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筑分公司-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轻型井点降水工程招标公告(G1100000081192026001001)
金额
57.5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1100000081192026001
预算金额57.5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编号:

HSXY-ZY-2023-36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192026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crecgec.com

公告性质:


公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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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建筑分公司-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轻型井点降水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分公司
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轻型井点降水工程
专业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XY-ZY-2023-36)
一、招标条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轻型井点降水工程已具备专业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滨湖新区横二路以北、登科路以南、纵一路以东、东升路以西区域,西侧临近衡水湖,东侧4公里106国道和大广高速公路,南侧横二路贯穿东西,区位优越,周边交通便捷。场地现状地势平坦,北部以林地为主,南部以农田为主,西部为齐官屯村,东部有鱼塘两处,地质条件较好。总建筑面积239992㎡。
2.2招标内容: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轻型井点降水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以及方案中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工艺标准及会议纪要等文件中所示测定井位、钻进成孔、选管、下管、回填过滤层、洗井、排水、材料运输、成品保护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采取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进行招标,含增值税最高限价为575520.00 元(增值税税率9%)(大写:伍拾柒万伍仟伍佰贰拾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与本招标项目同期,在集团公司范围内,A级分包企业已承担5个(含)以上项目施工任务,B级分包企业、优秀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已承担4个(含)以上项目施工任务,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承揽项目已处收尾阶段除外)。
3.2 “四证一照”(三证合一)资料齐全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从事地基基础工程经历(业绩),可参与投标。
3.3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4 在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内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队伍不得参与投标。
3.5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当日原件退还,被委托人需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
3.6投标报名申请表见附件。 四、投标人评标办法
4.1(一)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满分30分)
1.生产供应组织安排:(30分)
1)、本项目正常施工主要工种人员配备情况;(6.0分)
2)、拟在本合同工程中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情况;(4.0分)
3)、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情况;(6.0分)
4)、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安全质量承诺,专职安全员设置情况,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情况;(5.0分)
5)、工期及进度保证措施及进度承诺;(5.0分)
6)、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4.0分)
2.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议。(不计分值,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及陈述时加以介绍)
4.2(二)投标报价部分(满分70分)
1.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根据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往高进行排序,从高价往低价依次进行澄清并进行二次报价;
3.澄清后,根据二次报价的排名排序,最低价为第一名,得分为70分,依次往后排名,得分依次递减2分;
4.有效报价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作废。
在评标过程中对集团公司A级分包企业综合得分加5分;B级分包企业、优秀分包企业、战略合作企业综合得分加3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0日,每日 8:30~17:30 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现金出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整(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且招标人只接受公对公电子转账。
打款时注明: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轻型井点降水工程招标文件费用。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开标后由招标人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投标人无论何种原因不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打款时注明: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轻型井点降水工程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部
账号:2011010195700562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行号:103100000018
打款时注意:付款时一定选跨行里的其他银行,其他银行里面有-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不可选农业银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 9月 27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 27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提前递交或滞后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时间2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地点: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 张立骁
电 话:010-88850838
招 标 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分公司衡水学院滨湖新校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魏家屯镇齐官屯村中铁项目部联 系 人:李成林
电 话:13464692699
传真:-
届时请参加招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开始之前签到。

2023年9月13日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9-15 10:18:50
相关标段(包)编号:

G11000000811920260010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结束日期:

2023-09-20 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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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202309151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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