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超级管道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超级管道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HN821WXR281C11506BD/CNSC-21HDGC020629
招标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1年6月30日17:30时——2021年7月5日17:00时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质量 |
交货期 |
项目经理 |
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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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证书 |
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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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标新工业有限公司 |
93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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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江苏新恒基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95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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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1年6月4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四会议室进行了评标,共有泰科图比(天津)管件有限公司、江苏标新工业有限公司、江苏新恒基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重工铸锻有限责任公司5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江苏标新工业有限公司;第二名江苏新恒基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 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 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 原件提交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3.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 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 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 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 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 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振洋
电 话:010-63313130(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