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州海螺粉煤灰运输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建国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宿州海螺粉煤灰运输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1

宿州海螺拟从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汽车运输粉煤灰进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粉煤灰运输业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运输招标路线、数量和合同期限:

1.标的内容:粉煤灰运输;

2.运输起止:

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库至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库(宿州市墉桥区曹村镇),运输费用为宿州国电至宿州海螺交货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运输数量:粉煤灰运输总量暂定9170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4.合同有效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具备公路运输能力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调整为“三证合一”同样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伍拾万元以上(含50万元),并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运输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税率为9%的运输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2.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投运的车辆合法合规,并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若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3.投标单位保证安排足够的运输车辆负责招标人的煤炭运输,汽车运输每日发运能力必须达到300吨以上(含300吨),运输车辆必须为自卸式载重罐车,其中自有或挂靠的自卸式载重罐车不低于10辆(自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在2021年11月30日前注册或转户有效),并24小时满足招标人运输要求,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该粉煤灰运输保供的运输车辆的车号、载重吨位,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投标方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招标安排:

1.招标公示期: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报名单位需满足招标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格评审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地点在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处业务室。

2.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年12月11日-2021年12月15日。投标单位持法人授权书、身份证至宿州海螺财务处购买标书,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招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30000元电汇至宿州海螺公司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若未中标,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承运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

单位: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州市夹沟营业所

账号:12-126601040002309

联系人:徐建国 李先阳

联系方式:17856885858 18705576935

0557-4382806

3.运输勘察:对资格预审合格且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为准确了解公司内外部承运路线的实际通行情况,招标方分别组织投标人进行一次现场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签字、盖章确认。现场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未参与运输查勘或未提交运输勘查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投标授权人将投标书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当面递交到宿州海螺财务处业务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书需按要求填写、密封,密封件应注明投标人全称,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投诉,电话联系方式:17856885666,联系人:刘肖东(区域纪检组组长)。

2021年11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