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一期)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工程项目名称:迎江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一期)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服务
1.2 招标人: 安庆市伴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 项目业主: 安庆市伴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 造价咨询项目名称:迎江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一期)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服务
2.2 项目编号: AHZYZB-2024036
2.3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4 标段编号: AHZYZB-2024036
2.5 建设地点: 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
2.6 建设规模:迎江区长风科创园工程项目(一期),主要内容包括1#、2#科创楼及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22000㎡。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
2.7 投资估算: 施工投资额约7000万元
2.8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从签订合同起至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按要求提供该项目跟踪审计归档资料,结算审计复核完成止。
2.9 招标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等。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1 其他:
2.11.1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全过程跟踪审计收费组成,(1)全过程跟踪审计收费:人民币22万元(含结算审核基本收费及10%内核减额收费),参与竞争;(2)10%以外审减额收费:按3%计取(此项费用为固定收费,不参与竞争。由施工单位支付,如遇收费困难,招标人应帮助协调支付)。
2.11.2 评标办法:合理报价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 财务要求: / 。
3.3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投资额35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或跟踪审计业绩。履约中项目业绩均予认可,已完成项目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审核报告或定案表落款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项目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 年07月08日至 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 8:00至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安徽卓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详见附件(邮箱:549102258@qq.com)
4.4 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资料需各潜在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
4.5 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安徽卓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安徽卓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限额以下项目”、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长风乡政府信息公开(https://www.ahyingjia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1271?type=4&action=list)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
招 标 人:安庆市伴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政府大院内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56-5432026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卓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迎江区吾悦广场B1-1806室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15855665658
9.其他事项说明
9.1 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10 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6-5695127。
9.2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 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9.3 如投标人从事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施工单位完工结算编审、工程项目监理等相关业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主动回避,否则,评标时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异议或投诉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项目实施期间,终止合同,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补偿招标人的损失。
9.4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9.5 获取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以单位名义向549102258@qq.com邮箱发送弃标函(格式自拟)。
2024 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