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数据体系处理及融合分析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数据体系处理及融合分析
二、项目编号: 2024-JC12-F100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一 |
某数据体系处理及融合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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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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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支撑运行环境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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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含目标数据获取模块、机动解析处理模块和协议探索分析模块。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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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目标数据获取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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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图形化、流程化配置传感器及规则获取数据能力。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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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机动解析处理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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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网络数据解析软件小型化集成、机动部署及独立运行能力。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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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协议探索分析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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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协议分析过程交互式、流程化编排能力。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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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存储计算环境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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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含实体融合分析模块和数据交互服务模块。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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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实体融合分析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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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信息识别提取、融合分析,搭建算法模型,支撑数据交互服务构建。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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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数据交互服务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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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数据集市提供自助式、交互式服务能力。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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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运维监管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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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对平台整体运行状态及用户权限监管。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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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
2.最高限价: 279 万元(含税)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含)以上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9月28日,每日上午0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北京市(详细地址电讯)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含)以上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证书。
8.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 北京市(详细地址电询)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北京市(详细地址电询)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张先生
办公电话: 010-66327430、010-66327435
移动电话: 18110069439、18110069807
地 址: 北京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6327379
移动电话:1811009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