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国有产权
项目编号
BBWCQJY16-48
挂牌价格
人民币1138.16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广西日报、桂林日报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7年7月28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17年8月24日
标的所在地区
广西桂林市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
注册地(住所)
桂林市芦笛路43号
法定代表人
叶江勇
成立时间
1989年07月24日
注册资本 (万元)
1499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全民所有制
所属行业
其他
组织机构代码
19885938-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屠宰及肉加工,蛋品、水产品、果菜冷藏(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铁路货物装卸保管,工业冰;国家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7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转让标的简介
转让标的企业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始建于1954年,前身桂林冷冻厂,1991年更名为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原为桂林市商业局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现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2014年1月,经桂林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以国有产权整体出让方式改制。
经广西方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截至2016年8月31日,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资产状况为:资产总额4442.91万元,负债总额3026.21万元,净资产1416.70万元。根据桂林市国企改制政策:1、剥离非经营性资产751万元;2、调减属于政府从改制净资产收益中支付但已作为企业负债纳入改制审计评估报告的职工安置费用289.15万元(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费100.28万元、劳动保险费保险费163.49万元和其他应付款--欠退休职工补贴25.38万元);3、根据市地税局相关文件及安信税审字[2017]第6-1号纳税审核报告,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较原改制审计评估报告列示的328.12万元调减183.31万元。经以上调整,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国有产权以1138.16万元(1416.70-751+289.15+183.31)作为挂牌价格整体出让。
标的企业的详细资料可以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查阅。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2
3
4
5
6
7
8
9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改制审计报告
利润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年1月-8月
820.87
-72.56
2,275.43
资产负债表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16年8月31日
1,232.89
3,026.21
-1,793.32
审计机构
桂林宏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2017年1月-6月
1,026.12
-34.76
2017年6月30日
1,267.14
3,173.03
-1,905.89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西方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机构
核准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评估基准日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万元)
4,442.91
负债总计 (万元)
净资产(万元)
1,416.70
律师事务所
广西中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同意转让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不参与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桂林市榕湖北路2号
陈植功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76580051-X
持有产(股)权
比例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批复单位名称
桂林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批复文件
市企改办函[2017]2号
四、交易规定
交易
条件
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11,381,600.00)
成交价款
支付方式: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我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支付期限:《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与转让相
关其他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国有产权后必须确保企业维持现有库容冷库安全运转或在桂林投资建设新的不低于1万吨库容冷库以满足桂林市区冷藏市场需要,否则十年内不得在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土地上进行商业房地产开发;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国有产权后必须履行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并先行垫支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国有产权挂牌出让收入不足以支付的职工安置费部分;
3、受让方在成功受让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国有产权后必须及时向桂林市国土资源局申报纳入改制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法依规缴纳土地出让金;
4、自评估基准日至新公司设立登记日期间,桂林肉类联合加工厂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资产增加或减少,均由受让方承担。
产权交割要求
受让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交割手续。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在中国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本转让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及法人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意向受让方(含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规模达1亿元(含1亿元)以上,近三年(2014年-2016年)年度连续赢利;
3、意向受让方应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 万元)以上的资信证明(含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同一时点的资信证明);
4、意向受让方或其子公司应具备进出口贸易,速冻肉制品、速冻水产品、生鲜海产品销售经营资质;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需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缴到我交易所帐户。
1.合同生效后,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成交价款;未以不低于挂牌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或未按规定与交易所、转让方签订成交文件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组织双方协议签约;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 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受让申请方式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内,到我交易所填交《受让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交易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意向受让方按要求进行完善);
2、挂牌公告期满前,意向受让方将意向保证金缴到我交易所账户(以到达我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不计利息);
3、我交易所将审核结果征询转让方确认后,向意向受让方发出《意向受让受理通知书》(意向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
(不符合条件的,我交易所将发出《意向受让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退回其所提交的资料。)
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法人需提供:
1、填写《受让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决策部门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原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原件);
5、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6、资信能力证明:5000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7、本挂牌公告中与“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的承诺函;
8、意向受让方或其子公司应具备进出口贸易,速冻肉制品、速冻水产品、生鲜海产品销售经营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9、其它相关材料。
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原件经我交易所审验后退回。
挂牌期满后的约定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先生、赵小姐
联系电话:0771-5585032、0773-2133216、15078952009
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