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
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
招标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招标方式: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区域: |

相关下载文件,若下载文件是undefined请重置后缀名.doc
|
下载
|
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终稿1.docx | 文件下载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终稿1.docx文件下载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终稿1.docx |
公告.doc | 文件下载公告.doc文件下载公告.doc |
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版本号:1).招标文件 | 文件下载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版本号:1).招标文件 |
图纸.rar | 文件下载图纸.rar文件下载图纸.rar |
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已由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域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坤头村内。招标内容为景观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479951元,工期要求:60日
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中级职称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中标后配备(须
在中标候选公示结束前提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4.电子招投标、评标
4.1线上电子化投标:投标人只需在单位自备连通网络的电脑,登陆汇联易招平台-开标系统-今日开标,
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登录不见面大厅。
4.2投标人通过汇联易招温州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s://www.hlyzztb.com/cms/下载方式:打开汇联易招
网站,进入下载中心板块,搜索框输入温州并搜索,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
文件中的要求上传到报价工具附件中。需组价上传可直接PDF转换并生成加密标书即可。使用投标系统相关
业务咨询;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王工:联系电话:057786966073或腾讯QQ:715059972、28527802240
4.3CA办理窗口:温州市市民中心A幢(4号楼)3楼:联系方式:0577-88926989;线上办理地址:
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ruian
5.招标文件的获取00
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通过汇联易招CA锁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工程交易平台上选择相
应的投标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s://www.hlyzztb.com/cms/)。
已经拥有温州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翔晟)的企业可以免去CA申请这一步,直接用已有CA锁进
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进行申请办理。企业信息入库请登录汇联易招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工
程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办理投标人入库事宜。本工程所有招标资料均在汇联易招温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小额工程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获取,请及时关注相
关补充文件及其他相关通知,因投标人下载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投标失误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9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
工程交易平台上(https://www.hlyzztb.com/cms/)缴纳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请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
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
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
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日9时30分前在汇联易招网站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标书),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wetdz.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坤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洁联系人:方阔
联系电话:13706886327电话:15067898371
湾区海城街逾埔头村股份绘济合作社
浙东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
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
招标文件
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新江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
招标公告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1第六章图纸50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位于埭头村内。招标内容为景观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479951元,工期要求: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已由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埭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
4.2投标人通过汇联易招温州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s://www.hlyzztb.com/cms/下载方式:打开汇联易招网站,进入下载中心板块,搜索框输入温州并搜索,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上传到报价工具附件中。需组价上传可直接PDF转换并生成加密标书即可。使用投标系统相关业务咨询;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王工∶联系电话∶0577-86966073或腾讯QQ:715059972、2852780224.4.1线上电子化投标∶投标人只需在单位自备连通网络的电脑,登陆汇联易招平台--开标系统--今日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登录不见面大厅。4.电子招投标、评标3.4其他要求:/。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中级职称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中标后配备(须在中标候选公示结束前提供)。
6.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电子保函。6.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9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工程交易平台上(https://www.hlyzztb.com/cms/)缴纳保证金。6.投标保证金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通过汇联易招CA锁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工程交易平台上选择相应的投标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s://www.hlyzztb.com/cms/)。已经拥有温州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翔晟)的企业可以免去CA申请这一步,直接用已有CA锁进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进行申请办理。企业信息入库请登录汇联易招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工程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办理投标人入库事宜。本工程所有招标资料均在汇联易招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工程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获取,请及时关注相关补充文件及其他相关通知,因投标人下载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投标失误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获取4.3CA办理窗口:温州市市民中心A幢(4号楼)3楼;联系方式:0577-88926989;线上办理地址: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ruian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wetdz.gov.cn/)上发布。8.发布公告的媒介7.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1日9时30分前在汇联易招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标书),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7.投标文件的递交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6.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请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埭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电话:13706886327联系电话:15067898371联系人:余洁联系人:方阔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埭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联系方式
1.1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10月14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埭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余洁联系电话:13706886327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幢11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方阔电 话:15067898371 | |
1.1.4 | 项目名称 | 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 | |
1.1.5 | 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
1.2.1 | 资金来源 |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
1.3.2 | 计划工期 | 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不要求 ;(3)业绩要求:不要求; (4)信誉要求:不要求;(5)项目经理资格:详见招标公告;(6)其他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 |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 | 偏离 | 允许,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2022年10月26日17时 00 分前提交,并通知代理公司。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 本项细化为:2.2.3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并察看上述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 | 本项细化为:2.2.3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并察看上述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提供 | |
3.1.1.2 | 技术标编制要求 | 需要提供,根据技术标评分自行编制 | |
3.1.1.3 | 资信标编制要求 | 无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个工作日(自投标截止日起算) | |
3.4 | 投标保证金 | 要求提供详见招标公告。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不要求提供 | |
3.5.4 |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 | 不要求提供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不要求提供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商务标、技术标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是网络加密标书的,上传至汇联易招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中。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需向招标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5份。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网上递交网址:https://www.hlyzztb.com/cms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 1日9 时30分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网址:采用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s://www.hlyzztb.com/cms | |
5.2 | 开标程序 | 详见附件2不见面开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5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规定组建。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名 | |
7.3.1 | 履约担保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或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 2 %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受理投诉的部门 | ||
招标人监察室 | |||
10.2 | 解释权与说明 | ||
(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的内容如与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3)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3 | 工程造价 | ||
10.3.1 | 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 | 1、招标控制价479951元2、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式(1)工程招标控制价×(1-K%)后的造价为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 最高限价: 441555元(2)K=8 | |
10.3.2 | 文明标化工地 | 文明标化工地目标:本工程对创标化工地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若施工期间对路面造成污染,需当天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
10.3.3 |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适用于总承包招标) | / | |
10.4 |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
(1)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工程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2)业绩中的建设规模和特征需从以上某项资料中得到明确体现,或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3)要求项目经理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中均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不能体现,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4)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验收证明材料为准。(5)专业工程的工程验收证明材料是指专业(分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 | |||
10.5 | 项目经理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约定 | ||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更换手续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要求);(2)所指“通过验收”标准按投标人须知10.4款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准。(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中标不能开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或施工单位提供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合格的竣工报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可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 |||
10.6 | 电子招投标:是 | ||
10.7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工期不得超过招标计划工期。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或同一品牌的设备投标;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被各级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已执行完结的除外,以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注:以上第(11)、(12)、(13)、(15)、(16)、(17)款规定的情形仅指“投标人”本身,不包含其分公司、办事处及其它分支机构。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投标截止之日上溯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信息为准,查询信息与法院出具的文书不一致的,以法院出具的文书为准);
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偏离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5)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及格式;
2.2.4采用未进行资格预审方式的,则投标人提出问题和招标人澄清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2.2.3项。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在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31282/index.html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公布在http://www.wetdz.gov.cn/col/col1331282/index.html,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如有疑问,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最终以招标人解释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1.1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2投标报价3.1.1.3资信标:编制内容及编制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如规定不要求的则不需提供。3.1.1.2技术标:编制内容及编制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如规定不要求的则不需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函;
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1投标人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4.3.3中标侯选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3.4.3.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3.4.3.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的规定修正标价;3.4.3投标人在工程投标过程中违反以下约定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该数额的,则继续追索实际损失赔付。3.4.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提供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应附业绩证明材料,按本章第1.4.1款及10.3款要求提供;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附企业营业执照;3.5资格审查资料3.4.3.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金。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投标文件的编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内容必须符合要求;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投标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但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除外。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接收人和递交人均需在收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6.评标详见附件2不见面开标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指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7.2中标通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否决投标的排除后,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并依此否决全部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8.2不再招标
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一、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投标文件可不需另外加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关于企业CA证书PIN码的,就是企业CA证书的识别密码,用来保护本企业CA证书不被他人使用,投标人企业CA证书pin码的默认密码是123456或12345678,投标过程中如果三次输入pin码当前企业CA证书错误将被锁定,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企业CA证书被锁定无法解密和导入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负责。2.投标人应检查标书完整性和有效性,正确无误后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汇联易招温州市经开区小额交易系统。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导入投标工具(若含资格审查资料的也应编制完成后导入投标工具),检查并填写好相应信息,并且用企业CA锁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章的相应报表进行电子签章。检查无问题后生成“网络加密标书”;最后将投标工具生成的网络加密标书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汇联易招温州市经开区小额交易系统”上传至平台。四、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三、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直接在招标公告指定的汇联易招温州市经开区小额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内容含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二、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将采用汇联易招温州投标工具(1.0.1)(2022-6-9)进行CA加密生成。
六、注意事项(3)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发现计算机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以上三项有两项一致,计价加密器号或投标文件加密狗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应当保证书面投标文件(如要求)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重新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拒绝重新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且投标文件不计入评标基准价、成本警戒值的计算及商务标的评审。(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由于CA锁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或评审过程过程中系统出现异常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且投标文件不计入评标基准价、成本警戒值的计算及商务标的评审。五、电子招标开标及评审。4.投标单位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如还有不明之处请向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咨询:王工,联系电话:0577-86966073,腾讯QQ:715059972、2852780224。
(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先点击网页右侧“注册”按钮,并办理企业CA,提交企业相关投标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会自动审核。各投标人登录汇联易招平台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事宜网址:(http://www.hlyzztb.com/)七、投标人信息入库3.开标解密要求:开标时间倒计时结束后代理单位开启一键解密方式解密所有投标单位加密标书,如因投标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加密标书解密失败情况,不进入后续的评审。2.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是网络加密标书的,上传至汇联易招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中。1.请投标人提前安装谷歌、360、搜狗浏览器,选择其一即可,保证正常登陆;
3.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汇联易招温州地区发布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该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汇联易招不见面开标系统适用进入经开区小额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1.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一、业务要求附件2不见面开标(2)已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上传带“*”号的原件扫描件,无需到现场,一个工作日内会审核并同步各县市区。
9.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互的各投标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答辩等类似环节需要其他人员参与的除外),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8.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要求线下纸质投标的除外),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汇联易招--开标系统---今日开标--投标文件解密,并根据需要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7.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评标时间。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然后通过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由代理单位统一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前进入汇联易招开标系统,选择直播方式,各投标人提前进入该系统汇联易招温州市经开区小额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反馈,未按时加入系统互动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4.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生成一个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提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本评标办法中涉及到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抽签确定名次优先者。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室用抽球方式进行抽签确定名次优先者,具体抽球方法为:①第一轮抽球先确定各投标人的代表数。首先根据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报价也相等的所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顺序号按从小到大的排序来依次确定代表数,例如:有四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报价也相等,四个投标人甲、乙、丙及丁在开标记录表上的顺序号分别为7、8、9、10。然后取四个数值分别为1、2、3、4进行抽取来确定代表数。第一轮抽球结果:第一个抽取的数值为2,那么甲投标人的代表数就为“2”,第二个抽取的数值为3,那么乙投标人的代表数就为“3”,第三个抽取的数值为1的,那么丙投标人的代表数就为“1”,第四个抽取的数值为4,那么丁投标人的代表数就为“4”,第一轮抽球结束;②第二轮抽球确定的是各投标人的名次,同样取四个数值分别为1、2、3、4进行抽取来确定名次优先顺序。第二轮抽球结果:如第一个抽取的数值为3的,那么代表数为“3”的乙投标人为第一名;第二个抽球的数值为1的,那么代表数为“1”的丙投标人为第二名,第三个抽取的数值为“4”的,那么代表数为“丁”的丁投标人为第三名,剩余的甲投标人即为第四名;以此类推。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应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其他 | 投标人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的,作否决投标处理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计算机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计价加密器号、投标文件加密狗“CA证书”等一致);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采用电子招投标的,从一个投标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的,也属于该情形);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文件雷同);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投标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A类证书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A类证书,园林绿化公司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经理(以投标函附录为准) | 1、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7项要求提供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以投标函上的工期为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以投标函附录为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总价 | 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制作和评审 |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投标报价3%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错误绝对值累计<投标报价3%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标: 30 分资信标: / 分商务标(投标报价):70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 /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工程招标控制价×(1-1%×X-0.1%×Y);X、Y为调整系数;X值在开标会议上从8、9、10、11、12(五)个数中随机抽取,以抽中值为准;Y值在开标会议上从0~9(整数)十个数数字中抽取,以抽取值为准。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F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30分 | 1、投标人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2、技术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表内容,分出三个档次横向比较评分:评分内容总分A档B档C档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手段、质量保证措施77.0-55-2.02.0-0施工部署(现场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等)。55.0-3.53.5-1.51.5-0工程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劳动力安排等。55.0-3.53.5-1.51.5-0安全文明施工及文明工地措施55.0-3.53.5-1.51.5-0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以往类似项目经验,分析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并提出控制措施88.0-5.05.0-3.03.0-0 | 评分内容 | 总分 | A档 | B档 | C档 | 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手段、质量保证措施 | 7 | 7.0-5 | 5-2.0 | 2.0-0 | 施工部署(现场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等)。 | 5 | 5.0-3.5 | 3.5-1.5 | 1.5-0 | 工程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劳动力安排等。 | 5 | 5.0-3.5 | 3.5-1.5 | 1.5-0 | 安全文明施工及文明工地措施 | 5 | 5.0-3.5 | 3.5-1.5 | 1.5-0 | 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以往类似项目经验,分析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并提出控制措施 | 8 | 8.0-5.0 | 5.0-3.0 | 3.0-0 |
评分内容 | 总分 | A档 | B档 | C档 | |||||||||||||||||||||||||||||
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手段、质量保证措施 | 7 | 7.0-5 | 5-2.0 | 2.0-0 | |||||||||||||||||||||||||||||
施工部署(现场总平面布置、交通运输等)。 | 5 | 5.0-3.5 | 3.5-1.5 | 1.5-0 | |||||||||||||||||||||||||||||
工程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劳动力安排等。 | 5 | 5.0-3.5 | 3.5-1.5 | 1.5-0 | |||||||||||||||||||||||||||||
安全文明施工及文明工地措施 | 5 | 5.0-3.5 | 3.5-1.5 | 1.5-0 | |||||||||||||||||||||||||||||
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以往类似项目经验,分析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并提出控制措施 | 8 | 8.0-5.0 | 5.0-3.0 | 3.0-0 | |||||||||||||||||||||||||||||
2.2.4(2) | 资信标评分标准 | / | / | ||||||||||||||||||||||||||||||
2.2.4(3) | 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0 | 投标报价得分=E其中:E1= 1,E2= 0.5,E=70。(E值是投标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下同)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
2.2.4(3) | 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0 | 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1 | ||||||||||||||||||||||||||||||
2.2.4(3) | 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偏差率<0 | 投标报价得分=E+偏差率×100×E2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评标程序的细化补充: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进行技术标评审;第二阶段进行商务标评审; 第三阶段对技术标得分及商务标得分之和前3名的投标人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存在否决情形的, 依序递补) |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标(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标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附后)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下载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发布栏http://www.mohurd.gov.cn/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附后)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略)
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
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人(全称):
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
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
(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
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4)《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意见》(建建发〔2013〕273号);3)《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2)《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2〕1号);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法律
1.4标准和规范上述文件规定若有不一致,应以最新规定为准。8)专用条款中涉及的其他文件;7)《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6)《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计价条款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2号);5)《转发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299号);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按现行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竣工验收规范。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全套施工图壹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定合同后7天内;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注: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本及电子版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收到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7天内;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各类专项施工方案;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的施工图纸。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将另行通知承包人。
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材料运输道路开通及施工道路与城区道路开通,包含城市交通管制协调。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另行协商。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见通行条款。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允许调整合同总价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根据施工图计算,按实调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见通行条款。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职务:签定合同时确定;身份证号:签定合同时确定;姓名:签定合同时确定;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
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的进度计划、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督促工作,对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审核和签认;工程结算复核签认。通信地址:签定合同时确定。电子信箱:签定合同时确定;联系电话:签定合同时确定;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1)所需供电、供水、电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方配合;施工中发生的各项费用、通讯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签定合同时确定。(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签定合同时确定。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另协商。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签定合同时确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签定合同时确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签订合同时根据投标文件确定;建造师执业印章号:签订合同时根据投标文件确定;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签订合同时根据投标文件确定;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签订合同时根据投标文件确定;身份证号:签订合同时根据投标文件确定;姓名:签订合同时根据投标文件确定;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月到岗天数均为24天,每缺一天,支付违约金每人1000元;每天到岗低于6小时的,视为缺勤;未能参加相关会议的、会议迟到或者未履行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300元/人次的违约金。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签订合同时另行确定。通信地址:签订合同时根据投标文件确定;电子信箱:签订合同时根据投标文件确定;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根据投标文件确定;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并到岗,逾期视为应到人员未到位按项目班组人员到位率的担保处理办法处理。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管理不力、不到位、贻误工作的项目经理,或者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经理,更换的项目经理到位时间为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15天内,逾期视为未到位,并按项目经理到位率处罚处理。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按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项目经理未到位处理。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中标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否则支付违约金4000元/人。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同意。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5.4款执行。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执行通用条款。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通用条款。
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签订合同前七个日历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6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签订合同时确定。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变更联系单、停工报告、索赔事项等(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全过程监理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造价控制(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电子信箱:签订合同时确定;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确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签订合同时确定;职务:签订合同时确定;姓名:签订合同时确定;总监理工程师:
5.工程质量(1)另行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签订合同时确定。通信地址:签订合同时确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5.3.2款执行。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
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费用或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施工单位整改前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且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1)安全生产费用包括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扬尘防治增加费等,具体详见温住建发[2013]190号文件附件安全生产费用项目一览表及(温住建发【2016】58号)文件规定。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本工程对创标化工地不做要求,但中标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若施工期间对路面造成污染,需当天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施工措施具体参照《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温住建发[2011]19号)文件。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6.1.4款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3%,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可有权无责终止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协议书中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按时竣工的责任,每延期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尾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第7.5.1款执行。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
(2)另行商定;(1)另行商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6不利物质条件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及承担费用。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3)另行商定。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8.8.1款执行。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解决。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
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招标文件执行。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
②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无可参照的新增项目,并且可以按计价依据计算的,则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计算依据计算后乘(1-下浮率K),其中:K=[原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其他项目费*(1+税金)]/[原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费*(1+税金)],费率按计价依据(2018版)取费定额中值计取,已规定包干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不予计算。①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以原报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按计价依据(2018版)规定计算(费率取中值,已规定包干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不予计算,未包干的组织措施,费率按中值计取。)计算变更前后的差价调整综合单价。2、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以下内容确定其造价,经招标人或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审核后,报财政、审计部门审定后执行。1、合同中有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若该综合单价属于清单报价有较大偏离而修正的,则参照修正后的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受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⑤、发包人在计划施工期之后发布变更指令,若非承包人原因,原综合单价不合理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承包人参考现行的计价依据和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变更部分综合单价,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价格。④设计变更未尽事宜按计价依据(2018版)及相关规定执行等有关政策执行。③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无可参照的新增项目,并且不能直接按计价依据计算的,并且无信息价的项目,则承包人与发包人应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0.8款及招标文件执行。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另行商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设计变更(审查后的施工图与招标时施工图不一致的调整视为设计变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均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各项风险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材料、人工、机械价格的波动均已包括在合同单价内。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适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适用。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适用。2、总价合同。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12.2.2预付款担保扣回预付工程款的时间:不扣回。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在签定合同且承包人办理相关开工手续、施工机械设备及全套项目班子进驻现场后支付,预付工程款为合同价款总额(不包括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12.2.1预付款的支付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时填写。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最新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有关政策规定。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适用。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适用。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本合同不采用。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3条规定执行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合同签订时填写。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时填写。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工程款支付必须汇入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由企业拨付到项目部。施工合同生效后施工单位机械及人员进场施工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不扣回);待承包人完成50%的工程进度,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含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含预付款);办理竣工结算并审价,配合移交使用后,付至结算价的98.5%。剩余结算造价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15天内无息退还。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2.2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3.2.5款执行。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4.1竣工付款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28天内。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无。
5)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根据财政及审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4)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在7天内就其完整性、真实性做出审核意见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7天内修正结算报告或进一步补充结算资料,承包人应当修正或按要求补充资料。承包人逾期或未提交修正意见或结算资料的,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3)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同时附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清单和工程合同履行文件移交清单。2)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操作规程关于结算技术文件的规定格式要求。1)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承包人逾期没有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的,发包人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催促,经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4.2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4.2款执行。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4.2款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7)承发包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完毕后,发包人按照《关于转发《浙江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3]2号)的规定执行。6)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核减率超过百分之五的,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及核增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在结算尾款中予以扣除。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待定。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结算造价的1.5%;(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待定15.4.3修复通知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竣工日期起。缺陷责任期为:15.4.1保修责任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
(7)其他:另行协商。(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日常工程管理违约责任。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主协商确定。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任;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包人对项目进行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对已进行返工,但仍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如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则按现场安全文明规定进行处罚,每发现一起按1000元作为违约金,累计三次及以上由发包人或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8.7款执行。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自身的财产及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从事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第三人人身伤害及财产等。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经批准的相应概算工程建设费控制总额为万元,该控制总额及概算工程建设费批准文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承发包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概算工程建设费批准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1.1概算工程建设费本专用条款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需要拟定,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条款为优先解释。21.温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合同专用补充条款(2)向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起诉。(1)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每季度末前。(1)每月25日前报送;2、发包人以下采用(1)种方式将一般工程造价变更文件的副本报送原施工合同备案部门,报送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竣工验收后14天。办理结算时,承发包双方持有变更文件不一致的,以报送文本为准。1、一般工程造价变更按照本合同规定程序、格式与时限办理,必须明确变更内容及变更价款。21.2.1一般工程造价变更。21.2工程变更
21.2.2.2重大工程造价变更前,发包人应当编制变更造价预算书并按以下程序取得经济可行性批准后方可执行:(3)双方约定的其他重大变更事项:/(2)涉及单项价款增减在30万元以上工程变更事项的;(1)工程单项或累计变更导致工程总造价超过经批准概算工程建设费控制总额;21.2.2.1工程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工程造价变更:21.2.2重大工程造价变更
21.2.3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4、发生重大工程造价变更的,承发包人须于7日内将变更文件的副本报送原施工合同备案部门,双方约定由/负责报送。办理结算时,承发包双方持有变更文件不一致的,以报送文本为准。3、重大工程造价变更经批准后,发包人应当将经批准的变更预算书作为变更指令的附件递交承包人,并以此作为变更的暂定金额和临时性付款依据。承包人接到重大工程造价变更指令后,应当在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正式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发包人按相关规定程序审核,确定变更价款后同期调整合同价款的支付。(3)涉及21.2.2.1(3)款情形的/。(2)涉及21.2.2.1(2)款情形的,发包人应报经区发改局的审核同意后执行;(1)涉及21.2.2.1(1)款情形的,发包人须报经原批准部门核准调整概算后方可进行;
21.4.2承包人提交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应同时附有以下文件:21.4.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接到变更指令后14天内应当向发包人提交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发包人应当接收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予以答复。承包人未在14天内提交工程价款变更报告的,视为放弃变更工程价款的权利。21.4变更价款确定21.3.2非紧急或特殊情况,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变更指令不符合法定要求或按相关规定程序的,承包人应当拒绝变更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未履行拒绝义务擅自变更施工的,不予增加变更价款,由承包人承担经济损失。21.3.1承包人未经合法或合同约定程序不得变更施工,承包人擅自变更施工的,承包人应当自行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1.3禁止擅自变更
21.4.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变更核减造价的予以调整,增加造价的不予调整:21.4.3承包人提交工程价款变更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可予以退回,承包人修正或补充后可在7天内重新提交。4、其他编制变更价款报告的相关计价依据性资料。3、监理工程师变更指令;2、合法的工程变更文件;1、变更价款计价清单(含编制说明);
21.5发包人索赔21.4.5监理工程师就工程造价与费用的确定、调整、变更或施工索赔进行任何签证意见与解释须经发包人的书面授权,未取得发包人授权的,须经发包人的确认。4、承发包人约定的其他情形:/3、承包人擅自变更的;2、应承包人要求或建议而采取变更措施,但发包人及其工程没有因此受益的;1、由于承包人履行合同过失而需要变更的;
(2)索赔工期、费用计算书及其编制说明文件;(1)符合第21.5.3款要求的索赔报告;21.5.4发包人索赔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供如下资料:21.5.3发包人索赔时,应当详细说明索赔事由、索赔理由、索赔要求、工期与费用的计算方式、索赔证据和依据。21.5.2发包人索赔应当在索赔事件发生(或结束)后28天内以书面索赔函的方式向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索赔款项应直接从承包人工程价款中扣除。21.5.1承包人违约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提起索赔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和要求。
21.6.1发包人违约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提起索赔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和要求。承包人索赔的,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受理,依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审核答复。21.6承包人索赔以上所有文件均应提供一式三份,其中至少包括一份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索赔费用计算书须有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签章。(5)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或说明文件。(4)索赔依据资料;(3)索赔证据资料;
21.7.3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同时附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清单和工程合同履行文件移交清单。21.7.2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操作规程关于结算技术文件的规定格式要求。21.7.1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承包人逾期没有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的,发包人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催促,经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21.7合同结算管理21.6.3承包人索赔也应符合第21.5.3款、第21.5.4款的要求。21.6.2承包人索赔应当在索赔事件发生或结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出,逾期未提交索赔意向书或提交索赔意向书后28天内未提交正式索赔报告的,视为不涉及价款的损失或工期的延长,发包人不予赔付或批准。发包人有权不接受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提出的任何一揽子索赔,除非该索赔基于新发生的索赔事件。
21.8.1合同当事人依照本合同和相关规定递交变更通知书、价款变更报告、合同价款结算书等工程造价及合同履行文件的,承发包人应当予以接受。21.8工程造价文件的送达21.7.7承发包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完毕后,发包人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行建设工程结算价备案的通知〉》(温建建[2010]239号)的规定办理备案,经备案的合同价款结算书作为工程最终付款的依据。21.7.6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核减率超过百分之五的,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及核增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在结算尾款中予以扣除。21.7.5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根据财政及审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21.7.4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在7天内就其完整性、真实性做出审核意见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7天内修正结算报告或进一步补充结算资料,承包人应当修正或按要求补充资料。承包人逾期或未提交修正意见或结算资料的,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
经上述方式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20款约定方式解决。2、向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申请调解;1、由发包人召集政府职能部门、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参加的索赔协调会议;发生发包人不予批准承包人索赔报告、承包人对发包人审核意见持有异意或承发包人未能就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审核达成一致意见等合同履行争议的,承发包人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21.9争议的解决21.8.2承发包人约定的送达方式:/
21.10.5因施工单位违约或不能及时开工导致工期拖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如工程有部分已完工并验收合格,则按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并扣除相关处罚,不合格则不支付工程款,可能处以不良公示,并重新组织招标.21.10.4工程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5%计,等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并取得全部验收资料后,才予以全部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21.10.3工程变更审计视同结算审计。21.10.2双方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及廉政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1.10.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费用或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21.10其他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协议书附件:附件21.10.8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21.10.7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总包单位创杯。21.10.6发包人发出施工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承包人必须调遣人员、材料及机械设备进场进行施工准备;若承包人在半个月内未响应发包人的要求,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具体格式要求:除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外其余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格式,下载地址http://www.wzzj.net.cn/article.asp?id=711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中标人)发包人(全称):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埭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未列明的其他内容的保修期国家省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则保修期为2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修金的扣留及退还详见施工合同;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算。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第六章图纸提供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2.技术要求1.工程设计说明见施工图纸(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一)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图纸电子文档。
一、商务标目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3国家、地方、待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2.2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其他规范和标准;2.1必须达到施工图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
1、投标函一、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函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配备,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字、盖章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
投标人:(盖单位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注: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注:1、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企业营业执照;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2、投标文件如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项目位于埭头村内。招标内容为景观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额约479951元,工期要求: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已由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埭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温州未来乡村海城印工程(第2次)
4.电子招投标、评标3.4其他要求:/。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中级职称及以上,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中标后配备(须在中标候选公示结束前提供)。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资格要求
6.投标保证金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通过汇联易招CA锁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工程交易平台上选择相应的投标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网址为https://www.hlyzztb.com/cms/)。已经拥有温州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翔晟)的企业可以免去CA申请这一步,直接用已有CA锁进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进行申请办理。企业信息入库请登录汇联易招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工程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办理投标人入库事宜。本工程所有招标资料均在汇联易招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工程交易平台(https://www.hlyzztb.com/cms/)上发布,由投标人自行获取,请及时关注相关补充文件及其他相关通知,因投标人下载不及时等原因导致投标失误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获取4.3CA办理窗口:温州市市民中心A幢(4号楼)3楼;联系方式:0577-88926989;线上办理地址: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ruian4.2投标人通过汇联易招温州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s://www.hlyzztb.com/cms/下载方式:打开汇联易招网站,进入下载中心板块,搜索框输入温州并搜索,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上传到报价工具附件中。需组价上传可直接PDF转换并生成加密标书即可。使用投标系统相关业务咨询;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王工∶联系电话∶0577-86966073或腾讯QQ:715059972、2852780224.4.1线上电子化投标∶投标人只需在单位自备连通网络的电脑,登陆汇联易招平台--开标系统--今日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登录不见面大厅。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1日9时30分前在汇联易招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标书),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7.投标文件的递交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不收取现金,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未到账的将影响投标结果。请投标人自行把握保证金缴纳时间,因跨行、跨地区等原因引起的延迟到账,概不负责。6.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请根据提示的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不支持柜台转账)。6.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电子保函。6.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9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投标人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额工程交易平台上(https://www.hlyzztb.com/cms/)缴纳保证金。
联系电话:13706886327联系电话:15067898371联系人:余洁联系人:方阔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埭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wetdz.gov.cn/)上发布。8.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2年10月14日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埭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