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金额
12.8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报告】中选结果的公告
我单位于2023/8/8 13:48:29, 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网 为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开选取“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市水利局)”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XS-ZJBX-230713170
项目业主: 象山县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鹤浦镇樊岙村
项目总预算: 7500.00万元
采购项目名称: 象山县鹤浦水厂及出厂管新建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中介服务事项: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市水利局)
选取中介时间: 2023/8/8 13:48:29
服务金额: 下限:128520元 至 上限:128521元
金额说明: 计费主要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费等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3]251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号)的规定。 影响评价所需人员共为两名,其中一名为高级职称,一名为初级职称,所需工日为60日。计费按照附件第三页选取,服务范围为表格中“(十二)其他”,内部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按表中高级职称、初级职称分别选取,为1990元工日和1070元工日。计费方法如下: 建设项目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基本定额工日=0.199万元工日×60工日+0.107万元工日×60工日=18.36万元 按照下浮30%取整计算,最终计费:18.36万元×0.70=12.852万元,取整即12.85万元。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综合比选法
中选机构名称: 象山县水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财富中心2号楼13层
中选报价: 128520元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15168524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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