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564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方案的批复》宿发改农经发〔2023〕7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及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主要批复建设内容为:整治渠道2条总长3.27公里,其中:二干渠1.15公里、三干三支渠2.12公里;新(拆、改)配套建筑物共计21座,其中:泵站4座、水闸13座、涵洞1座、渡槽1座、桥梁2座;建设渠顶巡检道路3.29公里。建设智慧水管理工程1项。工程概算总投资约5643万元。计划施工工期355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范围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所有批复建设内容(含设计变更、动用预备费及工程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含施工期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理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配合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72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 年 1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单项工程所监施工合同额达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提供其它有效材料)。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任总监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监(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关于无在监工程界定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7 日10时15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计价基数(经审计后的施工(含设备购置)合同结算审定价)的2.1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分值构成详见7.5。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无。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宿豫区水利局
联 系 人:施敬
联系电话:0527-8446557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30号吉美思大楼B座306室
联 系 人:张玉清、王杨、张晓磊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方案的批复》宿发改农经发〔2023〕79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及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主要批复建设内容为:整治渠道2条总长3.27公里,其中:二干渠1.15公里、三干三支渠2.12公里;新(拆、改)配套建筑物共计21座,其中:泵站4座、水闸13座、涵洞1座、渡槽1座、桥梁2座;建设渠顶巡检道路3.29公里。建设智慧水管理工程1项。工程概算总投资约5643万元。计划施工工期355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
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范围为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3年度工程所有批复建设内容(含设计变更、动用预备费及工程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含施工期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理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配合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72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 年 1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单项工程所监施工合同额达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提供其它有效材料)。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任总监应是投标人正式在册人员,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监(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关于无在监工程界定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7 日10时15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8.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1.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计价基数(经审计后的施工(含设备购置)合同结算审定价)的2.1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分值构成详见7.5。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 标 报 价 | 20 | 1、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7分; 2、偏差每超过基准价-0.05%加1.5分,最多计算至-0.1%(含-0.1%); 3、偏差超过基准价-0.1%以下的,0%~-0.1%(含-0.1%)区段按2款计分,-0.1%~-0.2%(含-0.2%)区段与-0.1%得分相同,-0.2%以下区段每超过-0.1%扣1.5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
二 | 监理技术文件 | 35 | |
1 | 监理工作大纲 | 25 | ①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②监理工作程序、方法符合规范要求,监理制度及措施健全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③针对本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的重点难点,理解深刻、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到位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④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方案与措施,叙述完整、合理可行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⑤平行检测项目内容完整,控制点较合理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⑥需进行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和关键部位设置较合理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工程技术关键 | 5 | 对本工程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监理工作要点 | 5 | 针对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提出好的监理实施意见和控制措施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三 | 监理资源配置 | 30 | |
1 | 专业配置 | 12 | 监理人员中(总监除外)配备水工建筑、工程测量、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得8分,每少一个专业扣2分,扣完为止;配备水利造价工程师得2分;配备信息化类或计算机类专业监理人员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12分。 (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以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其他监理人员的专业以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上述人员须提供2022年1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否则不得分) (每人只认一证)。 |
2 | 人员素质 | 8 | 监理人员(总监除外)中具有水利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职称,每人得1分,最高得8分。 (以职称证书专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专业为准,监理人员须提供2022年1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否则不得分) |
3 | 总监素质 | 3 | ① 年龄在63周岁(含)以下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②专业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得2分。 |
4 | 年龄结构 | 3 | 25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监理人员(总监除外)不超过2人得3分,每超1人扣1分。 |
5 | 监理设备 | 4 | 根据拟投入现场的办公设施、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的数量、种类及性能是否合理、能否满足监理工作需要进行综合评判,合理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四 | 监理业绩 | 8 | |
1 | 单位业绩 | 6 | 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工程所监施工合同金额人民币达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提供其它有效材料,否则不得分) 单位与总监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2 | 总监业绩 | 2 | 拟任总监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工程所监施工合同金额人民币达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总监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则需提供其它有效材料,否则不得分) 单位与总监个人的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五 | 企业信用 | 4 | 按照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2022年5月19日公布)。 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六 | 体系认证 | 3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7.5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无。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
地 址:宿豫区水利局
联 系 人:施敬
联系电话:0527-8446557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30号吉美思大楼B座306室
联 系 人:张玉清、王杨、张晓磊
电 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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