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收费广场增设提示标志及完善标志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7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qygcg〔2023〕013号
预算金额7.7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墨173937277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收费广场增设提示标志及完善标志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收费广场增设提示标志及完善标志项目
公告开始时间: 2023-08-17 11:43:25
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3-08-18 16: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 2023-08-18 16:01: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8-18 17:30:00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否
降价幅度(元):
是否设置延时报价: 否
延时报价时间(分钟):
延时报价次数:
招标人: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收费广场增设提示标志及完善标志项目 JQYGCG〔2023〕013号 工程
77000.00

公告内容
附件下载
附件1:
8.17招标文件审核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收费广场增设提示标志及完善标志项目.pdf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收费广场增设提示标志
及完善标志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我处辖区路段均位于差异化收费路段,今年暑期、旅游高峰期叠加,路段车流量剧增,各类交通事故也较往年增加。为加强宣传,根据省厅及省中心相关要求,在辖区12个收费站92条车道每个岛头增设提示标志标志1块,同时排查完善入口称重检测车道标志、完善增设部分标志。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的委托,对“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收费广场增设提示标志及完善标志项目”以询价邀请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甘肃鑫博染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甘肃省鑫浩海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鑫锦润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JQYGCG〔2023〕013号
二、采购内容: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收费广场增设提示标志及完善标志项目
工程量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收费广场
提示标志
120*80

68
可移动式,版面采用蓝底白字,使用Ⅴ类反光膜,内容“温馨提示 尊敬的司乘朋友:暑期汛期 高温天气 谨慎驾驶 安全行车”
2
酒泉站入口
禁令标志
320*120

1
附着式,版面采用蓝底白字,使用Ⅴ类反光膜,内容“高速人口称重 超限超载禁入”
3
安全警示
标志
216*120

9
位置现场确定,附着式,版面采用白底黑字,使用Ⅴ类反光膜,内容见附件
合    计(元)
大写:                       小写:        

三、采购预算金额:¥77000.00元(大写:柒万柒仟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均证件视为有效证件);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16时00分;
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08月18日16时01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17时30分。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937-2888169
联系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钢城街道明珠西路58号嘉峪关收费站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墨     联系电话:17393727723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2-1号
 
 
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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