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公资建2023313号】平顶山市华豫新能源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招标公告
金额
12967.0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jtzb-2023-168
预算金额12967.0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191376161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平公资建2023313号】平顶山市华豫新能源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华豫新能源冷链物流产业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华豫永新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HNJTZB-2023-168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华豫新能源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967.05万元;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6、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高新区青桐街12号院;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平顶山市华豫新能源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施工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平顶山市华豫新能源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全过程咨询服务;
8、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268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既有建筑物拆除、冷库(保鲜区)、冷库(低温区)、分拣车间、检验中心/智慧物流信息管理中心、污水处理房、水泵房等配套用房、配电室、既有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门卫房1、门卫房2等;
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标段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设计(含测量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事项及报批)、施工、调试、试运行等,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第二标段:
工程监理:项目设计,施工期及缺陷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各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全过程造价咨询: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范围所包含的所有工程提供编制建设工程投资 估算、概算、多方案比选经济测算,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底、评标、付款、审核工程增项、签证变更及索赔、反索赔、根据各施工合同 约定要求,分阶段结算编制与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起草合同文本、配合第三方审计等全面造价咨询顾问服务。
10、工期:
第一标段:施工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周期:签订合同60日历天内完成;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
11、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标准规范,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标:合格。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
2.1一标段: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人员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023年1月1日之后连续6个月社保(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2023年1月1日之后连续6个月社保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2.2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造价咨询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信誉要求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以提供财务报告,提供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证明);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标段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完成。除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联合体成员方资料的内容,其他内容提供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资料即可。除联合体协议外,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www.pdsggzy.com/tzgg/48949.jhtml)。
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MB1663746W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375-3987621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平顶山市华豫永新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高新区青桐街12号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13696313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9137616168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路100号2号楼2单元1718号
3、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9137616168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华豫新能源冷链物流产业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华豫永新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HNJTZB-2023-168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华豫新能源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967.05万元;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6、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高新区青桐街12号院;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平顶山市华豫新能源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施工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平顶山市华豫新能源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EPC)全过程咨询服务;
8、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2683㎡,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既有建筑物拆除、冷库(保鲜区)、冷库(低温区)、分拣车间、检验中心/智慧物流信息管理中心、污水处理房、水泵房等配套用房、配电室、既有综合办公楼提升改造、门卫房1、门卫房2等;
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标段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设计(含测量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事项及报批)、施工、调试、试运行等,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第二标段:
工程监理:项目设计,施工期及缺陷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各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全过程造价咨询: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范围所包含的所有工程提供编制建设工程投资 估算、概算、多方案比选经济测算,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底、评标、付款、审核工程增项、签证变更及索赔、反索赔、根据各施工合同 约定要求,分阶段结算编制与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起草合同文本、配合第三方审计等全面造价咨询顾问服务。
10、工期:
第一标段:施工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周期:签订合同60日历天内完成;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
11、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标准规范,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标:合格。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资质要求
2.1一标段: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人员要求: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023年1月1日之后连续6个月社保(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2023年1月1日之后连续6个月社保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2.2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造价咨询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信誉要求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其他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以提供财务报告,提供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证明);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标段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完成。除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联合体成员方资料的内容,其他内容提供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资料即可。除联合体协议外,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www.pdsggzy.com/tzgg/48949.jhtml)。
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MB1663746W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375-3987621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平顶山市华豫永新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高新区青桐街12号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13696313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嘉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9137616168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路100号2号楼2单元1718号
3、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913761616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