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弥勒市美丽县城(温泉路东段提档升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招标补遗2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提交时间 2022-05-31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220278001001
标段名称: 弥勒市美丽县城(温泉路东段提档升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变更内容:

弥勒市美丽县城(温泉路东段提档升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

招标补遗2

致各投标单位:

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于2022年05月23日发布了“弥勒市美丽县城(温泉路东段提档升级)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期)”的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补遗说明: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审标准”

原文为: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2.2.4(1)

技术部分83分

设计大纲(70分)

2.2.4(2)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5分)

(1)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阐述清晰责任明确的得3-5(含5分)。

(2)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0-3分(含3分);

(3)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不得分;

对质量无承诺或质量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为重大偏差,应按规定否决其投标。

现更正为: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2.2.4(1)

技术部分88

设计大纲(70分)

2.2.4(2)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5分)

(1)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阐述清晰责任明确的得3-5(含5分)。

(2)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要求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得0-3(含3分)

(3)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有违约责任承诺但不具体的不得分。

本次补遗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做调整。本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说明!

招 标 人: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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