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配套航道工程(厦门港刘五店航道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配套航道工程(厦门港刘五店航道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 2017 年第十三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350号) (批文名称及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港航道保障中心,代建单位为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配套航道工程(厦门港刘五店航道二期工程)建设范围自烟屿附近L3'点至翔港区连接水域外沿L6点,全长约12.21km。建设规模为满足营运吃水15.5m的20万吨级集装箱船乘潮单线通航要求。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清礁、航标等。本项目总投资额约7.34亿元,建安费约5.91亿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融资。
2.2 招标范围: 本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满足建设规模确定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各阶段的工程勘察和设计工作及后续配合服务。
(1)工程勘察内容:按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求及招标人或建设单位进度要求,分阶段进行海洋工程勘察、海洋工程测量等工作,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多波束扫海测量等。
(2)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满足本建设规模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至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招标用图)等分阶段工程设计工作;建立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阶段BIM模型(含轻量化模型),形成可视化、数字化资料。
(3)后续配合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技术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设计变更(若有)必须满足进度要求,及时配合施工中补充勘察工作(若有);配合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招标人或建设单位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2.3 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周期:
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书后5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及资料。
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及资料后30日历天内须向建设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完毕后10日历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2) 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在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毕后10日历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但不限于)至交工验收为止,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期间按相关规定履行中标人相应职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同时具有以下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2)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①具有住建部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海洋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②具有住建部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海洋工程勘察(海洋岩土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海洋工程勘察(海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③具有住建部颁发《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海洋工程勘察(海洋岩土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2021年颁布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 企业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核意见)、或项目业主出具的施工图设计审定意见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独立项的5万吨及以上的沿海航道工程设计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指港航工程、航道工程、航道整治工程、港口建筑工程、航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20日10:45:00 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200/)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4.2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20日10:45:00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200/)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人应在招标截至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到达、未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且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2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j.gov.cn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2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12楼
邮政编码:361012
联 系 人:李珊
电 话:0592-5829817
传 真:/
电子信箱:gkjingyingbu@126.com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8楼
邮政编码:361012
联 系 人:许宁、苏煌蓉
电 话:0592-5829853
传 真:/
电子信箱:gwjsdaili@163.com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监督单位: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2-8123522
交易平台联系电话:4009996901
日期:2024 年 0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