现场及远程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 采购范围(货物类):响应产品的供货、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响应产品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集成、验收、现场及远程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 采购范围(货物类):响应产品的供货、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响应产品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集成、验收、现场及远程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 采购范围(货物类):响应产品的供货、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响应产品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集成、验收、现场及远程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 采购范围(货物类):响应产品的供货、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响应产品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集成、验收、现场及远程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
2.3 | 项目属性:█货物□服务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是 | 项目属性:█货物□服务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是 | 项目属性:█货物□服务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是 | 项目属性:█货物□服务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是 | 项目属性:█货物□服务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是 |
2.4 | |||||
2.4 | 包号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2.4 | 01 | 有人/无人机协同飞行仿真模型 | 工业 | ||
比选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 | 比选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 | 比选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 | 比选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 | 比选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 | |
3.2 | 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组织 | 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组织 | 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组织 | 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组织 | 现场考察踏勘:█不组织□组织 |
3.2 | 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 | 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 | 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 | 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 | 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 |
3.2 | 响应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 | 响应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 | 响应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 | 响应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 | 响应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 |
本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则:
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是否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响应邀
请》;
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
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详见《第一章响应邀请》;
3、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有关价格扣除比例,详见《第
二章供应商须知》;
4、采购人(如认为具备相关条件)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
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无,尚不具备条件;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条款号 | 内容 |
7.2 | 若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响应,则响应文件的编制、包装要求如下:█按包分别编制和包装;□统一编制和包装 |
7.3 |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同时进行响应,则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最多成交包的数量:█不限制;□限制 |
9.3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 |
11.1 | 项目保证金金额:6000元人民币;为方便比选会报价,项目保证金交款单据(电汇形式的项目保证金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与《报价一览表》及《供应商退款、开票信息》(格式见第六章)共同包装在一个信封内提交,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和项目保证金”字样。同时须特别注意:在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中仍须提供项目保证金交款单据复印件,否则其响应无效。 |
11.3 | 项目保证金建议形式:购标成功后,在平台内点击“我参与的标包”——“缴纳保证金”——“下一步”——“导出账号信息”,获取对应标包的项目保证金账号,请从供应商单位银行账户以电汇形式向此项目保证金账号缴纳项目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然人投标的情形除外)。项目保证金收受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账号:【对应标包的项目保证金账号】注意事项:(1)上述项目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标包专属一次性虚拟账号,对于同一供应商、同一项目的不同标包,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各不相同。对应的项目保证金虚拟账号只接受本供应商本项目对应标包的项目保证金,其他项目、标包的项目保证金请勿电汇至本标包的账号。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保证金账号获取相关问题可咨询(010-86397110)。(2)在采购活动结束后,项目保证金将按照供应商交款账户原路退还。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条款号 | 内容 |
11.9 | 为保证成交供应商项目保证金的及时退还,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成交供应商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项目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采购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见采购文件《响应邀请》中“项目问询”邮箱。如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项目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
12.1 | 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13.1 | 响应文件的份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正本1份,副本5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U盘或光盘),电子文档为word、Excel等格式。电子文档应包括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对于《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册》要求提供的各项内容,除非采购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响应文件相关内容无需在两个分册中重复提供。 |
21 | 包含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条款号:1.4、9.3、10.4、10.6、10.7、11.4、11.5、11.6、12.1、18.2、20.3、23.2、23.3.1、27.2、29.5及其他标记★号的条款(如有)。 |
22.3 | ■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
23.3.1 | 对于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采购文件的另行规定:■无□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3.3.2.1 |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供应商报价),本项目实际采用的扣除比例为:10% |
23.3.2.2 |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供应商报价),本项目实际采用的扣除比例为:4%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6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元) | 项目单位 | 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 | 项目内容描述 |
1 | ||||||
2 | ||||||
… |
注:1、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采购文件《评审标准》。
2、供应商须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须内容清晰。供应商须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本表形式及编号顺序进行编排。未提供
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其响应无效。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7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包含内容见采购
文件供应商须知第9条要求及本项目评审标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8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附件2-8-1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
拟担任职务、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学历 | 专业 | 从业资格 | 相关工作年限 |
供应商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保持稳定,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8-2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学校 | 专业 | 专业 | ||||
学历 | 职称 | 职务 | 职务 | |||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 相关工作年限 | 相关工作年限 | ||||
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 | 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 | |||||
主要经历 | ||||||
日期 | 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成果情况 | 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成果情况 | 担任何职(负责人/参加者) | 担任何职(负责人/参加者) | 是否已完成 | 备注 |
注:“主要人员”是指实际参加本项目规定的管理、技术和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等),应附上有关从业资质证书。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9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10退款、开票信息格式
致: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一、项目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招标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
我单位知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项目保证金请退回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开户行全称:账号:行号:(右侧两项信息请按实际情况勾选一项并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公章请勿加盖在银行账号上) | □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如获成交,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付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如获成交,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我单位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票类型,进行勾选)并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普通发票仅填写①和②项内容即可):①付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④电话:__________________⑤开户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⑥账号:__________________我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附后。 |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
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成交,将保证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在领取《成交通
知书》的同时,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我方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
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我方同时确认,一旦在本项目获得成交,同意按照□从保证金中扣取/□单独电汇方式向
贵方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我方选择“单独电汇”方式缴纳,则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
日内完成缴纳,否则视为我方同意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款项。
三、合同签订事宜告知承诺
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成交,将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我方在本项目登记备
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
我方已知晓,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项目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
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
式)作为附件上传。
若我方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项目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
由我方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信息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默认填写内容为:“招标服务费”,如需开具“服务费”、“招标代
理服务费”,请做勾选,□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单位”默认填写内容为:无;
“数量”默认填写内容为:1。
以上信息请知晓,如有其他特殊要求,请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邮件形式告知本项目联系人。
以上信息已与我方财务人员核实,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如我方相关信息在此期间
内发生变更,我方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方信息变更而未及
时告知招标公司等引起的退款、开票延误等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1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12廉洁诚信投标(响应)承诺书
廉洁诚信投标(响应)承诺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本投标(响应)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_____________
项目投标(响应),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无资质挂靠或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响应)的行为;
三、不以他人名义投标(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
四、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五、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响应)情形,不排挤其他投标(响应)人的公平竞
争;
六、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响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七、不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成交);
八、不扰乱采购人招标采购秩序,不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虚假恶意投标(响
应)、质疑或投诉;
九、若我方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
期、投标(响应)方案等内容签署合同并组织实施。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之一,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政府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行业组织及学校等依法依规进行的任何处罚。若造成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投标(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有人/
无人机协同飞行仿真模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240STCZB2588
二、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有人/
无人机协同飞行仿真模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神州四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201楼B座602
成交金额:30.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有人/无人机协同飞行仿真模型 | 自研 | 定制 | 1 | 305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锐、颜岩、王健男、韩小敬、石闪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每个包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
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
收费金额:人民币0.366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日期:2022年9月14日
结果确定日期:2022年9月22日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010-82339232
采购人业务监督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
联系方式:010-82317861,010-82314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010-62688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乐、刘健、张静、陈俊
电话:010-62688254(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6386
(项目问询)、liujian5@sstc20.com(项目问询)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26日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东(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伤)参加标公司)
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有人无人机协同飞行价直模型)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有人无人机协同飞行仿真
模型),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神州四达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5
人,营业收入为667.5万元,资产总额为1146.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2.9.2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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