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规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1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常规法律服务(中介服务项目)将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贵港市中介超市进行公开选取,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业主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项目名称:常规法律服务(编号:GG20230529033,系统自动生成)
3.投资项目代码:无
4.项目区域:市本级
5.项目基本概况:常规法律服务供应商采购1家,服务期为一年。供应商需指派1名符合法律顾问条件并且熟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专职律师到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坐班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有紧急的工作,供应商要随叫随到,坐班工作期间遵守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纪律,并执行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的上下班制度。供应商因工作需要另行指派坐班执业律师的,应与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协商确定。法律顾问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及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2.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4.热心机关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
6.项目规模(投资额):112000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
二、项目选取要求
1.服务类型:法律咨询
2.服务类型: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文件审核、根据要求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参与重大信访处理、参加重大会议并发表意见、法律知识培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协助办理强制执行等法律事务
3.选取中介方式:直接选取
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250
5.服务费用控制价格:最低限价0元,最高限价112000元
6.服务费用说明:常规法律服务费按年度包干费用报价
7.资质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选取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选取。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律师事务所资质·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选取的,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报名截止时间:2023-06-01 10:00
9.中介机构选取时间:2023-06-01 16:00
三、联系方式
1.项目业主联系人:覃工
2.联系方式:0775-4286027
本项目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06-01 1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监督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监督部门:
2.联系电话:
五、其他
1.其他说明:供应商服务内容及权利义务详见常规法律服务协议书,供应商报价即默认同意与采购方签订所附《常规法律服务协议书》
2023年05月29日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一、项目概况
1.业主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项目名称:常规法律服务(编号:GG20230529033,系统自动生成)
3.投资项目代码:无
4.项目区域:市本级
5.项目基本概况:常规法律服务供应商采购1家,服务期为一年。供应商需指派1名符合法律顾问条件并且熟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专职律师到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坐班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有紧急的工作,供应商要随叫随到,坐班工作期间遵守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的工作纪律,并执行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的上下班制度。供应商因工作需要另行指派坐班执业律师的,应与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协商确定。法律顾问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及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2.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4.热心机关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
6.项目规模(投资额):112000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
二、项目选取要求
1.服务类型:法律咨询
2.服务类型: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文件审核、根据要求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参与重大信访处理、参加重大会议并发表意见、法律知识培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协助办理强制执行等法律事务
3.选取中介方式:直接选取
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250
5.服务费用控制价格:最低限价0元,最高限价112000元
6.服务费用说明:常规法律服务费按年度包干费用报价
7.资质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选取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选取。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律师事务所资质·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选取的,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报名截止时间:2023-06-01 10:00
9.中介机构选取时间:2023-06-01 16:00
三、联系方式
1.项目业主联系人:覃工
2.联系方式:0775-4286027
本项目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06-01 10:00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监督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监督部门:
2.联系电话:
五、其他
1.其他说明:供应商服务内容及权利义务详见常规法律服务协议书,供应商报价即默认同意与采购方签订所附《常规法律服务协议书》
2023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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