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国有资产、落实管委会为民办实事事项,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拟将凤兴农贸市场一楼约4000平方米的场地对外租赁。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房屋租赁项目承租人。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凤兴农贸市场一楼租赁项目
1.3租赁房屋地址:凤兴农贸市场一楼。
1.4租赁房屋规模:约4000平方米场地。
1.5租赁房屋现状:空置
1.6租赁房屋标准:以现状为准。中标人(承租人)不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根据使用需求对上述房屋进行维修、装饰,维修、装饰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满,可移动物件由承租人自行处置,室外及室内装饰不得拆除、破坏,归出租人所有。
1.7租赁房屋用途:由承租方承担农贸市场、超市经营(不得作其他用途)。
1.8租赁期限:伍年(自签订承租合同之日起)。
1.9招租租金底价:50元/平方/年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单位,且在相关公共平台上无不诚信行为记录。
2.3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 等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租赁费用收取办法
3.1中标人在签订承租合同之前,将第一年承租期房屋租赁费用汇至出租人(招标人)指定账户。
3.2其余四年的房屋租赁费用应于每年承租期的第一个月前10天汇至出租人(招标人)指定账户。
3.3承租费用每拖延1天交纳,按应交纳费用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拖延时间超过30天,出租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或单方终止合同。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
4.2缴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注明投标人名称)
5、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招租办法
本次招租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招租底价为50元/平方/年起。具体竞价程序及方法在招标文件上公布。
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其他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8、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1日到2022年06月7日
7.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2年05月31日到2022年06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7.3投标报名地点:江苏晨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射阳汇通国际汽贸城A8楼西区二楼)。
7.4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应具有:
单位报名应有:介绍信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7.5报名费用:500元,(中标与否不退)
9、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8.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06月10日14时30分
8.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0日15:00 时
8.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开标室
8.4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晨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10、开标有关信息:
9.1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0日15:00 时
9.2开标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开标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美玲
电 话:0515-699269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晨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汇通汽贸城A8栋西区二楼
联系人:王芹
联系电话:1596206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