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项目名称:2021-2024年度禅城区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理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64号)、《佛山市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转发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动防指〔2018〕3 号)、《关于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动防指办〔2018〕4 号)及《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19〕1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禅城区餐厨(厨余)垃圾管理现状,为切实做好禅城区餐厨(厨余)垃圾管理工作,杜绝厨余(泔水)垃圾流向城市郊边养殖场所,有效预防非洲猪瘟,防止废弃物污染河涌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拟对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饭堂、学校集体饭堂、餐饮企业、企业单位饭堂及社区垃圾分类等场所产生的厨余(泔水)垃圾实施全链条统一收集、运输及集中处理管控。
针对禅城区150吨餐厨(厨余)垃圾日产量须进行集中处理的现状(100吨餐厨、50吨其它厨余),现参照省、市、区对餐厨(厨余)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拟采取厨余(泔水)垃圾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理服务市场化发包模式选定服务商。
4、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93,300,000.00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根据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在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修订通过的《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六点“不得擅自跨省、跨地级以上市转移生活垃圾”及第二十九条第二点“厨余垃圾采用生化处理技术、产沼、堆肥以及其他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方式处理,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示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条款要求,规定了城乡生活垃圾实施分类后的厨余垃圾必须在本区或本市内通过生化处理技术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方式处理,目前佛山市五区共有五间餐厨(厨余)垃圾处理企业,高明区处理规模为50吨/天,三水区处理规模为50吨/天,顺德区处理规模为300吨/天,南海区处理规模为600吨/天,除广东盈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外的四间企业基本处于满负荷运行。
(二)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属市政环卫配套类公共服务项目,属性特殊,其处理工艺涵盖餐厨(厨余)垃圾预处理、油水分离、污水处理、臭气处理、废油处理、厌氧产沼气、气体净化、气体提纯等环节,项目实施需完成选址、环评、稳评、公参、用地性质、施工建设及供水、供电等一系列配套问题。结合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目前全市只有区属国有企业广东盈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成的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具备餐厨(厨余)垃圾集中处理条件且餐厨(厨余)垃圾日处理量达150吨富余的处理规模标准。据了解,该公司的处理工艺选用厌氧发酵工艺进行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并将沼气提纯为天然气(甲烷)资源化利用,符合通过生化处理技术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方式处理的要求。
(三)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禅城区政府于2018年10月份同意区属国有企业广东盈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禅城区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投资建设工作,并根据《佛山市禅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工作方案》(佛禅府办函〔2019〕12 号)文件要求,组建餐厨(厨余)垃圾专业收运队伍,分批购置了17辆餐厨(厨余)垃圾收运车,配套开发相应的收运管理软件系统。目前餐厨(厨余)垃圾收运车已投运17辆,收运量可达150吨/天,可为项目实施提供餐厨(厨余)垃圾收运保障。
综上所述,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承接主体广东盈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餐厨(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理服务,并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所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有关规定。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由广东盈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盈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丝织路13号F座
三、公告期限
2021年7月14日至 2021年7月20日(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分公司或其下属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书面授权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至2020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新注册成立,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已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期间(工作日09:00至12:00,14:00至17: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dydzb.com/)”或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7月22日9时30分。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6室
4)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7月22日9时30分。
5)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开标6室
(5)报名注意事项:
1、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dydzb.com/)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流程:本项目采购文件只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在线上发售,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登录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dydzb.com/)进行网上注册(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进行报名与购标操作),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下载专区 ——投标人操作手册”,网上注册相应准备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与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方式:网上购买,标书款支付方式为扫码支付,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主要操作过程如下:
①注册: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dydzb.com/)完成注册(详细可查看下载专区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②选择项目:登录后,在“投标-->查看采购公告(投标人)”中,搜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并选择此项目。 ③参与确认:选择“登记参与”,选择相应的标段登记资料(请根据投标人资格提交相应的资料扫描件,如有多个请全部压缩成一个文件再上传),提交后请等待审核;
本项目需提交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为: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文件。 ④购买采购文件:在登记资料通过审核后,请在“购标、响应文件-->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中选择相应的标段,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并下载采购文件。
有关网上注册、报名相关疑问,可致电0757-83332528,邮箱:zgydfs@126.com。
⑤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可携带(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文件。)到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进行现场报名。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招标文件流程: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办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28009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按代理机构的公司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温馨提示: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否则将会影响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汾江中路123号
联系电话:0757-83358491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32528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