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配备自组网通信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A-0037)中标公告
金额
54.94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7/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gpc-2017-a-0037
预算金额54.94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
招标联系人董括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肖楠022-24538306
中标公司苏州迈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4.9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配备自组网通信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17-A-0037)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 委托,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配备自组网通信系统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配备自组网通信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7-A-0037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第1包 | 54.94 | 苏州迈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自组网通信系统建设 | 详见附件 | 1. 提供所投产品整机2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联调和培训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组验收,专家验收组根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中标供应商负责向专家验收组提交验收所需文件。设备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达到招标书的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允许中标供应商更换或进行修复,但试运行期顺延1个月,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证书。 3.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4. 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5. 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 项 | 1.0 | 54.94 | 54.94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车延博,杨江,童明娟,刘军,董括(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肖楠
2.联系电话:022-2453830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董括:18622253311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306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机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
0037远程招标文件(货物).docx
附件文件:
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配备自组网通信系统建设项目中标明细表.doc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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