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香洲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无主进口商品”一批(2023年第一批)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珠海市香洲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无主进口商品”一批(2023年第一批)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9: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 珠海市香洲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无主进口商品”一批(2023年第一批) | 项目编号 | 2300014C |
转让(委托)方 |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 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326686658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年01月13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年01月31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香洲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其他 |
交易底价 | 第一个标的:6,420,635.00元;第二个标的:6,543,607.00元;第三个标的:5,312,472.00元;第四个标的:6,391,315.00元。 | 报价幅度 | 20000 |
经营期限 | 1 | ||
项目概况 | 该四个网络竞价标的第一、二标的为化妆品,第三、四标的为酒。第一个标的保证金:64万元人民币;第二个标的保证金:65万元人民币;第三个标的保证金:53万元人民币;第四个标的保证金:63万元人民币。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我中心的交易规则。物品明细所列品牌和数量不能保证一一对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如出现无法预知的风险,一概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2、本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数量和真伪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4、委托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方谨慎竞价。5、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的标的物按存放现状进行交付,以竞买方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评估报告所列清单内容只作参考,而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如品质、真伪等由竞买方自行判断和承担。6、意向竞买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时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真伪等提出异议。7、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若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已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8、委托方移交的资产以清单的内容及竞买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中标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9、竞买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和成交价款。 10、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登陆竞价账号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11、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1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提取完毕,逾期办理的作中标方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12、中标方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13、看货时间:2023年1月19日下午15时至17时。看货地点:第一、二标的在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百安物流市场(屏北一路11号)中捷物流二楼仓库,第三、四个标的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百安物流二期顺丰速运对面2楼。报名人缴纳保证金后方可看货,看货时需出示身份证、保证金缴纳证明。报名人如不能来现场看货,可以委托一人前来代替看货,除出示以上证明外,还需出具报名人的委托书。因工作需要,每一个报名账号只限1人看货。联系人:林警官,联系电话:0756-8644224。14、具体事项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范本。15、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中标方需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所需手续。16、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17、中标方凭《资产转让合同》原件和《关于受让资产已交接完毕的通知》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 |||
意向受让/竞标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意向受让/竞标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31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01月13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31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31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标底)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3年01月13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3年01月13日9时至2023年02月01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3年02月01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先生、王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2602651、2538098、2538002及2538181(注册审核)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2538993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当前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 |||
23年第1批第1个标的(化0651-化0660共10个卡板).jpg
23年第1批第2个标的化0661-化06760共10个卡板).jpg
23年第1批第3标的(酒0402至酒0429共28个卡板).jpg
23年第1批第4标的(酒0430至酒0478共49个卡板).jpg
实物资产转让合同.pdf
评估报告(2023年第01批汇总,化妆品651-670、酒类402-478卡板).xls
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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