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9.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体能、健身房器材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体能、健身房器材
二、项目编号:2023-VQ01-W1024(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蛇形跑标志杆
详见附件

114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市西城区需方指定地点
 
2
单杠

9
 
3
双杠

9
 
4
便携式单杠

2
 
5
秒表

600
 
6
体脂秤

67
 
7
包胶哑铃
公斤
860
 
8
1.2米杠铃杆

10
 
9
2.2米杠铃杆

2
 
10
包胶杠铃片
公斤
1120
 
11
跑步机

5
 
12
龙门架

2
 
13
史密斯架

5
 
14
推肩器

3
 
15
哑铃凳

3
 
16
牧师凳

3
 
17
健身房地垫

142
 
18
自由深蹲架

1
 
19
倒蹬和斜上抗器

2
 
20
哑铃架

1
 
21
腹背肌屈伸凳

2
 
22
负重推车

38
 
23
力量站

4
 
24
室内分体式双杠

500
 
25
卷腕负重器

600
 
26
健身防护鞋垫

13000
 
27
器械保护绳

1800
 
28
锥形桶

600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159.6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六)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线上申领:申领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截至6月16日16:00,以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二)申领地点:电子邮箱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本项目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报名材料、核对报名材料、发出采购文件的程序进行。具体流程: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jcgz163@163.com(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2.核对报名材料。每日17:00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核对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结果,请勿重复发送邮件或电询结果(17:00后提交且在第三日12:00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联系发放人)。
3.发出采购文件。报名材料核对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采购文件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核对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不合格情况,供应商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五)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说明: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以上仅作为发放采购文件的依据,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资格有效性将由评审现场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判定。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 年7月4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7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开标室一。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 年7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大厦开标室一。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31045、010-66739126
传    真:010-66739169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39021
移动电话:16619860704
 
 
 
采购机构: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采购服务站
2023年6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