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2515568120243206
二、合同名称:关于笔记本电脑的购买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311201000000170414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
联系方式:021-36071957
供应商(乙方):上海良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加祥(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金山区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亭卫公路6558号5幢1077室
联系方式:021-6210993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华为擎云L540-011
数量: 6.00
单价(元): 639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华为擎云L540-011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配件】统信桌面操作系统V20
数量: 6.00
单价(元): 5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418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关于笔记本电脑的购买框架协议合同(11N4251556812024320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