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第十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项目幕墙、玻璃雨棚、栏杆工程专业分包实行公开招标,具有承包能力的供应商,在陕西建工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后前来报名参加投标。招标完成后中标人与陕西建工第十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专业分包合同。
一、招标范围
1.采购范围: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幕墙、玻璃雨棚、栏杆工程(幕墙、玻璃雨棚、栏杆工程:1.制作、运输、安装,2.五金、玻璃安装)施工。
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暂估工程量 |
备注 |
1 |
不锈钢护窗栏杆,高度:900mm |
m |
61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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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楼梯不锈钢扶手带 栏杆 |
m |
24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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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锈钢靠墙扶手 |
m |
8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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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出屋面不锈钢栏杆 1050mm |
m |
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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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残疾人坡道栏杆 850mm |
m |
1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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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属扶手带玻璃栏板 |
m |
5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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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不锈钢台阶栏杆 高度:900mm |
m |
1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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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玻璃幕墙L0W-E6+9A+6厚中空玻璃 |
m2 |
21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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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车库入口玻璃雨棚 |
㎡ |
11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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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轻钢雨棚 |
㎡ |
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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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采光顶雨棚 |
㎡ |
269.62 |
2.工程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九路和新时代大道交汇处。
3.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报名。
3、投标人必须是通过陕建集团考核评价入库的合格供应商。
4、投标人未被列入陕建集团黑名单。
三、平台资审要求
平台非陕西建工第十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的投标人报名签收后,必须在平台投标报名截止后24小时内联系招标人并提交相应入库资料,配合招标人办理入库。要求时间内未向招标人提交相应入库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在平台设定的报名报名时间内投标报名。
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可登陆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在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平台设定,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建工第十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海沣 电话:18009150229
陕西建工第十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