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98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202006190161-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易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浏阳市第十中学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619016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教师演示讲台 教学专用仪器 700*2400*850mm 1 5800
2 智能系统控制柜 电力专用自动化控制设备 500*330*190mm 1 5480
3 多功能集中控制系统 自动成套控制系统 7寸触摸屏 1 1795
4 智能遥控设备 自动成套控制系统 定制 1 555
5 物理实验桌 教学专用仪器 1200*600*780mm 28 41860
6 学生凳 其他椅凳类 230*320*440mm 56 5488
7 智能吊装电源 电力专用自动化控制设备 定制 15 58425
8 电路供电系统 配电线路 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1 5496
9 系统调试 其他安装 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1 8980
10 系统安装辅件 其他安装 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1 4190
11 教师演示讲台 教学专用仪器 700*2400*850mm 1 5800
12 教师总控电源 电力专用自动化控制设备 500*260 1 2985
13 生物实验桌 教学专用仪器 1200*600*780mm 28 33460
14 全新ABS水槽柜 教学专用仪器 500*600*820mm 14 11158
15 三联高低位龙头 水嘴 定制 14 4144
16 排水系统 架线、管道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 定制 14 1512
17 学生凳 其他椅凳类 230*320*440mm 56 5488
18 全智能系统控制箱 电力专用自动化控制设备 450*200*1000mm(±5mm) 1 11990
19 智能控制屏 自动成套控制系统 10寸 1 4980
20 app吊装控制系统 自动成套控制系统 定制 1 499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83990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叁万玖仟玖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浏阳市第十中学实验室和仪器设备采购

中标金额:大写:捌拾叁万玖千玖佰元整(小写:8399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日内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第十中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方式:乙方负责(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验收合格后,2020年度付款50%(付款时需凭学校验收合格单、装备站入库单、合同及正式税务发票),2021年度付款30%(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本项目质保期为三年,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湖南易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81000010454900000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交货送货提供必要的条件,如学校联系方式等,方便乙方提前与学校联系。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将所有货物送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

7.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质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白沙中路4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金星南路300号公园道大厦1415号
法定代理人: 汤显华 法定代理人: 孙嘉蔓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731-83682047 电话: 0731-88502023
传真: 0731-83624782 传真: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95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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