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一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 的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一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E52000020230002AX001001 已于2023年06月09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省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结果公示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19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电话:0851-84119410) 投诉。
招标人: 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186956616)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65153050)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总报价(万元): | 6698.201 |
分项报价(元): | 设计投标报价:1900000.00;施工投标报价:65082010.00 |
质量: | 全面达到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50 日历天(暂定开工时间:2023 年 6 月 2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朱道兴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贵1522014201603703;高级工程师、CSG06201101210065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1522014201603703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省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 |
投标总报价(万元): | 6843.8293 |
分项报价(元): | 设计投标报价:1950000.00;施工投标报价:66488293.00 |
质量: | 全面达到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5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许清波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正高级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DJ2019056011015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 |
投标总报价(万元): | 6370.4593 |
分项报价(元): | 设计投标报价:2650000.00;施工投标报价:61054593.00 |
质量: | 必须全面达到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150日历天; 暂定开工时间:2023年6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聂庆莉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一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豫1412006200805982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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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19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督组)(电话:0851-84119410) 投诉。
招标人: 盘江新能源发电(关岭)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186956616)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65153050)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文件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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