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一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ZDLZB2024-254)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 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划装机容量280MWp
的山地并网光伏电站,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组件排布需 考虑当地地形地貌,采用固定式与柔性支架相结合的方式安装。项目总体设计 采取以模块化分组设计的思路。本工程全部采用 610Wp(N
型)及以上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经串并联、逆变、升压、集电线路后,连接 至沙盘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V侧母线。一标段包括1#地块光伏场区容量约33MWp,3#地块光伏场区容量约66MWp,道路(长约5000米、宽5.5米(含路基))施 工分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且未被列 入贵州院及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3.
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或建筑)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持 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式签 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
4.
具有近5年(截止开标时间前60个月)类似光伏项目场区施工工程业绩(提供中 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5.
中标后须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2021)65号文)》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要 求,确保项目工期满足要求;
6.
信誉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3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3日16:3 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邮箱935466788
@qq.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2)联系人姓名、电话、以及电子邮箱,且保证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及 时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函件(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等)。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 单位公章(鲜章),将上述资料全部做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PDF命名方式为
:254- XX单位报名资料。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贵州省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10楼1006会议室(不 接受邮寄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10楼1006会议室(不 接受邮寄文件)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 室/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 联 系 人:陈丽
电 话:0851-88605306
电子邮件:93546678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一标
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DLZB2024-25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一标段,建 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一标段
2.2建设地点:贵州省关岭县
2.3计划工期:场区部分:满足EPC合同工期要求,本项目开工建设时间以实 际开工为准,首次并网时间2024年9月30日,全容量并网时间2024年11月11日;道 路部分:满足首次并网时间2024年9月30日,全容量并网时间2024年11月11日要 求。
2.4 招标范围:
一、总体范围
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七施工分包一标段范围包括:1、光伏场区暂 定安装容量约99MWp(1#地块光伏场区容量约33MWp,3#地块光伏场区容量约66MWp):由1#、2#、3#、4#、5#、6#、7#、48#、49#、50#、51#、52#、53#、54#、55#、56#、57 #、58#、59#、60#、61#、62#方阵构成,所有地块均为暂定,后续视土地流转情况而定。2、新建长约5000米、宽5.5米(含路基)的道路,路面满足业主的“三化”(硬化、绿化、美化) 及其他要求。
本标段采购主要涉及以上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材料(除甲供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I V曲线&CV无人机融合诊断系统设备及安顺本部集中运维站系统设备外)采购供应(含运 输),项目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试验、消缺、调试、并网、试运行、验收、技术监
督、标准化、移交生产、质保、售后服务、项目管理等工作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
要求办理的相关准入手续,生产准备及所必须的技术培训等全部工作。
所需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全程配合光伏场区土地流转工作(包含土地协调费),负责设备材料堆场征租地,进站道路土地征租地,渣场征租地(若有),光伏场区内外集电线路及箱变基础等涉及的土地征租用,标段范围内青苗及地面附着 物清点及协调赔偿、土地流转测绘(土地征(租)用的勘界、用地红线范围测量放线标桩 等。负责本标段内全部设备材料(含甲供设备材料)二次及多次转运、验收、功能试验、保管发放、备品备件随车发货(含甲供设备的随车发货备品备件,含资料收集、保管)移 交,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的接收、卸货、存储和保护等工作。项目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有合 规性手续(包括不限于土地、规划、建设、检测、质监、安监、接入、并网、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并网前技术监督、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水保 验收(含监测)、环保验收(含监测)、安全竣工验收(安全专篇)、消防验收、防雷接 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 等)跑办及协调(含所有费用);场地移交后的所有协调工作,包括:与当地群众、农民工、劳务工、临时工、政府部门、电力部门、监督部门等的协调工作;人员、设备和工程车辆 进场涉及的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协调办理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跨越铁路公路(包含手续办理及钻越费用)、跨越天然气管道(包含安全评审、专项施工方案、跨越的道 路施工)、迁改市政设施、电力和通信及有线电视等线路(如有)、爆破作业等的手续批 准、实施、恢复等工作(含所有费用),直至项目验收移交完成的所有工作。
光伏场区涉及到的土建工程、设备安装以及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租)用的勘界、用地红线范围测量放线、光伏场区桩基(打孔、浇筑)(原则上全部采用 人工成孔方案,具备条件的区域可以采用机械打孔)、排水系统(排水沟或管道)及挡土 墙 施 工
、地基处理(如需),场内外道路(含场内永久道路、临时道路、检修道路)的新建及改 造(需满足设计、施工、大件设备运输及业主要求),施工便道,设备材料堆场建设及维 护,道路渣场建设及维护,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光伏支架的采购及运输供货、安装、调试,发电、汇流及变电设备基础及平台(含围栏)、护栏施工,甲供设备材料的接收、卸货、存储、保护、安装及接线,到场组件EL检测,场区35kV集电线路施工(含终台箱 变至下一级箱变开关或升压站35KV开关柜的集电线路),本标段光伏场区涉及架空集电线 路第一基上塔电缆采购(含光缆及光缆熔接)及电缆头采购制作(含耐压试验)及所有材 料采购及施工安装均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低压电缆敷设及桥架敷设、照明、防洪、排水、防雷、接地、网络安防、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围栏(含接地)、电气接线及调试等工
程施工,以及光伏场区控制保护系统、消防、给排水、档案、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 施工、水保施工、安装、检验、监测及专项验收,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工 作及验收、消缺,所有光伏场区设备调试、满足并网要求的设备性能试验、涉网试验实施 及验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的试验及验收等光伏场区所有施工内容,技术和 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负责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完成设备标识标牌、安全标牌挂牌工作、所 有安全标示警戒线敷设工作(含材料购买),负责按招标人及业主要求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负责达标投产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安健 环设置及配套设施的施工,负责接入项目投资方新能源运营中心等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 施工、装修、调试、试验、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
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已取得批复的方案涉及变更的,投标人负责完善变更手续)、政策处理、关系协调、征租地协调、建筑安装、试验、检查 测试及相关政策处理、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 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 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相关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 由投标人提供,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或履约过程中,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并支持招标人的科技研发工作,一则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应科技研发资料,二则充分利用招标人拥有的相关知识产 权内容,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科技研发项目成果、建安及调试、测试工作,科技研发 相关工作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工作:
二、设备物资供货范围
(1)本项目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为:
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IV曲线&CV无人机融合诊断系统设备及安顺本部集中运维 站系统设备。
(2)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本标段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除甲供设备外)、供应、运输、验收、功能试验、现场装卸、转运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标识标牌、劳保用品、消耗品及技术资料等)的采购、运输、现场装卸、保管、转运等工 作)。
2)招标人提供设备交货方式为施工现场车板交货,由投标人负责卸货、场内转运(包 含二次及多次转运)、验收、保管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等工作,费用包含于投标 报价中;
3)投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由招标人提供技术规范书,投标人按要求采购。投标人负责 本标段范围内除招标人提供设备外其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人提供技术规范书,投 标人按要求采购)。
4)光伏系统主体部分所有设备、支架必须在工厂完成制造,不得在现场制作(除支架 需现场二次加工外,二次加工费属于投标人范围);建设场区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前)运维清洗、场区围栏及其它配套设施所需材料均由投标人供货;
5)工程所需所有应由投标人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其质量必须符合工程及设计要求。投 标人供应的材料必须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书和材料复检报告,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6)投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需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含会议纪要相关要求),设备材 料供应商需在招标人要求的短名单内,且满足合同要求的质量保修期。
投标人在选择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时应对其信誉、报价及质量进行综合考虑。投标人 在与潜在的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或邀请其参加投标前,均应事先取得招标人 的同意和认可。投标人在确定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前,须报招标人通过评审会等形式确定。擅自进行采购,招标人有权扣留设备材料部分的合同价款,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 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对潜在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的同意或不同意,并不免除投标人本应承 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招标人的责任。招标人有权参加选择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的过程,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人的建议和意见。
7)招标人可对投标人供货的设备材料邀请第三方进行性能检测,如存在造假或者不达 标,将从进度款中扣除本项目该类型的设备材料总价款及第三方检测费用,直到将不合格 的设备材料更换,整改合格为止。
三、施工范围
1)土建工程、设备安装以及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租)用的勘界、用地红线范围测量放线、光伏场区桩基(打孔、浇筑)(原则上全部采用人工成孔方案,具备条件的区域可以采用机械打孔)、排水系统(排水沟或管道)及挡土墙施工、地基处理(如需),场内外道路(含场内永久道路、临时道路、检修道路)的新建及改
造(需满足设计、施工、大件设备运输及业主要求),施工便道,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 腐,光伏支架的采购及运输供货、安装、调试,发电、汇流及变电设备基础及平台(含箱 变爬梯、护栏及通讯箱)、护栏施工,甲供设备材料的接收、卸货、存储、保护、安装及 接线,到场组件EL检测,场区内35kV集电线路施工(含终台箱变至下一级箱变开关或升压 站35KV开关柜的集电线路,具体分界点见招标附图),低压电缆敷设及桥架敷设、照明、防洪、排水、防雷、接地、网络安防、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围栏(含接地)、电气接线 及调试等工程施工,以及光伏场区控制保护系统、消防、给排水、档案、劳动安全、职业 健康、环保施工、水保施工、安装、检验、监测及专项验收,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工作及验收、消缺,所有光伏场区设备调试、满足并网要求的设备性能试验、涉 网试验实施及验收、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的试验及验收等光伏场区所有施工内 容,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负责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完成设备标识标牌、安全标牌挂 牌工作、所有安全标示警戒线敷设工作(含材料购买),负责按招标人及业主要求开展企 业文化建设,负责达标投产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合同承包范 围内的安健环设置及配套设施的施工,负责接入项目投资方新能源运营中心等设备设施的 建筑、安装施工、装修、调试、试验、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
2)本标段范围内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包括招标人采购)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 搬运等工作,材料的二次加工费包含于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必须确保组件的完好无损;3)光伏区内桩基钻孔、砼浇筑、光伏支架及支架基础、临时道路、场内检修道路、施 工用电和用水、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
4)投标人施工及生活使用的水、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含计量装置),并负责施工期 间的安装、维护、维修及管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临时用电接驳完毕后,经监理 到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投标人负责施工电源采购、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后并负责转 为 光 伏 电 站 备 用 电 源 。 由 于 电 站 施 工 范 围 较 广 , 需 另 外 配 置 两 台 35kW 移动式柴油发电机;
5)首次并网到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售电收入归招标人。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用电、用水 均由投标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6)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编 制、水土保持监测月、季报等);
7)集中区域的进场道路开挖边坡需要复垦复绿,负责连通场区到乡、村公路,采用混 凝土路面(包括红线外道路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征租地、道路修建等);涉及一期区域
的进场道路:进场前需提前留存一期道路的原始相关资料(包括原始地貌、连通场区到乡、村公路的影像资料等),一期光伏区红线内外进场道路、施工便道、检修道路的新建、改建、进场清理(施工完成后对一期道路改造或使用后需清理、修复及恢复至原状),涉 及新建、改建、维护及修复,竣工验收时需达到水保验收合格。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 同费用中,不另计;
8)本工程涉及的光伏场区施工(检修)便道护栏、边界被动防护网,需在工程建设前 先行建设,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价款中。
9)区域光伏场区施工(检修)便道护栏、边界被动防护网的施工,需在工程建设前先 行建设,对一期的护栏、边界被动防护网的拆除及破坏需进行修复,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 于合同费用中;
10)靠近铁路、高速公路及重要设备,需修建满足对应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防护措施,针对天然气管道需编制专项方案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获批复后按方案实施,若必要时 需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且通过专家评审,费用包含于合同中;
11)投标人负责光伏场区围栏采购安装,围栏型式、材料需报项目业主审批通过后方 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对一期围栏的拆除及破坏需进行修复,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 用中;
12)本工程涉及需由第三方开展的检测、试验、质监、并网、验收等工作,费用包含 在投标总价内;
13)光伏场区禁止场平、清表,原则上全部采用人工成孔方案,具备条件的区域可以 采用机械打孔;在招标人提供的土地范围内,最大程度节约集约用地,补桩时需与招标人 确定,用地指标不能突破《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14)光伏场区内外集电线路、箱变基础等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施工临时便道等工 作由投标人自行勘察并负责协调、补偿。集电架空线路工程涉及林木砍伐、构建筑物的拆 除、跨越公路和铁路等的手续办理、费用补偿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5)涉及本工程所有道路的新建、拓宽、改造、加固、施工损坏修复及协调工作、地 表附着物补偿属于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价款中(含一次性补偿费 用);
16)本工程项目用地集中在原建设项目周边,可以利用及改造原集电线路,但不能影 响原项目发电,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7)标段范围内方阵施工需包括本方阵的箱变安装及本方阵箱变出线至下一级箱变(
或升压站35KV开关柜)的集电线路、光缆、分支箱的施工,负责接入下一级箱变开关或升 压站35KV开关柜(含电缆接头采购、制作)。共用区域电缆通道由承包各方共同承担(费 用均摊),承包各方在招标人安排下沟通通道大小及敷设方案。
18)本标段内箱变(或地块)之间或箱变(或地块)到上塔点集电线路因用地流转或 调整或投标人征租等原因,由桥架敷设方式调整为架空(包括但不限于水泥杆塔、铁塔、钢管塔)方式,此笔费用由场区投标人承担。
19)项目安全、水保、环评、道路、绿化的设施设计专篇必须按照各项专题报告批复 要求执行,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施工,应符合并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20)质保期内光伏电站的设备及日常易耗件的更换,投标人应该接到口头通知后24小 时内作出反馈,48小时内完成更换。如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损失电量按0.4218元/千 瓦时从质保金中扣除;
21)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施工临时建筑建设及拆除等费用属投标人范围,因投标人 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对此费用进行扣减,招标人按扣减后金额支付给投标人;若投标人不履 行现场安全文明措施投入,招标人有权指派第三人实施,产生的费用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 扣除,必须由投标人承担第三人的进退场费用;
22)光伏场区新建道路,临边全线需要设置双面波纹钢护栏或拦马石。光伏场区高临 边需要设置永久防坠网才允许施工;施工过程中对一期波纹钢护栏、永久防坠网的拆除及 破坏需进行修复,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
23)光伏场区涉及村民耕种的基本农田、稳定耕地必须预留进入耕种的道路;涉及村 民祭祀的坟墓,必须预留祭祀道路。上述道路未预留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投标人 负责;
24)本工程备案为农业光伏项目,但不占压耕地,光伏区属于深度石漠化区域,零星 生 长 有 树 苗 , 投 标 人 的 施 工 图 设 计 方 案 应 满 足 自 然 资 办 发 〔 2023〕 12 号《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25)本工程涉及新建长约5000米、宽5.5米(含路基)的光伏场区进站道路,路面需三 化,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并负责进站道路土地征用、租用、林木砍伐、构建筑物拆除的费 用和相关合法合规性手续办理,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含一次性补偿部分费用);
26)施工完成后红线范围内还存在可以半组支架、柔性支架进行施工补装的,由投标 人负责进行施工补装,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
27)备品备件清单、专用工具清单,具体以满足项目要求、招标人要求、建设单位要 求为准,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28)本合同价款包含外部推进协调费,若建设单位因投标人未积极配合完成现场协调 工作及费用承担而考核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加倍扣除相关费用。
29)本合同价款包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对此费用进行扣 减,招标人从投标人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除。
30)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的接收、卸货、存储和保护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费用不另计,投标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31)招标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 料、燃料、动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投标人负责。
32)投标人负责完成光伏场区(本标段范围内)规定的资料电子化移交工作,负责工 程范围内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及移交及档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 纸(设计单位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及材料(含随机备品备件及材 料、专用工具等)的技术资料(甲供设备招标人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投标人负责)、验评资料、调试及报告资料、所有管理资料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33)投标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所需要 的所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明确,但事实证明是保证 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投标人范围,投标人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
34)所有为保障项目顺利竣工验收的设计变更,涉及变更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 另计。
35)由于投标人制造、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及材料无法正常按期投产、供货设备及材料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术性能要求、达不到竣工验收要求,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36)投标人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工艺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含特殊措施)调 整等造成费用增加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调整合同价格。
37)投标人要特别注意水土流失的预防及处理,施工禁止大规模动土,因施工不得不 临时破坏植被的,必须复垦、还原。水土保持施工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同 步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因不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引起的水土保 持行政处罚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8)投标人要严格根据项目特点和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 批复意见,开展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后续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投标 人承担。
39)涉及本工程所有边界围栏及道路(含大件运输道路)的新建、临建、拓宽、改造、加 固、施工损坏修复及协调工作、地表附着物补偿属于本工程的招标范围,产生的相关费用 包含于投标报价中(含25年一次性补偿费用)。
40)本工程涉及使用农户自行修建的森林防火道路、机耕道路等,投标方使用上述道路 应进行补偿,损坏负责修复,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1)涉及到监控摄像头的光纤采购与施工由投标人负责。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本标段光伏场地范围内甲供设备为组件、逆变器、箱变、IV曲线&CV无人机融合 诊断系统设备及安顺本部集中运维站系统设备。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光伏场地范围内除甲供 设备外其他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人提供技术规范书,投标人按要求采购),包括但 不限于支架(含柔性支架)、直流及交流电缆(含电缆中间接头、分支箱、终端头材料、试验)、通讯光缆(含接续盒)、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备材料、消防水箱、消防水管网、警示桩、电缆警示带、电缆保护板、逆变器支架消防水泵、灭火器、720°全景红外鹰眼摄 像头、数字式户外网络红外高速球型摄像机及支架、防水箱、光环网交换机、防雷器、35k W柴油发电机、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备、全部建筑材料、接地材料、电缆槽盒、防火材 料及场区内35kV集电线路(含终台箱变至升压站35kV开关柜的集电线路,具体分界点见招 标附图)、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等,投标人使用的设备材料必须从招标人提供的短名单 内选择,投标人报价以短名单内设备材料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人确认选择。
2)投标人负责本标段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征(租)用的勘界、用地红线范围测量放线、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的征租地测量、清点及协调工作;负责本标段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青 苗及地上(下)附着物清点及协调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所需的青苗和地上(下)附着物清 理及赔偿;负责施工便道、设备材料堆场、施工临建、生产生活临建等临时施工用地协调 及赔偿;负责施工、施工用地和运输通道等协调工作;超出当地政府征(租)地赔付标准 的一切不合理诉求而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若因工程建设需要,需在本标段红线 范围外用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
3)投标人施工应满足当地环保、水保、消防、城建规划、交通、通讯、供电及防洪等 要求;满足电网公司、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
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并最终 由招标人确定,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
4)投标人负责完成本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 标人负责按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完成施工、竣工验收所涉及的各项检验、检测、试验并取 得合格报告及证书(含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完成本招标范围内的进场设备及材料的抽 样送检、质量监督、并网性能检测、系统效率检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IV&C V无人机基础、桩基检测及支架基础抗拉拔试验,光伏场区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试等其他 相关测试(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并提交)、功率调节(与光伏场区相关试验,包含有 功控制能力试验、无功控制能力试验、低电压穿越能力试验、高低压穿越能力试验、适应 性(频率、电压)试验等所有性能测试及试验等)、涉网试验(与光伏场区相关试验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
5)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竣工验收移交光伏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 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投标人施工的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必须按招标 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6)投标人应于甲供设备发货7日前提供设备的卸货场(点)信息,卸货场(点)信息 包括:中心坐标、场所面积、进场道路情况等。投标人负责采购的为满足设备安全运行必 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及生产管理用工器具、仪器仪表等(若招标人采购设备中配备有工 器具、备品备件及仪器仪表,则投标人负责收集、整理及移交),品种及数量以最终满足 建设单位需求为准,此项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若不能满足建设方要求,则该部分费用 据实扣除;
7)投标人负责整个光伏场区内所有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调试、验收、竣工 移交、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8)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招标人办理的与项目相关的合法合 规性手续。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区除招标人已办理(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等 专题报告、批复及专家评审意见)的其他所有手续的办理,负责满足与项目并网相关的一 切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电网与质量监督中心站要求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方案涉及变 更的,投标人负责完善变更手续,相关手续办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投标人要特别 注意水土流失的预防及处理,必须采用保护性施工方案,施工禁止大规模动土,因施工不 得不临时破坏植被的,必须复垦、还原。水土保持施工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 案同步施工,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水土保持验收标准。因不按水土保持方案施工引起的水
土保持行政处罚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9)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仓储保管及施工,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技术规 范书、施工图纸、厂家的指导、仓储保管要求及安装要求进行仓储保管及施工,因投标人 原因造成保管及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保留追究投标人责 任的权利;
10)本项目甲供设备、土地地块位置存在一定不可控性,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因素,在投标报价以及人力资源、设备机具组织方面应充分考虑,不因此发生变更,招标人不另 行支付额外费用。招标人提前20天通知投标人组件规格、数量,投标人不能因为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等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或材料规格型号变化而提出索赔;
11)投标人负责对场区道路的新建、改扩建工作(应确保道路能接入光伏场区,以满 足施工及大件运输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区红线内外所有主干道、进出场道路、边界 围栏、检修道路、临时道路及永久道路,对于已修建道路,承担使用、改扩建道路所涉及 到的赔付、协调及相关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因车辆对施工沿线已有道路造成的损坏或散 落的建筑垃圾等,投标人负责修复,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费用已包含于合同费用中;12)投标人负责本标段光伏场区红线(围栏)外电缆(高低压)的土地征租及青苗赔 偿(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负责配合本项目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和临时施工土地征(租)用的协调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3)投标人负责按建设单位要求为本项目所有设备命名、编号、标识等,费用包含在 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4)由于投标人设计、制造、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按期投产、供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术性能要求、竣工 验收,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15)设备的调试属于投标人工作内容,调试单位应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
16)工程经调试后,从工程启动开始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应少于光伏组件接收 总 辐 射 量 累 计 达
60kWh/m2 的时间,含质监、并网和验收各类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17)投标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移交(包含业主及 有关部门要求的资料电子化移交)及档案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设计单位仅提 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含柔性支架设计图纸部分))、设备资料(甲供设备招
标人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投标人负责)、验评资料、调试及报告资料、所有管理资料 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18)投标人的承包范围应包含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所需要 的所有工作,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注:在合同中未明确,但事实证明是保证 实现项目功能所必需的工作属于投标人范围,投标人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
19)所有为保障项目顺利竣工验收的设计变更,发生在施工前的,变更费用由投标人 承担;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发生在施工后的变更,变更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0)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其他仍需要投标人建设的内容等;
21)投标人施工质量应达到招标人质量要求,实现项目达标投产,符合贵州能源集团 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合同及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标准有差异的执行高标 准),如因施工质量原因未能满足业主质量要求造成的罚款或处罚,将从当期工程进度款 中扣除双倍业主对招标人的罚款金额;
22)按照地方政府要求,配合发展光伏农业产业所需设施购置及施工均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23)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 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投标人在进度结算 中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每月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及工资表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根 据投标人提供的附件资料将当期结算中的农民工工资拨付给农民工本人账户;
24)光伏场区内集电线路(含电缆桥架线路)、箱变基础等涉及的土地征用、租用、施 工临时便道等工作由投标人自行勘察并负责协调、补偿,并办理箱变永久用地合法合规性 手续。集电架空线路工程涉及林木砍伐、构建筑物的拆除、跨越公路和铁路等的手续办理、费用补偿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集电线路若投标人设计有架空线路,投标人负责办 理架空线路涉及的相关合法合规性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项目用地集中在原建设项目 周边,可以利用及改造原集电线路,但不能影响原项目发电,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价 内。
25)对投标阶段漏算或少列设备、材料和工程量,只要是属于本工程正常运行所必须 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增补,投标人需无条件执行并承担费用;
26)对设计漏项和施工漏项部分,只要是属于光伏电站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招标人有 权要求增补,投标人需无条件执行;设计不合理、不符合当地实际条件及不满足当地供电
部门和其他部门要求的,投标人无条件进行修改和完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价内;
27)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为迎接业主、政府的检查、视察等工作而产生的费用,必 须在光伏区修建一座观景平台,具体修建标准参照一期工程,最终以招标人要求为准。相 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价内;
28)投标人完成项目的质量、进度等其他需满足业主及招标人关于项目创优的要求。
29)履约过程中,投标人完成的项目质量、进度及资料等方面需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若出现不满足的情况,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考核、第三次招标人有权力与投标人解除合 同关系清退其出场。清退出场,按其已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不负责出场费且投标 人有义务在出场前对其已完成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0)本工程需严格按照《贵州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三不作业和三关管控管理规 定》有关要求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做到“无视频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和不安全不作业”。
31)本工程项目用地集中在原建设项目周边,可以利用及改造原集电线路,但不能影 响原项目发电,改造方案需经过业主、监理召开设计联络会方案确认后以会议纪要形式确 认方可实施,若擅自更改将对投标人进行考核,考核从进度款中扣除,费用包含在合同价 款内,不另计;
3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设计桩位靠近红线进行施工,现场确需补桩的需书面取得招标人 同意,避免浪费土地,若擅自更改将对投标人进行考核,考核从进度款中扣除,现场施工 中如发现有遮挡情况提请招标人及业主确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不另计;
33)投标人应在光伏场区主要与外界联系的道路入口处修建门卫值班室,并配置基本的 生活设施,将微型消防站与值班室合并布置,在微型消防站中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产生 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不另计;
34)本项目光伏场区为严重石漠化区域,极易发生火灾,需要在光伏场区充分考虑消防 措施,在光伏场区较高位置利用冲沟、泉水出水点等位置修建不低于20m3蓄水池,保证光 伏场区50米范围镀锌钢管水管覆盖,水管铺设进度必须与光伏场区建设进度同步。产生的 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不另计;
35)光伏场区清除的杂草、树木等杂物(易燃物)必须当日转移至场区外并妥善处理,由于未进行妥善处理而引发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防火隔离带的实施,
将红线外30米范围内防火隔离带的杂草、杂木、灌木等杂物清除,并在防火隔离带上铺设1 0米宽的防火布,清除的杂物应妥善处理。现场完工前除草不低于1次、完工后除草不低于3 次,投标人需清理干净场区的垃圾。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合同费用中,不另计;37)光伏组件首年衰减率不超过1%,以后逐年衰减不超过0.4%。
关于工程范围,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关系协调、征租地 协调、地基处理、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 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招标文件中未 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试验检测、施工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相关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本 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 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鉴于本工程属山地光伏项目,地形复杂,地块分散,涉及少数民族村寨较多,建议投 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本工程里程碑工期时间紧迫,项目施工准备、建设至竣工验收及 并网的所有合规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质监、接入、并网、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 等跑办及协调,均由投标人负责。
38)项目涉及到的其他所有费用:包括红线外征地、占地、租地、青苗、林木等补偿 费、第三方或村民已修建的道路(包括用地红线内、外的已有道路)使用或通行补偿费等、所有手续跑办及协调费,检验检测、工程保险(除招标人购买的一切险和安全责任险,投标人还需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等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9)场区施工界限划分原则:
场区范围内方阵施工需包括本方阵的箱变安装及本方阵箱变出线至下一级箱变的线路 连接、光缆的施工(含分支箱采购),负责接入下一级箱变开关(含电缆接头采购、制作)。集电线路原则上是谁的箱变谁负责出线方向电缆、电缆头等相关附件,跨施工区域部 分电缆沟、桥架及槽盒由出线箱变方负责,进线箱变方规划电缆通道时应综合考虑布线,共用区域电缆通道由承包各方共同承担,承包各方应提前沟通通道大小及敷设方案。
40)场区施工界限与集电线路标段划分原则:
本次招标包含场区内箱变与箱变之间的集电线路,含场区内终台箱变至升压站35kV开
关柜的集电线路,具体分界点见招标附图。本标段光伏场区第一基上塔电缆采购(含光缆 及光缆熔接)及电缆头采购制作(含耐压试验)所有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均由本标段投标 人负责。
41)本合同约定的属于投标人范围的所有工作需满足合同技术协议书中的相关要求,且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42)投标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购买人身伤害意外 险,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43)投标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购买工伤保险,保 险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五、建设管理范围
(1)若由招标人统一购买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安全责任险,则相关 保险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暂定装机容量99MWp与关岭县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 七280MWp容量的占比在结算时予以扣除;若因特殊原因,招标人未能统一购买,则由投 标人应按本条款购买保险,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施工的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必须按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执 行。
(3)由于投标人设计、制造、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按期投产、供货设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术性能要求,投标 人负全部责任。
(4)投标人负责组织施工材料设备采购(除甲供设备外)、安全进度质量控制、专项 验收、电网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性能试验等管理工作。
(5)投标人负责与光伏场区施工建设有关的电网配合、并网安全性评价、开工手续、性能试验、达标投产验收(配合)、竣工验收及手续办理等工作。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 价款内,不另计。
(6)投标人施工质量应达到招标人质量要求,实现项目达标投产,符合业主标准、合 同及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标准有差异的执行高标准),如因施工质量原因未 能满足业主质量要求造成的罚款或处罚,结算时将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
六、工程界限
本工程投标人工作范围详见合同约定。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如下:
(1)竣工图绘制(投标人需提供施工过程中变更及现场调整的资料)由招标人负责。
(2)进站道路及光伏场区全部道路,投标人负责对场区道路的新建、改扩建工作(注:应确保道路能接入光伏场区,以满足施工及大件运输需求),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区内所 有主干道、进出场道路(满足设计、施工所必须的,需满足大件设备运输要求)、检修道 路(满足设计及业主要求)、临时道路及永久道路及与此有关的附属设施属投标人的施工 范围,并承担相应新建、改扩建道路所涉及到的所有赔付及协调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因 车辆对施工沿线已有道路造成的损坏或散落的建筑垃圾等,投标人应负责恢复,将建筑垃 圾清理干净;
(3)施工及生活临时用水管道及其它附属设施由投标人负责;
(4)本工程场地排水(如有)、防洪、防雷、接地全部由投标人采购、施工;(5)本工程场区、施工区的土石方开挖、回填等均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
(6)光伏区施工及生活用水、电源、施工交通等属于投标人负责范围;
(7)投标人负责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保管、管理工作;工程施工准备与 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系统、防洪、排水、防雷系统、水保、环保,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的试验及验收、并网调试、验收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配 合完成并网三大协议办理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投标人负责配合达标投产实施单位开展相 关工作,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安健环设置及配套设施的 施工,负责招标人及业主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到达招标人卸货场(点)后的卸货、转运、保 管、安装、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及设备竣工资料移交;
(8)由于投标人设计、采购供货、安装等问题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按期投产、供货设 备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经济、稳定、可靠地运行,不能满足技术性能要求,投标人负全 部责任;
(9)投标人负责全站全容量并网、试运行、消缺,完成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 证的考核验收,负责技术和售后服务(除甲供设备外)、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 作及费用(工程有关的消防报建图审及验收、防雷接地检测评估及验收,完成劳动安全及 职业健康三同时及验收、电力部门并网验收并网安评、PMU传输通道精度测试、功率调节 和电能质量测试、本标段范围内所涉及的涉网性试验、定值计算、所有性能测试及试验等)。投标人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安健环设置及配套设施 的施工,配合接入项目升压站,完成确保项目运行功能所需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施工、装修、调试、试验、试运行等全部工程施工,完成生产移交;负责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
(10)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配合)与各政府部门进行工程范围内所有工作面的交接及 相关手续办理;
(11)投标人负责业主方提供场地后的工程建设前期的“四通一平”工作;
(12)投标人提供光伏区竣工移交及达标投产所必须的生产准备工作;包括安全工器 具、标识标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场内道路施工及 验收、完成场地移交后的协调等工作,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相关责任并承 担相关的费用(招标人采购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招标人负责的征地范围除外)。投标人应在合同工程性能试验结束后7天内,将合同工程所有设备的专用工具及剩余的备品 备件移交招标人。如果合同工程所有设备的专用工具及剩余的备品备件缺失或损坏由投标 人负责补齐,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人负责完成光伏场区(本标段范围内)建设单位、招标人规定的资料电子 化移交工作,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及移交及档案验收,包 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设计单位仅提供资料,其余工作由投标人负责)、设备及材料(含随机备品备件及材料、专用工具等)的技术资料(甲供设备招标人仅提供资料,其余工 作由投标人负责)、验评资料、调试及报告资料、所有管理资料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 内,不另计;
(1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划要求,负责修建承包本项目需要 的所有临时设施(包括临时生产、生活与管理房屋、生活及办公设施、现场的道路、需硬 化的场地、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管理网络等设施)。并在合同工程竣工或在招标人 使用结束时,按招标人的要求拆除或无条件的移交招标人。
(15)投标人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涉及工作的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 由投标人承担,且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且未被列入贵州院 及中国电建集团黑名单;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3.3
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机电或建筑)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项目经理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是和响应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并且必须提供劳动合同证;
3.4
具有近5年(截止开标时间前60个月)类似光伏项目场区施工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 合同协议书);
3.5中标后须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2021)65号文)》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配置满足项目工期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力资源要求,确保项目工期满足要求;
3.6信誉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3日16:30(北京时 间)之前通过电子邮箱935466788 @qq.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联系人姓名、电话、以及电子邮箱,且保证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及时 收到采购人发出的函件(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等)。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将上述资料全部做成一个PDF发送至 邮箱,PDF命名方式为:254- XX单位报名资料。
5.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9日上午10 时00分,地点为:
贵州省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10楼1006会议室(不接受邮寄文件)。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端(http://bidding.gztba.o rg.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高新区黔灵山路357号德福中心A6栋
联 系 人:陈 丽
电 话:0851-88605306
技术咨询人:沈焱辉
电 话:0851-88605701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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