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39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民航大学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就东丽校区部分消防设施维修项目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如下采购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部分消防设施维修项目
二、项目内容:消防设施维修项目
三、预算金额:18.3963万元(含税)    
四、采购需求: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源监控系统、图形显示装置、集中电源蓄电池、七氟丙烷气体灭火钢瓶、稳压泵控制柜、气压罐、喷淋泵控制柜、消防泵控制柜、浮球阀、止回阀、超压泄水阀、各类蝶阀、各类闸阀、法兰、排烟风机控制柜、排烟防火阀、卷帘门帘布、卷帘门电机等设备维修及更换;线管及电线电缆敷设;系统调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行业规范和技术规定施工,满足消防相关部门验收要求。
2.编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验收报告。
★3.质量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此项为实质性要求,须对服务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消防线路管网、消防水系统管网施工后,须完全恢复正常;建设完成后符合属地消防部门的检查)。
★4.质保要求:
①提供2年质保期,质保期内每季度进行不低于一次系统巡查(此项为实质性要求,须对服务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系统产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响应(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2小时,上门维修时间应在6小时内)。如果无法及时维修,需要在24小时内更换(此项为实质性要求,须对服务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需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竣工相关图纸。
6.供应商施工期内确保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承担施工服务中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7.施工中如发生因人为、材料质量不合格、误操作等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或设备损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同时还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递交比选文件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截止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至少提供一份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合同(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成功案例),合同签订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具体要求如下:
A.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服务范围、双方名称及盖章;
B.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正在实施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七、公告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2日
八、报名及要求:
根据入校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3月23日(周四),上午11:00前进行报名(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24092020),报名信息(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发送至邮箱ygaowp@cauc.edu.cn,对逾期拨打的电话及邮件,不予受理。
九、递交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周五)上午10:30-11:00。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2.递交比选文件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中国民航大学南院大门,请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到达地点后告知联系人收取比选文件(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24092020)。
3.比选文件要求
所有参加比选的定点供应商应编制比选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证明及服务要求响应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服务响应文件 :对服务要求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证明文件:
a. 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c.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应答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d. 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应答人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投标中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应答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e. 2021年或2022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021年或2022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2)报价文件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须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投标报价(此项为实质性条款)。
    以上(1)和(2)分别密封在两个文件袋中,并加盖公章。
    十、评审方法
    1.符合资质及满足实质性服务要求的应答单位参与比选;
    2.本项目评审采用满足资格及服务要求前提下的最低价中选法;
    3.各应答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询价结束后发现已确定的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22-24092020
 
 
                                          中航大(天津)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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