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场地招租公告
金额
6804.00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0029c
预算金额6804.00元
招标公司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756-26026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1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场地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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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400029C | ||
标的名称 |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场地招租 | ||
标的编号 | 2400029C001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项目名称 |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场地招租 | 项目编号 | 2400029C |
委托方 |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631293407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01月18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01月31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租赁 |
交易底价 | 6804元/月 | 报价幅度 | 50元 |
经营期限 | 3年 | ||
项目概况 | 1、标的为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六栋学生宿舍后一楼门房),以现状出租,只限于快递物流业务。标的物面积为97.2平方米,无免租金装潢期,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68040元,租期3年。合同期、交易底价、报价幅度等详见《物业明细表》。 2、标的物交易底价为6804元/月,标的三年总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租金按月支付,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应将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该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一次性足额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3、中标后承租履约保证金金额为6个月租金,水电费押金为10000元。租赁期内,由于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委托方将收回租赁物,承租方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标的物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竞价保证金 | 68040元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方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 3、租赁物可能因校园整体规划改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此可能性出租人无法准确掌握,故对该可能性予以充分披露,出租价格也考虑到该因素。因此承租人需要对该可能性进行充分了解、预判,并对该可能性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导致的风险予以充分理解并自行承担该不确定性带来的不利后果。 4、标的: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六栋学生宿舍后一楼门房),标的物面积:97.2平方米,交易底价6804元/月,报价增幅为50元/次。租期3年,竞价保证金68040元。 5、标的招租只限于快递物流业务,禁止经营售卖商品等快递物流以外的任何业务,租赁物内禁止明火、大功率电器使用。竞租方获得租赁权后,如承租方对租赁物使用用途不一致,视为违约,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承租方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租方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水电费押金,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因竞租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委托方将收回租赁物,竞租方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后承租履约保证金金额为6个月租金,水电费押金为10000元。 8、标的物租金不包括水电费及其他任何费用。标的三年总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租金按月支付,先付款后使用。 9、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底价进行网络竞价,租金底价、报价增幅、竞买保证金、租期、租金年递增率详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快递服务中心(六栋学生宿舍后一楼门房)公开招租明细表》。 10、标的物业按标的现状出租。竞租方一旦办理报名手续时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方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并视同已确认及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现状、权属情况、特别情况及周边市场配套等情况,并已根据自身经验对市场现状及未来预期做了充分地研判,竞买人保证自行承担其市场风险,不得以市场价格、合作伙伴变动等任何理由向出租方主张减免租金或主张合同无效。 11、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12、竞价资格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资信良好;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13、曾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范围内所有招标活动中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或与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范围内有法律诉讼及纠纷的,违反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规定,欠租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竞标活动。 14、竞买方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租方需登录竞价账号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租方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到账的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租方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租方将无法报价,导致交易失败,后果自行负责。 15、竞租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16、竞价保证金由各意向承租方转账至资金管理系统指定银行账户。没有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按交易平台规定全额无息原路退还;确定为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其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且缴纳承租履约保证金后,由交易中心按规定无息全额原路退还。中标方放弃成交资格或拒签物业租赁合同的,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租赁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转借、调换他人使用。 18、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使用用途。承租方严格履行所租物业的使用性质、功能,不能将承租物业与其他功能(如宿舍)混合使用,或用于其它不合规的经营项目,否则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9、承租人竞得标的物后按其所从事行业,自行进行消防投入,且必须获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出租方备案,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20、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的责任。 21、装修事项:(1)租赁物无免租装修期。(2)在不改变主体结构前提下若承租方需要装修,须提交装修方案,包括设计图、施工平面图、水电图(含用电总功率、用水总量)、效果图,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物业招牌、墙面、天花、地面、消防、水电等的安装、改造,并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中标方承诺严格按照装修方案进行施工,在装修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装修的竣工图作为备案。(3)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人员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2、租赁方按出租方要求悬挂招牌,须提交招牌方案(名称、尺寸、字体、颜色、材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悬挂,招牌名称应与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一致。 23、因疫情管控、举办校园大型活动、大型维修改造、消防改造等原因需要,如需承租方暂停营业,应无条件配合,产生的经济损失招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4、中标方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和《租赁消防责任书》,同时将首月租金、承租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一次性足额转账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或逾期缴交承租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5、租赁合同中承租方名称为中标方名称,出租方开具的票据与中标方名称一致。 26、本次招租可能因网络竞标流程时长及原承租人清场不及时等客观原因导致移交时间延后,合同实际起始日为标的移交之日,中标方不得以延后移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等一切责任。 2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范本)》、《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和《租赁消防责任书(范本)》。 28、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办理领取由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并凭此通知书在10天内与委托方完成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等相关手续。承租方放弃成交资格的、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物交付时间以委托方实际交付为准。 29、现场查勘联系人:甘老师13750045270。查勘时间:2024年1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680号。意向竞租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并确认,以降低不可预见的风险,没有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参加现场查勘的意向承租方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0、本次公开出租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资信良好;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4、曾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范围内所有招标活动中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或与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范围内有法律诉讼及纠纷的,违反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规定,欠租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竞标活动。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现场踏勘确认书 竞买人承诺书(信用)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31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18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31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01月31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4年01月18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竞价期:2024年01月18日9时至2024年02月01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4年02月01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先生、王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2602651、2538098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2538993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 |||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 附件名称 2
7.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 附件名称 3
10.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快递服务中心租赁合同书模板【修】 (1).doc - 附件名称 4
9.竞买人承诺书(信用).doc - 附件名称 5
消防安全责任书.pdf - 附件名称 6
告知书.pdf - 附件名称 7
物业出租合同(范本扫描件).pdf - 附件名称 8
安全生产责任书.pdf - 附件名称 9
照片4.jpg - 附件名称 10
照片5.jpg - 附件名称 11
照片3.jpg - 附件名称 12
照片1.jpg - 附件名称 13
照片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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