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炉霍县克木村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3.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3272024000002
二、项目名称:炉霍县克木村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立达合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88号8栋13层1330号 | 63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立达合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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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咨询服务 | 炉霍县克木村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 | 根据项目咨询服务需求成立造价咨询专业人员服务团队,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办公场所,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派驻专业工程师轮流常驻现场,与相关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方式,实时配合采购人处理造价相关工作; (2)对经建施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进行指标分析,对可能发生的控制风险,提醒相关单位在施工阶段重点关注,并商讨预控方案、制定控制实施方案; (3)组织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理解设计意图并提出专业意见,会同采购人、 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明确修改方案;参加设计方案选型会议,审核相关设计方案经济指标,并提出造价专业合理化建议; (4)会同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商讨并优化措施方案,并根据确认的优化措施方案实时修正调整结算经济指标;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经济技 术资料、已完成的设计施工图及现场施工、变更情况,适时编制项目合同造价控制额,作为限额设计控制、采购人建设资金计划、进度款支付的参考; (5)协助发包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洽商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如有), 制定合约规划,进行合同价款咨询工作,协助发包人确定分包范围并参与分包合同谈判和分包协议签订; (6)配合发包人制定和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 (7)审核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和合同造价条款变更、管理):根据采购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核并编制《工程变更费用估算表》,完成变更造价的核定工作; (8)审核工程计量和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 : 建施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每月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工程当月形象进度的确认工作,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审核承包单位的计量和支付报表,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进度计量和支付审核报告; (9)工程材料及设备询价:根据采购人管理办法完成需询价材料价格的确定、新增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及新技术、新工艺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 (10)跟踪参与现场签证收方,审核签证变更、现场收方的合理性、合规性、时效性、真实性; (11)参加工程例会,收集、掌握工程的相关情况,不定期地组织专题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12)分类建立合同管理、设计变更、材料认质认价、现场签证、进度款支付台账,每月编写工作月报,对投资实现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为建设单位职能部门对项目投资的控制工作实时提供详细的统计数据信息; (13)参与竣工验收工作,清理核对施工内容,对未实施的工作内容,提出审减意见,配合协助发包人和监理对竣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配合结算审核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审核; (14)采购人交办的其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 |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以下原则,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地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一般管理原则:供应商必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对项目造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发生争议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采购人书面反映,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 (2)职业道德原则: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工作认真、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3)专业胜任原则: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熟悉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业务、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 (4)争议解决原则: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有较大争议或分歧的问题,供应商及时与采购人协商沟通,不得擅自处理; (5)保守秘密原则: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将工作中取得的材料用于工作以外的事项,否则将承担相应一切责任。 | 合同签订后480个日历日内 | 详见磋商文件 | 63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梅(采购人代表)、李沛、钟枢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标准收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7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炉霍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6-73269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炉霍县新都镇秋日路1号
联系方式:0836-7322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辰一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栋1单元1401-A
联系方式:028-86727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8-86727823
四川辰一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4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炉霍县克木村生活垃圾高温热解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4011001).zip
评审报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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