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海霞0513-81852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9
公告正文
海安市上湖创新区开发大道、上湖大道等道路绿化管护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上湖创新区开发大道、上湖大道等道路绿化管护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安市上湖创新区(中意海安生态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市上湖创新区(中意海安生态园)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管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管护地点:海安市上湖创新区;
(2)管护范围:本次绿化管护分为两个标段(分别含下木补植),管护面积以实测面积交接为准,数量有变化随时更新统计调查表上报业主审定。
一标段:包含学府路、上湖大道、南湖大道、南海大道东段、动力大道东段、洋柴线、南湖大道等7条路段的道路绿化管护;湖区03-21及03-24地块、西湖北街03-04地块草坪的管护;上湖创新区内加拿大一枝黄花清理填埋;湖区部分水生植物收割及清运等;管护总面积约32万平方米,具体各区域管护面积见清单。
二标段:包含动力大道西段、开发大道、南海大道西段、丁祠路、科创大街、滨湖路b线、东湖南街、新城路道路的绿化管护等,管护面积约28万平方米,具体各路段管护面积见清单。
下木补植:管护单位进场后需尽快完成对标段内中侧分带下木按原品种实施进行补栽,补栽主要品种为红叶石楠、金森女贞等。一标段补栽面积约6000 m2,二标段补栽面积约5000 m2,具体补栽面积待管护单位进场后按现场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经财审后方可实施。实施前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暂估合同价按财审价×中标费率计,付款方式为补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暂估合同价的50%,余款待养护期满(与管护合同期限同步)后按审计价结清。
(3)管护内容:管护范围内所有树木、草坪、花卉等植物,按目标管理要求进行松土、施肥、修剪、刷白、保洁、切边、树池整理、除草、扶正加固、抗旱排涝、绿化补植、草籽及麦冬补植、病虫害防治、草花栽植布置、防寒、应急抢险、各类井盖的复位和补缺、清杂(包含垃圾、废弃物、农作物等非绿化栽植物)、上湖创新区范围内加拿大一枝黄花清理填埋、部分湖区水生植物收割及清运、违章建筑及坟头日常监管和清理、农作物清理、垃圾清运等一系列的养护工作;配合各类检查活动、创建要求、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苗木(地被)发生死亡、缺损的更换、补植以及管护范围内因业主单位各类基础设施施工、维护、维修等工作造成的绿化移栽、补植。
(4)管护期:两年,自2023年04月0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实际管护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海安市上湖创新区绿化景观管护规范要求》及《海安市上湖创新区绿化管护考核管理细则》要求,达到绿化管护一级标准。养护期内管护区域的苗木保存率、成活率符合相关规定。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可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万元)                           
一标段
绿化管护
约32万
140
二标段
绿化管护
约28万
1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 3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 8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任一条款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等专业。(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1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2年12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2018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通过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招投标获得的,单项合同绿化管护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绿化管护业绩(不包含绿化施工工程或苗圃工程的施工及其缺陷责任期养护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签字的养护考核台账扫描件,如提供的资料未能体现管(养)护面积,须提供经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能反应相关管(养)护面积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8)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c.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d.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e.投标人承诺书。f.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不限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 2023年3月29日09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3月29日09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为人民币 1.4万元,二标段为人民币1.5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上湖创新区(中意海安生态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上湖创新区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于建荣                            联系人:袁海霞
电  话: 0513-81863039           
        电  话:0513-81852016,81819577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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