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JTQ2022ZB12-FW
二、项目名称: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 地质勘察报告应满足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纸审查和施工要求,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及项目工程验收工作要求。 | 不限 | 批 | 报价:450000(元) |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4号 | 912101027017980276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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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 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地质勘察 | 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包括康养楼、门急诊楼、医技楼、病房、感染病区、医疗保障、后勤行政辅助用房等,水电暖基础设施配套及医疗设备购置等。项目地点为:阜康市。 | 地质勘察报告应满足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纸审查和施工要求,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及项目工程验收工作要求。 |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地勘报告,直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
1、本次勘察应满足技术要求: 1.1、应详细查明建筑场地地层结构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并重点查明基础下软弱和坚硬地层的分布及其特性;对于岩质地基和岩质基坑工程,应查明岩石坚硬程度、岩体完整程度、基本质量等级、各风化带厚度及主要结构面的产状; 1.2、应查明地下水的初见及稳定水位、埋藏条件、类型、补给、径流及排泄条件、季节变化幅度和腐蚀性;应对抗浮设防水位、主要岩土层的渗透系数、基坑工程中地下水控制措施提出建议;当建议采用降水控制措施时,应评价降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3、根据建筑的勘察等级和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应对地震效应、地基基础方案选型进行论证分析并提出建议; 1.4、当建议采用天然地基时,应对地基的均匀性、承载力、软弱下卧层、变形、横向倾斜等进行分析评价;应提供设计计算所需各种参数、指标;宜对持力层选择、基础埋深等提出建议; 1.5、当建议采用复合地基时,应对复合地基增强体类型、持力层选择进行分析评价; 1.6、当建议采用桩基时,应对桩基类型、持力层选择进行分析评价;应提供桩的极限侧阻力、极限端阻力和变形计算的有关参数;宜对沉桩或成桩可行性、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和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1.7、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基坑工程勘察的内容,通过勘察应对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宜建议各侧边涵盖最不利因素、供设计用于计算的地质剖面;应提供计算基坑稳定性、土压力、变形所需的参数; 1.8、对开挖深度超过15m的土质和风化岩基坑,宜提供回弹模量和回弹再压缩模量,需要时应布设回弹观测,实测基坑的回弹量;对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宜在开挖卸荷后基础底面处进行载荷试验,为最终确定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参数进行验证; 1.9、应对不良地质作用和特殊岩土的防治提出建议,提供所需参数; 1.10、应对初步勘察中遗留的有关问题提出结论性意见。 2、勘探孔数量、深度应满足如下规范要求: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版) (2)《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GB/T50585-2019)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版) (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 (8)《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 (9)《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刚,张丹丹,原明君(采购人代表),余昌辉,郑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7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康市卫健委本级
地 址:阜康市
联系方式:0994-32522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815室
联系方式:0994-220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顾娜尔
电 话:0994-220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