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CW-100无人机及载荷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124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CW-100无人机及载荷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1 17:30:05
山西三晋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CW-100无人机及载荷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CW-100无人机及载荷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采用比选采购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
一、比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CW-100无人机及载荷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JTH20241011)
(二)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为保障《山西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航空应急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4AGK00846)包一项目顺利开展,计划就CW-100无人机及载荷设备等设备进行比选采购。供应商在提供货物时需保证货物无损、设备适配。
2.项目内容:本项目共计分为6个标段。
标段1: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或厂家 | 数量 |
1 | 中型复合翼无人机(平原型) | 纵横大鹏 | CW-100 | 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9台 |
2 | 地面便携测控站 | 纵横大鹏 | GCS-303 | 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9台 |
3 | 光电吊舱 | 纵横大鹏 | MG-132E(应急型) | 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9台 |
4 | 机载公网基站(安装适配) | 纵横大鹏 | 公网基站由应急管理部门协调通信管理部门提供,需承诺中型复合翼无人机救援平台同步做好安装适配工作,通过机载数据传输链路与运营商核心网联通,保障机载公网基站正常运行。 | 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9项 |
5 | 无人机云管控平台 | 纵横大鹏 | 纵横云无人机管理系统 | 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1套 |
标段2: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或厂家 | 数量 | |
1 | 地面卫星便携站 | 卫通 | WeiTong-H |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台 | |
2 | 机载卫通设备 | 卫通 | WeiTong-H6 |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台 |
标段3: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或厂家 | 数量 | |||
1 | 机载PDT集群基站 | 海能达 | DS-6280 E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9台 | |||
2 | 机载宽带自组网设备 | 海能达 | E-mesh580P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9台 |
标段4: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或厂家 | 数量 | ||||
1 | 快速三维建模载荷 | 睿铂 | DG4P-RW | 成都睿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9台 |
标段5: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或厂家 | 数量 | |||
1 | 地面便携三维建模设备 | 大势智慧 | 大势鹰眼 | 武汉大势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9台 |
标段6: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或厂家 | 数量 |
1 | 人员搜救载荷 | 唯创 | WCHS-XHSJ/JZ05 | 成都唯创华盛科技有限公司 | 9台 |
2.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需满足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产品厂家授权的供应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CW-100无人机及载荷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JTH20241011)涉及产品出具的制造商授权说明书,明确供应商具备该项目设备的销售、交付、售后等服务能力,并保证各类载荷设备与CW-100复合翼无人机产品的高度适配,同时要求各载荷设备供应商提供与CW-100复合翼无人机产品适配证明或承诺书。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全部产品的交付工作。
4.预算金额:
标段1:2124万元;标段2:657万元;标段3:351万元;标段4:198万元;标段5:270万元;标段6:180万元。
二、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比选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提供公司简介。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近三年(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产品厂家授权的供应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CW-100无人机及载荷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JTH20241011)涉及产品出具的制造商授权说明书,明确供应商具备该项目设备的销售、交付、售后等服务能力,并保证各类载荷设备与CW-100复合翼无人机产品的高度适配,同时要求各载荷设备供应商提供与CW-100复合翼无人机产品适配证明或承诺书。
2.供应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供应商具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4.供应商具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六)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
1.提供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2.提供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七)保密要求
供应商履约期间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报告、材料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泄露或公开工作情况。
(八)法律标准
供应商人需承诺所投设备须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规范及标准(对于有版本区别的规范及标准,如未注明均指发布的最新版本)。若目前尚无标准,待新的技术标准规范发布后,供应商应修改其系统以满足要求。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
GB8702—2014《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50689—2011《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GB/T12364—2007《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YD5050—2018《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设计规范》
GB/T12364—2007《国内卫星通信系统进网技术要求》
(工信部无〔2023〕28号文)《对地静止轨道卫星动中通地球站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
三、项目需求
具体以比选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为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投报全部,也可投报一包或多包。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比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11日18时整至2024年10月16日18时整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次比选采购采取资格预审。供应商须将下列报名资料上传至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aviagroup.jcebid.com)获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书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手机号码以及电子邮箱;
4.企业营业执照;
5.供应商为产品厂家授权的供应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CW-100无人机及载荷设备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JTH20241011)涉及产品出具的制造商授权说明书,明确供应商具备该项目设备的销售、交付、售后等服务能力。
6.各载荷设备供应商需提供与CW-100复合翼无人机产品适配证明或承诺书。
7.“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须将以上资料上传至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aviagroup.jcebid.com)。
六、资料的提交
供应商须在比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版报名资料上传至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逾期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时整(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山西航空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aviagroup.jcebid.com/)。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航空产业集团公司官网》、《山西航产集团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三晋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三晋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南中环街529号C座2401-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1-5773818/13935120798
电子邮件:sjthscyxb@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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