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固镇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BB2023GZGCZ0671
金额
1302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23gzgcz0671
预算金额13020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汉兴新能源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晓东1539552790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文质彬182518454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固镇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项目编号:BB2023GZGCZ0671
招标人:安徽汉兴新能源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安徽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地点:蚌埠市固镇县
实施时间:2023年8月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负责但不限于项目的踏勘选址、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光伏组件)、施工、调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具体包含以下事项:
(1)原则上按照发包人要求在标段范围内开展农村户用屋顶、工商业屋顶等项目选址(包含与产权方的对接协调、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资源梳理、屋面航拍及项目初步评估等工作;单个项目实施的位置须经政府方和项目业主确认后,由项目业主与产权方签订合同);
(2)可研报告优化及办理有关的申请、备案、电力接入方案批复、用电增容(如需)、发电收益划扣等相关手续办理(招标人配合);
(3)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电力接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
(4)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包括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防雷接地及相关工具、材料、安全围栏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备材料(含甲供材料光伏组件等)接收、运输、保管及倒运等;
(5)工程施工及施工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手续办理(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检查测试(含拟建光伏的构建筑物安全鉴定)、屋顶加固及漏水修复(如需)等);
(6)负责本项目所有光伏子项目通过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并投产:并网验收(含并网性能、电力质监、设备电气、保护试验等(按需),并网手续及调试试验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性能试验、环保、消防、防雷、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评价等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
(7)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网发电后的运维、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采购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及技术售后服务等;
(8)并网后5年的运维工作;5年运维期结束后,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免费移交/搭建服务系统或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并确保发包人可继续无偿使用5年,并负责为发包人提供系统培训。
(9)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人须对建设项目的整体负责,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建设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及其他等。
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1)至(9),总承包人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即便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均纳入总包范围,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项目范围:固镇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为一标段,利用固镇县农村居民屋顶及非国有工商业厂房屋顶,可供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共142.50万平方米,建设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总装机暂估61MW,其中工商业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装机约10MW,居民屋顶(阵列式)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装机约30MW,居民屋顶(阳光棚式)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装机约21MW(具体工程执行根据项目开发情况,政府和建设单位审批为准,招标人不保证工商业屋顶、居民屋顶(阵列式)及居民屋顶(阳光棚式)安装容量的具体占比大小,招标人不保证任一标段暂估容量的全部执行)。
项目规模:固镇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为一标段,利用固镇县农村居民屋顶及非国有工商业厂房屋顶,可供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共142.50万平方米,建设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总装机暂估61MW,其中工商业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装机约10MW,居民屋顶(阵列式)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装机约30MW,居民屋顶(阳光棚式)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装机约21MW(具体工程执行根据项目开发情况,政府和建设单位审批为准,招标人不保证工商业屋顶、居民屋顶(阵列式)及居民屋顶(阳光棚式)安装容量的具体占比大小,招标人不保证任一标段暂估容量的全部执行)。
投资概算:总投资估算为54375.71万元,本次招标投资总额(发包金额)为13020万元。
招标控制价:1302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批准文号:固发改项字〔2023〕282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2.1.1 本次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要求: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1)或(2)业绩:
(1)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装机规模不低于4MW(含)的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本招标文件中所述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下同)。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电网相关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或并网验收单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总装机规模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材料;④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⑤该业绩须为投标人独自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的业绩。
(2)同时满足1)设计和2)施工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装机规模不低于4MW(含)的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项目类型、服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电网相关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或并网验收单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总装机规模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满足。
2)施工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装机规模不低于4MW(含)的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电网相关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或并网验收单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总装机规模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材料;④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⑤该业绩须为投标人独自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的业绩。
2.2
相关人员要求:
2.2.1
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同施工经理。
2.2.2
施工经理要求:
施工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②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经理须无在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本项目后10个工作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的次日计算)内能够变更至本项目履约,须同时提供在建项目发包方出具的同意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至中标项目的证明;③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④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3
技术负责人要求:/。
2.2.4
设计经理资格:
(1)设计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拟委任的设计经理须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人员;②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③须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专业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2.3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各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牵头方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职责的单位。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单位承担施工职责,投标人施工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2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3款相关要求。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8月1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1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3日9时30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GZGCZ0671 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
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十、联合体成员 (非牵头人)投标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汉兴新能源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西段国投集团2楼
联系人:李晓东
电话:1539552790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楼1楼
联系人:文质彬、夏磊、沈李
电话:18251845465、18355433607、17775371695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李晓东;联系方式(电话):15395527908。
项目编号:BB2023GZGCZ0671
招标人:安徽汉兴新能源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安徽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工程类
项目地点:蚌埠市固镇县
实施时间:2023年8月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负责但不限于项目的踏勘选址、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光伏组件)、施工、调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具体包含以下事项:
(1)原则上按照发包人要求在标段范围内开展农村户用屋顶、工商业屋顶等项目选址(包含与产权方的对接协调、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资源梳理、屋面航拍及项目初步评估等工作;单个项目实施的位置须经政府方和项目业主确认后,由项目业主与产权方签订合同);
(2)可研报告优化及办理有关的申请、备案、电力接入方案批复、用电增容(如需)、发电收益划扣等相关手续办理(招标人配合);
(3)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电力接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
(4)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包括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防雷接地及相关工具、材料、安全围栏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备材料(含甲供材料光伏组件等)接收、运输、保管及倒运等;
(5)工程施工及施工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手续办理(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检查测试(含拟建光伏的构建筑物安全鉴定)、屋顶加固及漏水修复(如需)等);
(6)负责本项目所有光伏子项目通过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并投产:并网验收(含并网性能、电力质监、设备电气、保护试验等(按需),并网手续及调试试验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性能试验、环保、消防、防雷、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评价等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
(7)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并网发电后的运维、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采购及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及技术售后服务等;
(8)并网后5年的运维工作;5年运维期结束后,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免费移交/搭建服务系统或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并确保发包人可继续无偿使用5年,并负责为发包人提供系统培训。
(9)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人须对建设项目的整体负责,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建设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及其他等。
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1)至(9),总承包人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即便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均纳入总包范围,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项目范围:固镇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为一标段,利用固镇县农村居民屋顶及非国有工商业厂房屋顶,可供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共142.50万平方米,建设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总装机暂估61MW,其中工商业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装机约10MW,居民屋顶(阵列式)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装机约30MW,居民屋顶(阳光棚式)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装机约21MW(具体工程执行根据项目开发情况,政府和建设单位审批为准,招标人不保证工商业屋顶、居民屋顶(阵列式)及居民屋顶(阳光棚式)安装容量的具体占比大小,招标人不保证任一标段暂估容量的全部执行)。
项目规模:固镇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为一标段,利用固镇县农村居民屋顶及非国有工商业厂房屋顶,可供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共142.50万平方米,建设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总装机暂估61MW,其中工商业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装机约10MW,居民屋顶(阵列式)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装机约30MW,居民屋顶(阳光棚式)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装机约21MW(具体工程执行根据项目开发情况,政府和建设单位审批为准,招标人不保证工商业屋顶、居民屋顶(阵列式)及居民屋顶(阳光棚式)安装容量的具体占比大小,招标人不保证任一标段暂估容量的全部执行)。
投资概算:总投资估算为54375.71万元,本次招标投资总额(发包金额)为13020万元。
招标控制价:1302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批准文号:固发改项字〔2023〕282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2.1.1 本次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要求: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备(1)或(2)业绩:
(1)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装机规模不低于4MW(含)的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本招标文件中所述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下同)。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电网相关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或并网验收单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总装机规模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材料;④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⑤该业绩须为投标人独自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的业绩。
(2)同时满足1)设计和2)施工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装机规模不低于4MW(含)的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项目类型、服务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电网相关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或并网验收单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总装机规模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满足。
2)施工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总装机规模不低于4MW(含)的已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电网相关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或并网验收单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总装机规模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材料;④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牵头方满足;⑤该业绩须为投标人独自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的业绩。
2.2
相关人员要求:
2.2.1
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同施工经理。
2.2.2
施工经理要求:
施工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②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经理须无在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本项目后10个工作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的次日计算)内能够变更至本项目履约,须同时提供在建项目发包方出具的同意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至中标项目的证明;③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④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3
技术负责人要求:/。
2.2.4
设计经理资格:
(1)设计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拟委任的设计经理须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人员;②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③须提供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专业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2.3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各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牵头方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职责的单位。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如联合体中有两家及以上单位承担施工职责,投标人施工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各联合投标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投标单位或参加其他联合投标单位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2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3款相关要求。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8月1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1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3日9时30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GZGCZ0671 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5.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
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十、联合体成员 (非牵头人)投标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汉兴新能源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路西段国投集团2楼
联系人:李晓东
电话:1539552790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汉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汉兴大道投资大厦西附楼1楼
联系人:文质彬、夏磊、沈李
电话:18251845465、18355433607、17775371695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
异议受理
9.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李晓东;联系方式(电话):15395527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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