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侯桥村东方中心村架设电力干线项目(标段编号:JD-2021-07-1)招标公告
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侯桥村东方中心村架设电力干线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函
项目编号: JD-2021-07号
尊敬的供应商:
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 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人民政府 委托,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 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侯桥村东方中心村架设电力干线 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就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 2021 年 6 月 24 日 15:00 时前往本中心,就有关货物技术、服务、报价等内容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投标人,下同)就相关采购要求进行谈判,谈判包括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商务谈判共进行两轮谈判,在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前提下,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采购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该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外省企业须满足《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办理进境备案的相关要求,并于签订合同前办理进境备案手续;(4)自报名时间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安徽省境内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时间内)。
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3)自报名时间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安徽省境内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侯桥村东方中心村,项目主要包括约2台400KVA变压器、70基线杆及高低压导线等项目施工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其他要求:/
(四)邀请谈判供应商名称:亳州市谯城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供货(交货)期
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采购人验收,保证货物正常使用。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经通电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资料及项目纳入国家电网后经审计结束,支付剩余审定价款。
六、报价说明
预算金额:87.5万元。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如超出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如高于首轮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单独列项。请投标人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费用,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招标代理服务费、清单编制费及控制价编制费数额,逾期不核对,视为已认同。
3. (1)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80%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价 | 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0% |
100万元-500万元 | 0.7% |
500万元-1000万元 | 0.55% |
1000万元-5000万元 | 0.35%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0.2% |
10000万元-100000万元 | 0.05% |
100000万元以上 | 0.01% |
七、谈判小组可就该项目有关事宜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八、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须于谈判时间前提交人民币 15000元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请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现金存入或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均视为无效,并拒绝其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备注加入项目名称(或 号项目),如不加入责任自负。
银行户名: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希夷支行
账号:185757791771
或者:
开户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谯城支行
银行帐号:2710501021000124835008431
或者:
开户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20000490735566600018876
或者:
开户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 户 行:亳州市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4050188860809966666-0788 ;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
联系人: 陈主任
电话: 13004023123
传真: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亳州市谯城区利辛路与桐乡路交叉口
联系人: 李工 、 夏工
电话: 17733364676 17856590790
传真: /
2021 年 6 月 21 日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D-2021-07-1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侯桥村东方中心村架设电力干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亳州市谯城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西路 608 号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伍万肆仟元整(¥ 85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详见附件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师明、刘思利、陈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2.公告发布期限:2021年6月28日
3.招标(采购)日期:2021年6月21日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1年7月7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1.谯城区公管办:0558-5539639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电子版综合治税信息表格,下载地址:http://ggzy.bozhou.gov.cn综合治税信息填报表格式_采购类.xl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金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利辛路
联系方式:17856590790 17733364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工 李工
电 话:17856590790 17733364676
十、附件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