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漳浦第一中学
乙方:厦门明德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3]ZZZD[GK]2018026的福建省漳浦第一中学漳浦一中化学、生物数字化探究室,生物培养室及初高中生物仪器药品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教学专用仪器 | 化学数字化探究室 | 1 | 批 | 国内 | 296446 | 296446 | 详见报价部分投标分项报价表 | 详见报价部分投标分项报价表 | ||||||
1 | 1-2 | 教学专用仪器 | 生物数字化探究室 | 1 | 批 | 国内 | 288928 | 288928 | 详见报价部分投标分项报价表 | 详见报价部分投标分项报价表 | ||||||
1 | 1-3 | 教学专用仪器 | 生物培养室 | 1 | 批 | 国内 | 58290 | 58290 | 详见报价部分投标分项报价表 | 详见报价部分投标分项报价表 | ||||||
合计: | 643664.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叁仟陆佰陆拾肆元整(¥643664.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漳浦一中;
4.3交付条件:按照合同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相关技术和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免费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验收程序和方法:乙方确保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在设备安装、运行调试正常后7天内由甲方组织验收。乙方列明费用并计入投标总价,同时说明安装调试的工作和责任范围。 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后组织专家组验收,货物验收合格审核手续完整后采购人付95%的合同总款 |
2 | 5 | 余款5%于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相关技术和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漳浦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法院判决执行。。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业主建议,要文明安全施工,出现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完全负责)。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5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漳浦第一中学 | 乙方: | 厦门明德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浦县绥安镇龙湖中路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仙岳860号台商会馆8A02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施晓伟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5260024598 | 联系方法: | {{(供应商联系电话(合同))}}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4100020409200283681 |
签订地点:漳浦县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