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夏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处理站污水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9.2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zp2022-060
预算金额39.2万元
招标联系人荔莹洁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徐187934218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庄镇桥子、安任等4个行政村农户卫生厕所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ZP2022-060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庄镇桥子、安任等4个行政村农户卫生厕所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99)其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2-09-01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2-09-02 17:00:00
采购单位 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新庄镇桥子、安任等4个行政村农户卫生厕所改造项目 GSZP2022-060 货物 392000.0(元)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县新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新庄镇桥子、安任等4个行政村农户卫生厕所改造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ZP2022-060

    2.2项目名称:新庄镇桥子、安任等4个行政村农户卫生厕所改造项目

    2.3预算金额:392000.00

    2.4最高限价:/

    2.5采购内容: 175户卫生厕所改建。

    户均改厕模式三格滚塑一体密封化粪池;座便器;进粪管、排粪管、通气管及管件;冲厕设备;密封盖;保温管;防臭器等设备,含基坑、垫层、顶部罩面等土建工程。

    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履约完成。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3投标企业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6个月(20221月至20226)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注: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无需纳税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3.5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3.6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209010830分至2022090217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2090217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6.3本次报价包含相关费用。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20220905日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县新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荔莹洁

    电话:1829886155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35单元522

    联系人:小徐

    联系电话:18793421871   

       

    20220901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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