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3-5457]运营中心生产经营辅助改造项目土建及公用配套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运营中心生产经营辅助改造项目土建及公用配套工程[项目编号:JG2023-545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421062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988568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楼410室
招标人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24日 附件:【盖章版】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2、资格审查报告(删除评委姓名).pdf
运营中心生产经营辅助改造项目土建及公用配套工程[项目编号:JG2023-545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6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421062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988568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4楼410室
招标人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24日 附件:【盖章版】资格审查结果公示.pdf
2、资格审查报告(删除评委姓名).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