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灵川县2022-2024年度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2-G3-230047-GXRZ
项目名称:灵川县2022-2024年度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预算总金额(元):1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灵川县2022-2024年度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A分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灵川县2022-2024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为60万元(含6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的电力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在合同履约期限内,项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最新调整的限额为准。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灵川县2022-2024年度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B分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灵川县2022-2024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为60万元(含6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的水利水电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在合同履约期限内,项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最新调整的限额为准。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分标2:供应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7日至2022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从网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
注:
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3. 售价(元):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07月12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A分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B分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在线投标(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响应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本项目需要供应商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天,按采购文件要求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等候解密开启。
本采购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数字证书),确保开标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财政局
地 址:灵川县灵南路25号
项目联系人:程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0773-6812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电商谷B座四楼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3-5841116
附件信息:
灵川县2022-2024年度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采购文件.doc灵川县2022-2024年度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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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2022-2024年度小额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定点 招标文件 06.17ding.docx灵川县2022-2024年度小额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定点 招标文件 06.17ding.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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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2022-2024年度小额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定点 招标文件 06.17ding.pdf灵川县2022-2024年度小额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定点 招标文件 06.17din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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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 |
1 | A分标 | 电力工程 | 1 | 项 | 灵川县2022-2024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为60万元(含6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的电力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在合同履约期限内,项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最新调整的限额为准。 |
序号 |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 |
1 | B分标 | 水利水电工程 | 1 | 项 | 灵川县2022-2024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为60万元(含6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的水利水电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在合同履约期限内,项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最新调整的限额为准。 |
序号 | 人员 | 人数 | 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 |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2 | 施工员 | 1 | 持有工程施工员资格证 |
3 | 质检员 | 1 | 持有工程质检员资格证 |
4 | 安全员 | 1 | 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5 | 造价员 | 1 | 持有工程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工程证 |
6 | 材料员 | 1 | 持有工程材料员资格证 |
要求:1.投标文件中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所投分标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表”备注要求附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2.供应商若对不同分标进行投标,不同分标应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造价员、材料员除外),并符合“项目拟投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3.签订合同时拟投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必须符合“市建规〔2006〕270号文”的规定。 4.合同履约期限内如有2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应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并符合“市建规〔2006〕270号文”的规定。 |
序号 | 人员 | 人数 | 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 |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
2 | 施工员 | 1 |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
3 | 质检员 | 1 |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质检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
4 | 安全员 | 1 |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
5 | 造价员 | 1 | 持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工程证 |
6 | 材料员 | 1 |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
要求:1.投标文件中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所投分标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表”备注要求附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2.供应商若对不同分标进行投标,不同分标应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造价员、材料员除外),并符合“项目拟投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3.签订合同时拟投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必须符合“市建规〔2006〕270号文”的规定。 4.合同履约期限内如有2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应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并符合“市建规〔2006〕270号文”的规定。 |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要求 |
1 | 1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灵川县2022-2024年度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项目编号:GLZC2022-G3-230047-GXRZ |
2 | 4 | 供应商资格 |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分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B分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 | 5 | 投标费用 |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14 | 投标报价 | 供应商必须就所投分标中的所有内容按分标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
5 | 15.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
6 | 16 | 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 | 16.1供应商下载或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顺序以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16.2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采购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3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即可。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4 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后应当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6.5开标前准备 16.5.1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6.5.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5.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
7 | 18.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于2022年07月12日09时30分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
8 | 18.2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 截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2022年07月1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 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投标。 |
9 | 19 | 开标时间、地点、人员: | 19.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9.2开标地点:按采购文件要求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19.3开标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供应商政采云平台CA数字证书在线参加开标。 19.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在开标室内线上开启投标文件。 |
10 | 23 | 评审小组组成 |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的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专家4人。 |
11 | 24.2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
12 | 30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等; (2)查询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 |
13 | 31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 31.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1.2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接受社会监督。 31.3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
14 | 32.1 | 履约保证金 |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42号)要求,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及供应商的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 |
15 | 33.1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具体承接业务时与项目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签订项目施工合同,项目施工合同按照第五章“二、项目施工合同”执行。 |
16 | 33.4 | 合同存档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后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 |
17 | 34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每个分标每个中标供应商人民币壹仟零伍拾元整(¥1050.00)收取,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出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
18 | 36 | 解释权 | 本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19 | 37 | 监督管理机构 | 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812818 |
序号 |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 |
1 | A分标 | 电力工程 | 1 | 项 | 灵川县2022-2024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为60万元(含6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的电力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在合同履约期限内,项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最新调整的限额为准。 |
序号 | 分标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 |
1 | B分标 | 水利水电工程 | 1 | 项 | 灵川县2022-2024年度采购预算金额为60万元(含6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的水利水电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在合同履约期限内,项目采购预算限额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最新调整的限额为准。 |
序号 | 人员 | 人数 | 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 |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2 | 施工员 | 1 | 持有工程施工员资格证 |
3 | 质检员 | 1 | 持有工程质检员资格证 |
4 | 安全员 | 1 | 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5 | 造价员 | 1 | 持有工程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工程证 |
6 | 材料员 | 1 | 持有工程材料员资格证 |
要求:1.投标文件中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所投分标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表”备注要求附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2.供应商若对不同分标进行投标,不同分标应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造价员、材料员除外),并符合“项目拟投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3.签订合同时拟投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必须符合“市建规〔2006〕270号文”的规定。 4.合同履约期限内如有2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应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并符合“市建规〔2006〕270号文”的规定。 |
序号 | 人员 | 人数 | 要求 |
1 | 项目经理 | 1 |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
2 | 施工员 | 1 |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
3 | 质检员 | 1 |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质检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
4 | 安全员 | 1 |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C类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
5 | 造价员 | 1 | 持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工程证 |
6 | 材料员 | 1 | 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机构)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 |
要求:1.投标文件中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所投分标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表”备注要求附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2.供应商若对不同分标进行投标,不同分标应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造价员、材料员除外),并符合“项目拟投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3.签订合同时拟投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必须符合“市建规〔2006〕270号文”的规定。 4.合同履约期限内如有2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应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人员,并符合“市建规〔2006〕270号文”的规定。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资格审查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具备有效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1 | 资格审查 | 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1 | 资格审查 | 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养老保险证明 | 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2022年01月-2022年06月中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
1 | 资格审查 | 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1 | 资格审查 | 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
1 | 资格审查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1 | 资格审查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2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
2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报价 | 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范围及要求。 |
2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所投分标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表 | 符合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要求拟投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所投分标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表”备注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
2 | 符合性审查 | 拟选派的总协调人详细情况表 | 拟选派的总协调人详细情况表 |
2 | 符合性审查 | 总协调人授权委托书 | 总协调人授权委托书 |
2 | 符合性审查 | 工程的质量、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方案 | 供应商针对A分标各类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制度、工程质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方案、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方案、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等) |
2 | 符合性审查 | 质量安全事故及被各级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情况表 | 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及被各级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情况表 |
2 | 符合性审查 | 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 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
2 | 符合性审查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资格审查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具备有效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1 | 资格审查 | 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1 | 资格审查 | 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养老保险证明 | 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2022年01月-2022年06月中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
1 | 资格审查 | 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1 | 资格审查 | 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 |
1 | 资格审查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1 | 资格审查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2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
2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报价 | 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范围及要求。 |
2 | 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所投分标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表 | 符合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要求拟投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所投分标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表”备注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
2 | 符合性审查 | 拟选派的总协调人详细情况表 | 拟选派的总协调人详细情况表 |
2 | 符合性审查 | 总协调人授权委托书 | 总协调人授权委托书 |
2 | 符合性审查 | 工程的质量、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方案 | 供应商针对B分标各类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制度、工程质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方案、安全施工保证措施方案、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等) |
2 | 符合性审查 | 质量安全事故及被各级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情况表 | 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及被各级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情况表 |
2 | 符合性审查 | 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 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
2 | 符合性审查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 |
分标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优惠率报价 |
分标 | 灵川县2022-2024年度小额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 % |
合同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
工程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合格标准 | |
说明:A分标:本次采用优惠率报价,按建设工程市场价格情况、施工期间相关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编制项目施工预算,经灵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在审定的施工预算基础上下浮,下浮≥10%作为各供应商投标优惠率报价,投标优惠率报价(只限取百分比整数)小于10%的投标无效; B分标:本次采用优惠率报价,按建设工程市场价格情况、施工期间相关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编制项目施工预算,经灵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在审定的施工预算基础上下浮,下浮6%-10%(含6%及10%)作为各供应商投标优惠率报价,投标优惠率报价(只限取百分比整数)不在该区间值的投标无效;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拟担任的职务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总协调人 | |||||
联系方式 | 手机: 固定电话: 传真: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时间 | 工程名称 | 质量、安全事故、其它调查处理情况 | 事故程度 | 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序号 | 条款 号 | 条款 名称 | 内容 、要 求 |
1 | 1 | 项目 名称 及项 目 编号 | 项目 名称 :灵川 县 2022-2024 年度 小额 工程 定点 施工 单位 采购 项目(电 力工 程、 水利 水电 工程 ) 项目 编号 :GLZC2022-G3-230047-GXRZ |
2 | 4 | 供应 商资 格 | 4.1 满足《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第二 十二 条规 定 ,具备 合法 资 格; 4.2 落实 政府 采购 政策 需满 足的 资格 要求 :无。 4.3 本项 目的 特定 资格 要求 : A 分 标 : 供应 商必 须具 备电 力工 程施 工总 承包 叁级 以上 (含 叁级 ) 或输 变电 工程 专业 承包 叁级 以上(含叁 级)资质 ,并 具备 国家 能源 局南 方 监 管 局 颁 发 的 《 承 装 ( 修 、 试 ) 电 力 设 施 许 可 证 》 承 装 类 五 级 或 以 上 资 质 , 具 有 省 级 或 以 上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产 许可 证, 并在 人员 、设 备、 资金 等方 面具 备相 应的 施工 能力 。 B 分 标 :供应 商必 须具 备水 利水 电工 程施 工总 承包 叁级 以上( 含叁 级)资质 ,具有 省级 或以 上建 设行 政主 管部 门颁 发的 安全 生产 许可 证, 在人 员、 设备 、资 金等 方面 具备 相应 的施 工能 力。 |
3 | 5 | 投标 费用 | 不论 投标 结果 如何 ,供应 商均 应自 行承 担所 有与 投标 有关 的全 部费 用。 |
4 | 14 | 投标 报价 | 供 应 商 必 须 就 所 投 分 标 中 的 所 有 内 容 按 分 标 分 别 作 完 整 唯 一 报 价 , 否 则, 其投 标将 被拒 绝。 投标 文件 只允 许有 一个 报价 。 |
5 | 15.1 | 投标 有效 期 | 投标 截止 时间 之日 起 90 天 |
6 | 16 | 投标 文件 的制 作 、 加密 | 16.1 供应 商下 载或 获取 采购 文件 后 ,登录“ 政采 云电 子投 标客 户端 ”, 按 照 本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的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顺 序 以 及 “ 政 采 云 ” 平 台 的 要 求, 通过 “政采 云电 子投 标客 户端 ” 编制 电子 投标 文件 。 16.2 电 子 投标 文 件 中须 加 盖 供应 商 公 章部 分 均 采用 CA 签 章 ,并 根 据 “政府 采购 项目 电子 交易 管理 操作 指南 -供应 商”及本 采购 文件 规定 的 格 式 和 顺 序 编 制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并 进 行 关 联 定 位 , 以 便 评 审 小 组 在 评 审 时 , 点 击 评 分 项 可 直 接 定 位 到 该 评 分 项 内 容 。 如 对 采 购 文 件 的 某 项 要 求 , 供 应 商 的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未 能 关 联 定 位 提 供 相 应 的 内 容 与 其 对 应 , 则 评 审 小 组 在 评 审 时 如 做 出 对 供 应 商 不 利 的 评 审 由 供 应 商 自 行 承 担 。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如 内 容 不 完 整 、 编 排 混 乱 导 致 投 标 文 件 被 误 读 、 漏 读 , 或 者 在 按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的 部 位 查 找 不 到 相 关 内 容 的 , 由 供 应 商 自 行 承 |
担。 16.3 供应 商法 人( 负责 人)或授 权代 表持 有政 采云 个人 CA 签章 的 ,应 在投 标文 件中 涉及 到签 字的 位置 使用 个人 CA 签章 ,没有 办理 政采 云个 人 CA 签章 的可 在投 标文 件中 涉及 到签 字的 位置 手写 签字 后扫 描或 者拍 照做 成 PDF 的格 式上 传即 可。因投 标文 件字 迹潦 草、表达 不清 、内容 不 完 整 、 编 排 混 乱 导 致 投 标 文 件 被 误 读 、 漏 读 , 或 者 在 按 采 购 文 件 规 定的 部位 查找 不到 相关 内容 的, 其不 利后 果由 供应 商自 行承 担。 16.4 供应 商编 制 、生成 电子 投标 文件 后应 当加 密投 标文 件。供应 商未 按规 定编 制并 加密 的投 标文 件, “ 政采 云” 平台 将予 以拒 收。 16.5 开标 前准 备 16.5.1 本项 目实 行在 线投 标 ,采用 电子 投标 文件 。若供 应商 参与 投标 , 自行 承担 投标 一切 费用 。 16.5.2 各 供 应商 应 在 截标 前 应 确保 成 为 政采 云 平 台正 式 注 册 入库 , 成 为正 式供 应商 ,并完 成 CA 数字 证书 申领 。因未 注册 入库 、未办 理 CA 数字 证书 等原 因造 成无 法投 标或 投标 失败 等后 果由 供应 商自 行承 担。 16.5.3 供 应 商将 政 采 云电 子 交 易客 户 端 下载 、 安 装完 成 后 , 可通 过 账 号 密 码 或 CA 登 录 客 户 端 进 行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 客 户 端 请 至 网 站 下 载 专 区 查 看 , 如 有 问 题 可 拨 打 政 采 云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400-881-7190 进 行 咨 询。 | |||
7 | 18.1 | 投标 文件 递交 截 止时 间 | 于 2022 年 07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之 前将 电子 投标 文件 上传 到政 采云 平 台 。 应 按 照 本 项 目 采 购 文 件 和 政 采 云 平 台 的 要 求 编 制 、 加 密 传 输 投 标 文 件 。 供 应 商 在 使 用 系 统 进 行 投 标 的 过 程 中 遇 到 涉 及 平 台 使 用 的 任 何 问题 ,可致 电政 采云 平台 技术 支持 热线 咨询 ,联系 方式 :400-881-7190。 |
8 | 18.2 | 投标 文件 解密 时 间 | 截标 时间 后 30 分钟 内(2022 年 07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 ) 供应 商可 以登 录政 采云 平台 ,用“项目 采购 -开标 评标 ”功能 进行 解密 投 标 文 件 。 若 供 应 商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无 法 解 密 或 解 密 失 败 , 可 以 以 电 子 备 份 投 标 文 件 作 为 依 据 【 在 接 到 无 法 解 密 或 解 密 失 败 的 通 知 后 , 供 应 商 可 根 据自 身 实 际 情 况按 通 知 时 要 求的 时 间 到 林 市 公共 资 源 交 易 中心 8 号 开 标 室 现 场 提 交 或 以 电 子 邮 件 的 形 式 ( 以 通 知 时 所 告 知 的 电 子 邮 箱 地 址 为 准 ) 提 交 电 子 备 份 投 标 文 件 】 , 若 供 应 商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无 法 解 密 或 解 密 失 败 且 未 提 供 电 子 备 份 投 标 文 件 的 ( 包 含 提 供 的 电 子 备 份 投标 文件 无效 或无 法解 密的 情况 ),视 为无 效投 标。 |
9 | 19 | 开标 时间 、地 点 、 人员 : | 19.1 开标 时间 :投 标文 件递 交截 止时 间后 ; 19.2 开 标 地点 :按 采 购文 件 要 求及 时 登 陆政 采 云 平台 实 行 在线 解 密 开 启。 19.3 开标 参加 人员 : 供 应 商 法定 代 表 人 、 负责 人 或 相 应 的委 托 代 理 人 持供 应 商 政 采 云 平台 CA 数 字 证 书在 线 参 加开 标 。 19.4 投 标 文件 递 交 截止 时 间 后, 由 采 购代 理 在 开标 室 内 线上 开 启 投标 文件 。 |
10 | 23 | 评审 小组 组成 | 评 标 工 作 由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负 责 组 织 , 具 体 评 审 工 作 由 依 法 组 建 的 评 审 小 组负 责 , 本 项 目 的 评 审 小 组 由 采 购 人 代 表 和 有 关 方 面 的 专 家 组 成 。 评 审 小 组 的 构 成 : 5 人 , 其 中 采 购 人 代 表 1 人 , 技 术 、 经 济 等 专 家 4 人。 |
11 | 24.2 | 评审 办法 | 综合 评分 法, 具体 评标 内容 及标 准详 见第 四章 评标 办法 。 |
12 | 30 | 信用 查询 | 根 据 《 关 于 做 好 政 府 采 购 有 关 信 用 主 体 标 识 码 登 记 及 在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中 查 询使 用 信 用记 录 有 关问 题 的 通知 》 桂 财采 〔2016〕37 号 的 通知 , 由采 购代 理机 构对 第一 中选 供应 商进 行信 用查 询: (1)查询 渠道 :“信用 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 府采 购” 网站 (www.ccgp.gov.cn)等 ; (2)查 询截 止时 间: 中标 通知 书发 出前 ; (3)信用 信息 查询 记录 和证 据留 存方 式:在查 询网 站中 直接 打印 查询 记录 ,打 印材 料作 为采 购活 动资 料保 存; ( 4 ) 信 用 信 息 使 用 规 则 : 对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 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 等 渠 道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及 其 他 不 符 合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二 十二 条规 定条 件的 供应 商, 取消 其中 标候 选供 应商 资格 。 |
13 | 31 | 中标 公告 及中 标 通知 书 | 31.1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于 评 审 结 束 后 两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评 审 报 告 送 交 采 购 人 , 采 购 人 应 当 自 收 到 评 审 报 告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评 审 报 告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供 应 商 中 按 顺 序 确 定 中 标 供 应 商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中 标 供 应 商 确 定之 日起 两个 工作 日内 在指 定媒 体上 公告 中标 结果 ,中标 公告 期限 为 1 个工 作日 。 31.2 采 购 人 或者 其 委 托 的 采购 代 理 机 构 应当 随 中 标 结 果 同时 公 告 企 业 《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或 《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 声 明 函 》 或 监 狱 企 业 的 证 明 文 件, 接 受 社会 监 督 。 |
31.3 在 发布 中标 结果 公 告的 同时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向 中 标 供 应 商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 中 标 供 应 商 应 自 接 到 通 知 之 日 起 7 个 工 作 日 内 , 到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办 理 中 标通 知 书 领 取 手续 。 | |||
14 | 32.1 | 履约 保证 金 | 根据《自治 区人 民政 府办 公厅 关于 印发 2020 年全 区优 化营 商环 境实 施 方案 的通 知》 (桂 政办 电【 2020】 42 号) 要求 ,采 购人 根据 项目 特点 及供 应商 的诚 信等 情况 ,免 收履 约保 证金 。 |
15 | 33.1 | 签订 合同 时间 |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二 十 五 日 内 , 中 标 供 应 商 领 取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应 按 规 定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 中 标 供 应 商 具 体 承 接 业 务 时 与 项 目 采 购 单 位 按 相 关 规 定 签 订 项 目 施 工 合 同 , 项 目 施 工 合 同 按 照 第 五 章 “ 二 、 项 目施 工 合 同 ” 执 行 。 |
16 | 33.4 | 合同 存档 备案 |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双 方 自 签 订 之 日 起 1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一 份 合 同 原 件 送 灵 川 县 政 府 采 购 管 理 办 公 室 备 案 , 并 于 一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合 同 原 件 一 份 交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存 档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于 收 到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后 在 省 级 以 上 人民 政府 财政 部门 指定 媒体 上公 告。 |
17 | 34 | 采购 代理 服务 费 | 本 项 目 采 购 代 理 服 务 费 按 每 个 分 标 每 个 中 标 供 应 商 人 民 币 壹 仟 零 伍 拾 元 整 ( ¥1050.00) 收 取 , 中 标 供 应 商 在 中 标 公 告 发 出 的 7 个 工 作 日 内 一次 性向 代理 机构 缴纳 代理 服务 费。 |
18 | 36 | 解释 权 | 本 采 购 文 件 是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实施 条例 》及财政 部令 第 87 号 、《 政府 采购 货物 和服 务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法 》 等 相 关 规 定 编 制 , 本 采 购 文 件 的 解 释 权 属 于 采 购 人。 |
19 | 37 | 监督 管理 机构 | 灵川 县政 府采 购管 理办 公室 联系 电话 :0773-6812818 |
时间 | 工程名称 | 质量、安全事故、其 它调查处理情况 | 事故程度 | 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
序号 | 机械 或设 备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 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备注 |
行业 名称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 <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 <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 <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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