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张福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07 11: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抓紧开展2024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水计函〔2023 〕16号),现对淮安市张福河治理工程开展勘察设计招标,所需资金计划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淮阴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牵头人)、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张福河位于淮安市淮阴区运南片二河西侧,为南北向河道。北起马头镇淮安市张福河船闸,南讫洪泽区西顺河镇南的洪泽湖畔,全长28.0千米(其中东堤与洪泽湖大堤共堤长约3.3千米,为1级堤防),汇水面积286平方千米,其中淮阴区境内长20.6千米,洪泽区境内长7.4 千米,是一条排涝、航运、供水等综合利用河道。
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河道疏浚、堤防加固、河坡防护、沿线建筑物除险加固、防汛道路建设、幸福河道建设、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河道整治措施,促进河道综合效益发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淮安市张福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前可能发生的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包括各阶段所需的文件以及设计文件的报批、审查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后评价(如果有)的服务工作,及必要的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参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 年版)》)、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的各类论证报告编制、评审等,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2.3勘察设计周期: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5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提供招标设计文件和图纸;招标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各标段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限价成果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招标人同意的施工图供图计划及时提供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4)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5)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如果有)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河道整治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灌溉排涝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工程测量甲级(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下同)具有水利工程初步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业绩须提供合同和批复文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以牵头人(设计单位)业绩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设计单位)拟派)。
(5)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江苏省水利工程信用等级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在其应用期内按照公布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评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以设计单位的信用等级赋分。
(6)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5.2 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1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7.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 交易大厅)。
7.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8. 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至少包含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
9.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基准价为最高限价,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所对应的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费(含设计变更)×100%。
8.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0分;2.设计方案及工作计划:50分;3.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19分;4. 其他评分因素:11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报价2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所对应的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费(含设计变更)×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15分,投标报价费率每低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得分为20分。 不足按内插计算。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 | 20 |
二、设计方案及工作计划:5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对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准确理解本项目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对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最高可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 |
2 | 本项目勘察设计关键问题及对策措施 |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 |
3 | 工程勘察方案 | (1)主要勘察方法合理可行的得1分; (2)工程勘察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合理可行的得1分; (3)确保安全、文明作业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的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4 | 项目选址与要素保障 | 项目选址、建设条件、要素保障等相关内容分析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5 | 工程设计方案 | 堤防、水工建筑物、桥梁、河道清淤、防汛道路等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9 |
6 | 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及预期效果 | 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7 | 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 | 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8 | 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9 |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的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10 |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 对初步设计、招标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服务承诺内容合理可行,驻工设计代表、现场建设管理机构派驻人员满足要求,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的得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11 | 文本编制要求 | 技术文本页数不超过400页得1分,超过400页得0分。 | 1 |
三、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19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 2分。 (2)担任过概算投资额≥8000万的中小河流治理或河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有1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 备注:提供职称或注册(资格)证书等材料,上述有关负责人经历应提供合同(或者业绩项目发包人证明)和初设批复文件,否则不得分。 | 4 |
2 | 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素质 | 1.技术负责人(2分): 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类)水工结构证书的得1分。 2.勘察负责人(2分):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1分。 备注:提供职称或注册(资格)证书等材料,没有不得分。 | 4 |
3 | 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 | 项目组配置移民、水工、岩土、测量、造价、机电、水保、水文、桥梁专业,专业齐全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9分,本项人员不重复得分。每缺一个专业或职称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不得分。 | 9 |
4 | 驻工设计代表 | 设计代表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1分;驻工设计代表人员数量、稳定保证措施合理,从事专业结构合理得1分。 | 2 |
四、其他评分因素:11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1分,缺一个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准。 | 1 |
2 | 投标人业绩 |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概算投资额≥8000万的中小河流治理或河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有1项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初设的批复文件。业绩项目特征不明确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不得分。 | 6 |
4 | 信用等级 | 按照《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21〕7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计〔2019〕8号)执行。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 4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阴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牵头人)
淮安市洪泽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汪工
电话:0517-8392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