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星火狮达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处理利用15000吨有机硅废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7/0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正奎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西星火狮达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处理利用15000吨有机硅废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星火狮达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处理利用15000吨有机硅废渣技术改造项目

拟建地点:永修县星火工业园

建设规模:年综合处理利用15000吨有机硅废渣,生产细硅粉4200t/a,海绵铜880t/a,混合环体300t/a

工艺流程:

液态浆渣处理工艺流程:来自星火有机硅厂的液态浆渣用套钢储罐加氮气储存后运至本项目生产现场,通过水解,水解反应物白硅酸渣送焚烧炉处置,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后送星火废水总站处理。

液固混合浆渣处理工艺流程:来自星火有机硅厂的液固混合浆渣经水解后,浸渍水去海绵铜生产工号,滤渣经压滤得到细硅粉外售。

固态浆渣处理工艺流程:固态浆渣经酸性水金子后,浸渍水送至海绵铜生产工号,滤干后残渣送焚烧炉处置。

废硅渣处理工艺流程:经灌装及袋装的废硅渣送至本项目生产现场,经浸泡后,浸渍水送海绵铜工号,滤干后残渣送焚烧炉处置。

海绵铜、细硅粉生产工艺流程:上述浸渍水在海绵铜生产工号经浆化、萃取后进行压滤,滤渣即为细硅粉进行外售。滤液再进行置换反应,压滤后的滤渣即为海绵铜产生,滤液用作废硅渣浸渍水。

有机硅混合环体生产工艺流程:有机硅水解物裂解残渣经人工切碎后倒入裂解反应釜中,加入催化剂后升温并进行搅拌反应。釜底残渣物送入防水剂工号,上层液态油送至反洗罐,经加热并加入去离子水,进行水、油分离,得到成品混合环体送至成品罐包装。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有氯化氢气体等酸性气体及焚烧炉尾气。

废水:本项目过程中的污水少部分循环往复利用,其余部分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用机泵输送进入蓝星化工污水处理站,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白硅酸渣、硅氧碳化物混合物、硅氧碳化合物混合废渣,焚烧炉渣及烟尘、废硅渣处理产生的污泥浆,生活垃圾等。

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水泵,噪声源强80~95dBA)。

三、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氯化氢气体经多级碱洗喷淋吸收达标后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焚烧炉尾气采用急冷除尘塔+喷淋水洗塔+活性碳过滤塔+碱液喷淋吸收+38m烟囱处理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2、废水

工艺废水在厂内预处理达到星火厂污水总站接管标准后送至星火厂污水总站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后流入永修杨柳津河。蓝星化工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氧化+生气处理工艺,专用针对有机硅上、下游产品废水产生情况,本项目属有机硅固体废物处理,产生的污水符合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工艺及规模,经处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3、固体废物

白硅酸渣、硅氧碳化物混合物、硅氧碳化合物混合废渣全部送焚烧炉处置,废硅渣处理产生的污泥浆送蓝星化工硅渣钝化处理原料。生活垃圾集中运往蓝星化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4、噪声

在设计安装设备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并且将高噪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同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措施进一步控制噪声,各设备排放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该公司拟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尽量降低风险事故情况下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本项目采用的废气、废水治理方法都是一些通用、成熟的方法;处理原理明确,处理效率较高,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是切实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

本项目主要以有机硅废渣为原料,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结论

项目选址位于永修星火工业园工业用地范围内,技改项目在现有工程内就地改造,项目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及其附近环境质量较好,均能达到功能区要求,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建成投产后,只要保证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则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使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功能发生变化。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

3、区域环境现状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纳污水体杨柳津河的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 -1995)二级标准。

4、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以HCl的占标率最大,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低于10%,由此可见,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工艺废水在厂内预处理达到星火厂污水总站接管标准后送至星火厂污水总站进行处理,达标排放后流入永修杨柳津河。正常排放情况下,外排废水对杨柳津河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在厂区总图布局上采取静闹分区,并对噪声源分别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等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区周围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西省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条件,符合永修星火工业园发展规划和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星火狮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正奎 电话:13970216415

通信地址: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江西星火狮达科技有限公司 邮编:33030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富大有路9号白金会旁(江西分支机构

联系人:吴志强 联系电话:1336161500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建设单位:江西星火狮达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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