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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89F号1单元15层3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411-837711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买公告

本拍卖标的法拍贷、代收代缴服务咨询电话:0411-83771179辽宁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竞买公告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2日10时至2022年7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描述

标的物名称: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89F号1单元15层3号。

标的物基本状况

1.坐落: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89F号1单元15层3号,运达嘉洲阳光小区。

2.规模:建筑面积103.15㎡。

3.用途:住宅。

4.总层数及所在层:总层数27层,所在楼层15层。

5.朝向、布局:西南向、两室一厅一卫一厨。

6.使用及维护状况、完损状况:完好。

评估总价小写:2213200元

评估总价大写:贰佰贰拾壹万叁仟贰佰元整

起拍价人民币:1792692元

保证金人民币:179270元

加价幅度:8963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二、拍卖方式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拍卖时间:2022年7月22日10时至2022年7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咨询展示

本院已委托辽宁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0411-83771179)。

自2022年7月6日起至2022年7月21日(9时至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展示方式:网络展示、现场展示

四、标的物瑕疵提醒

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对本次标的物情况全部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如该标的物存在租赁、占用等情况,与租赁户、占用户的交接或清退工作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标的前期存在及今后可能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及各项欠费等瑕疵和问题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与本院无关。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该房地产是否欠缴相关费用不详,新的权利人须自行了解,原房地产所有人能否与新的权利人续签承租及年限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成交后,法院只负责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所有涉及的欠费、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缴纳。

如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改建、超建、赠送面积情况,则该部分未包含在证载面积中,法院不保证标的总面积与实际测量的面积相符合,如有不符以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拍卖总价款不变,仍按照拍卖实际成交为准。标的改建、超建及设施损坏等情形,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不就以上情况承担责任。设施损坏的修复、超建拆除整改、改建的恢复原状等风险及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二拍案外人对此标的物的处置和处置程序提出异议,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等价值房产作担保,符合法律程序。此标的物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请买受人到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司法协助窗口咨询,以窗口工作人员答复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五、竞价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请于拍卖前十日至法院进行优先购买权登记。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账号:622840056700494796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支付教程:

http://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ld=132&category=1000030657&knowledge=1060245101&language=zh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网拍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六、成交及后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是自然人的,须持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是法人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欠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需按法律规定的标准缴纳。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等规定,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须知。

咨询电话:0411-83771179辽宁网易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411-8372321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sf.taobao.com/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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