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今日招标/外六期屋顶光伏项目节能分享服务(海通物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今日招标/外六期屋顶光伏项目节能分享服务(海通物流)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外六期屋顶光伏项目节能分享服务(海通物流)进行国内邀请招标标采购, 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具有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与本
采购项目相匹配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需经年审合格;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1.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内至少一个类似光伏节能项目的服务业绩;
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外六期屋顶光伏项目节能分享服务(海通物流)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海通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拟在公司零部件仓库一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可实施分 布式光伏项目的屋面总面积约31878m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替代和 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具有无污染、环保效益突出等特点,契合公司“绿色港口”发展需要。 中标单位须在位于招标人内的屋面进行投资、建设、拥有和运营、管理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能源服务,双方共同分享节能效益。中标单位须承诺项目总装机容量不低于3.6兆瓦,年发电量不低于380万千瓦时。(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3、交付地址:港建路1919号
4、服务期限:本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共计20年,自本项目首个并网发电日开始计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3-8-12至2023-8-1609:00:00至16:00:00截止(逾期一律不接受验证),携带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3)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职员工,需出具社保机构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打印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响应单位信用记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页面。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能体现时间、金额及项目类型的关键页)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3-8-12至2023-8-1609:00:00至16:00:00的时间 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进行初审,通 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一经售 出恕不退还。若至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仍不足三家,将相应延长报名截止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414: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3-09-0414: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
2、开标地点:上海市。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职员工,需出具社保机构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260170282
电子邮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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