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清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2023-12-21 10:56:36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岳池县清溪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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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岳池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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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岳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岳发改项目〔2023〕17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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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安市岳池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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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综合治理河长 3.5km,新建堤防1.38k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0.68km,右岸新建堤防0.7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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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4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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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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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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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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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3-12-22 00:00至2023-12-26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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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3-12-22 00:00至2023-12-26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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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2020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应完成1个水利工程分类项目业绩。3、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以上人员均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项目负责人还应具有至少一个水利工程类业绩。4、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如: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开评标室、档案室、监督室、监控录音录像系统等固定办公场所图片,如固定办公场所在项目所在地的可提供相关佐证资料)、项目实施方案(如:招标文件编制时限、挂网时限等)、项目资料收集、项目备案、档案管理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注: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要求,认真准备资料,其中人员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以比选系统可查询的信息为准,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及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 ycxzdz1103@163.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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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电话 |
0826-5221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