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4032023000015
预算金额32.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8-6169183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4032023000015

二、项目名称:攀枝花格里坪化工园区消防站建设项目代建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攀枝花市西部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攀枝花西区大水井 32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攀枝花市西部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攀枝花格里坪化工园区消防站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依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攀办发〔2018〕44 号]规定,代建单位是代建项目建设实施的主体,依照合同约定行使建设单位职责,并承担法定建设程序中的下列事项: 1、组织项目建设实施,确保投资、质量、安全、工期、档案、廉洁等控制目标,建立健全与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互动、监督、确认制度。 2、编制项目管理大纲(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管理目标)和项目可实施性专项报告,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3、组织开展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标,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备案。 4、参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5、会同项目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要求,提出年度和季度资金使用计划,办理工程进度款支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6、按规定程序办理合理化设计变更和造价变更。 7、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项目规范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经常性的内部审计。 8、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的档案管理,及时完整移交项目档案。 9、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移交给项目单位。 10、组织项目竣工结算、决算,接受审计。 11、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 按《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攀办发〔2018〕44 号]和《攀枝花市西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攀西府办[2012]44号)的要求执行。 从签订代建合同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为止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审查合格 32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维张春周光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最高限价:34万元。

投诉受理单位: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556821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攀枝花市西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攀枝花市西区建兴路22号

联系方式:0812-3866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3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

联系方式:028-61691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01

电话:028-61691838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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