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佑温泉度假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龙佑温泉度假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CBZX-202305FJ-011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863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632万元
招标公司赤壁市龙佑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赤壁市鑫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秋霞139866120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7
公告正文
龙佑温泉度假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龙佑温泉度假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CBZX-202305FJ-01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15:1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龙佑温泉度假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龙佑温泉度假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CBZX-202305FJ-011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CBZX-202305FJ-01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龙佑温泉度假村提升改造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已由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05-421281-04-02-67787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壁市龙佑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赤壁市龙佑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赤壁市鑫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赤壁市 107 国道龙佑温泉度假村内 建设规模:景区内空调暖通工程2430平米,消防工程3000平米,采购安装日污水处理设备(400吨)、厨房设备温泉热回收机房及设备系统,新建康养医疗中心(680平米)、康养邻里中心(320平米),市政配套管网及主电力及园区总高低压配电系统、弱电安防扩展系统、康养别墅区园建景观扩展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景区内空调暖通工程2430平米,消防工程3000平米,采购安装日污水处理设备(400吨)、厨房设备温泉热回收机房及设备系统,新建康养医疗中心(680平米)、康养邻里中心(320平米),市政配套管网及主电力及园区总高低压配电系统、弱电安防扩展系统、康养别墅区园建景观扩展等。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07 合同估算价:8632.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施工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计方须具备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设 计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施工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方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 (施工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 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及人员;设计方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职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投标人需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只需牵头方提供)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 合体牵头人须由设计方担任,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 数量不 得超过 2 家,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方需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 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 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1) 拟任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五大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拟投入人员在本公司近 3 个月养老保险查询截图) 。若中标后发现有在建工程或提供虚假养老保险的,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并上报相应监督主管部门,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计入黑名单处罚。( 2)施工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 施工项目班子成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2 个日历天。严格考勤制度,在项目施工期内,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对施工班子成员进行全程考勤, 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违背承诺, 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班子成员承诺服从招标人“智慧工地”的管理要求,如发现违背承诺,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 (3)投标 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 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在施工 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转包、分包、人员缺岗的情况, 招标人有权追究违约 责任并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 作为不良记录网上公示, 并取消其 三年内参加赤壁市工程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中标 无效。 (4) 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及拟派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近 3 年(从
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未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严重不良行为;且以上行为不在处罚期内。本单位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 若承诺失真, 经调查核实按无效投标处理且列入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警示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 合体牵头人须由设计方担任,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 数量不 得超过 2 家,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方需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 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 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17日至2023年05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
|||||||||||||||||||||||||||||||||||||||||
2023年05月16日 |
|||||||||||||||||||||||||||||||||||||||||
备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