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出售项目(TC219W06H)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9
废旧物资出售项目(TC219W06H)招标公告
受 辽宁某单位 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废旧物资出售项目(招标编号:FDZB-2021-005-SCB/TC219W06H)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废旧物资出售项目
2.项目编号:FDZB-2021-005-SCB/TC219W06H
3.项目概况:现有一批退役报废器材需进行销毁处理并出售,本项目分为三个标包,分别为:
第一标包:报废金属物资
第二标包:报废车辆底盘
第三标包:废橡胶及电缆绝缘护套
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4. 处置回收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
5. 交付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6.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标包所有内容全部响应并提出唯一完整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单位资格
1.所有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通用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不能为外资独资、外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9)第二标包投标人应具备:各省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2.1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2投标人必须领取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3招标部门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招标部门、其他投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
2)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
3)向招标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订立合同。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售价及方式
1.发售时间:
2021年8月9日起至2021年8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线下发售,发售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1104、1105室
3.文件售价:每份文件5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4.发售方式:
线下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流程如下:
步骤一:投标人应将在发售时间内,须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公司账户汇款至代理机构账户(注明用途及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费用收款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3301 0Z25 1920 0043 815
步骤二:将下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登记表需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email protected]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需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7)第二标包投标人需提供各省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携带原件备查);
8) 开票信息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步骤三: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报名、付款、领取招标文件。其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税务登记证(如有)、第二标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需携带原件备查。
步骤四:审核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注: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审查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1年8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当天截止时间前直接送达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1104、1105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按时抵达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某单位
地 址:辽宁省
联 系 人: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1104、1105室
邮编:100081
联 系 人:李丹、李志宏
电 话:024-83958278、1383600912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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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