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运营四公司6号线、27号线一期消防委外维保及消防值班服务项目(AB标)的澄清文件
金额
4779.00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79.00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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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7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澄清部分 问题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是已完工项目才为有效得分业绩?是否需要提供项目完成证明文件?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一《商务及技术评审表》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评审内容执行,评审标准未要求已完工项目业绩,故无需提供项目完成证明文件。 问题2:B标段无二类备件,请贵司提供。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5.1.1“B标段备品备件均为三类备品备件,由中标人自行采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维保服务费用中”执行。 问题3:投标报价费用表中,“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的“综合单价”报价单位为:元/线/次。在合同条款3.2.2“单价合同形式费用的支付”中上述项目写明按每季度实际完成检测次数据实支付,请问结算单价是否以该线路综合单价/暂定瓶数作为季度支付瓶单价? 回复:“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在完成每条线路全部预计检测数量后,结合“综合单价”据实支付。不以该线路综合单价/暂定瓶数作为季度支付瓶单价。 问题4: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2.2“因安全或临时需要或更新改造/大中修而要求配合或实施整改的不属于维保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所涉及的人工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请问该项工作内容是否与消防设施设备相关? 回复:该项工作内容与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相关。 问题5: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6.7.8“消防设备(含部件)因故障需送第三方单位检测,所需费用包含在维保服务费用中。”建议合同内检测费总额不超过合同价千分之一。 回复:不采纳,检测所需费用已包含在维保服务费用中。 问题6:在厂家质保期内的设备发生故障是否由厂家负责提供备件?请甲方明确各设备的质保期。 回复:质保期间设备故障由厂家负责提供备件,中标人负责更换。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日期以验收文件为准(中标人进场后提供),质保期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使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等确定。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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