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固财招标采购-2023-9
预算金额95.00元
招标联系人梅俊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兵召13007626778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固财招标采购-2023-9
2、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餐厨垃圾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6月2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地点: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固始县静脉产业园内南部,规划任里路与富民大道西北角,项目周围的交通、供排水、供电设施与静脉产业园区同步规划;
(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餐厨垃圾处置场一座,近期建设规模50吨/天,远期日处理餐厨垃圾100吨。本项目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范围为固始县县城及周边临近村庄餐馆、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服务人口近期为 40 万人,远期为 80 万人。项目建设期暂定为 1 年。项目主要建设餐厨垃圾收运系统、餐厨垃圾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喷淋除臭系统、锅炉系统、电气控制系统以及配套给排水、供电电讯、供热、通风和空气调节等配套设施;
(3)、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拟采取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在取得县政府对实施方案的批复后,由县城管局与按照实施方案批准方式确定的特许经营者。本项目拟由确定的特许经营者专门成立项目公司,并由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项目设施。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用户支付的餐厨垃圾处理费和销售油脂获得经营收入。特许经营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4)、采购范围:固始县餐厨垃圾处置特许经营权采购;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7)、最高限价: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最高限价为 5501.49 万元,各供应商投标时应以费率报价,招标控制价为:经审计的工程建设费用结算金额*100% ;
(8)合同履行期限:暂定 30 年,(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29 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特许经营期限也相应调整,运营期不变),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合作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固财招标采购-2023-9-1 固始县餐厨垃圾处置特许经营权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固始县龙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蓼北路东段一中学校安置楼205室 95.000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固始县餐厨垃圾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固始县餐厨垃圾处置特许经营权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详见评标报告 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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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在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协商收取。
收费金额:145,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固始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始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与幸福路交叉口南100米
联系人:梅俊
联系方式:13937668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中州大道苏荷中心30楼3009
联系人:张兵召
联系方式:13007626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俊
联系方式:1393766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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