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G104线蕉城区八都岙村至金涵苗圃段改扩建公路工程、国道G237线蕉城区八都岙村至宁东高速八都互通段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服务交易公告
金额
86.7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条件 | |
国道G104线蕉城区八都岙村至金涵苗圃段改扩建公路工程、国道G237线蕉城区八都岙村至宁东高速八都互通段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检测服务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蕉城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控制价(估算价):86.72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43.3619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检测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蕉城区交通运输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等专业工程的外观检测、实体检测等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以本工程设计图纸、预算清单及招标人工作方案为准。 2.4工期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预计检测周期5日历天。中标人在接到委托单位通知后在当天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完成后3天内提供检测结果、10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2.5质量要求: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2.6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并在领取通知书后14日内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履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67238元,下浮率为50%,发包价为433619元。(4)本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发包价包括但不限于实体工程质量检测、交通安全布控(若有),配合质量监督机构验证性检测、检查、抽查,缺陷整改后的复查、复检和为业主提供项目部、总监办试验室认定以及施工阶段过程性试验室检查、现场检测、材料抽检等的技术协助和缺陷修复复检,质量监督部门验证性检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复检、因检测工作不连续而造成的窝工费、各项辅助费用、风险费用、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上涨或下浮)、税金、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与检测服务相关的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资质要求: | |
3.3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2)具备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内容须覆盖本次招标的所有质量检测内容;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附一年社保证明)。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1月17日23时59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交易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时00分 5.2交易地点: 蕉城区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2号城南镇政府办公楼新12层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17720795903 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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