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国网牡丹江项目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5/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国网牡丹江项目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CR23g02-GWMDJ-SN-02
1.询价条件
1.1国网牡丹江生产综合用房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水泥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
2.1国网牡丹江生产综合用房工程新建生产综合用房一栋,总建筑面积18993.33 平方米,地上建筑 10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49.95 米,其主要功能:调度生产管理用房、综合管理用房、电力配套设施用房。
3.各单位报价必须提供以下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如报价人为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如报价人非本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5、需附报价单扫描件。
4.验收方式:货到收货地址后,供需双方共同过磅验收确认数量。
5.付款方式:
5.1甲方接到的货物,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鉴定合格后,根据供货数量,凭发票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甲方应根据供货金额在90天内支付货款。若因业主延迟拨款,则付款时间顺延,无息支付货款,乙方自愿放弃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
5.2甲方付款时,预留材料款的 5 %,质保期为两个月,所供材料如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全部无息支付(乙方须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发票部分供料款不能给予结算付款)。
6.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买方及业主相关技术要求。
报价单格式如下:
注:此报价含运输费用,到场由供方卸货
报价人名称(盖章):
报价人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理人:
日期:
招标编号:CR23g02-GWMDJ-SN-02
1.询价条件
1.1国网牡丹江生产综合用房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水泥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
2.1国网牡丹江生产综合用房工程新建生产综合用房一栋,总建筑面积18993.33 平方米,地上建筑 10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49.95 米,其主要功能:调度生产管理用房、综合管理用房、电力配套设施用房。
3.各单位报价必须提供以下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1、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如报价人为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如报价人非本单位法人则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5、需附报价单扫描件。
4.验收方式:货到收货地址后,供需双方共同过磅验收确认数量。
5.付款方式:
5.1甲方接到的货物,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鉴定合格后,根据供货数量,凭发票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甲方应根据供货金额在90天内支付货款。若因业主延迟拨款,则付款时间顺延,无息支付货款,乙方自愿放弃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
5.2甲方付款时,预留材料款的 5 %,质保期为两个月,所供材料如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全部无息支付(乙方须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发票部分供料款不能给予结算付款)。
6.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符合买方及业主相关技术要求。
报价单格式如下:
序号 | 产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 单价 (元)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 税额 (元) | 不含税 合价 (元) | 含税 单价 (元) | 价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0 42.5散装 | 吨 | 1350.00 | |||||||
2 | |||||||||||
3 | |||||||||||
4 | |||||||||||
合计 |
注:此报价含运输费用,到场由供方卸货
报价人名称(盖章):
报价人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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